男子哄骗幼女强奸致死 手段残忍被执行死刑

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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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4年5月8日晚6时40分,一位妇女抱着一名小女孩冲进罗家桥卫生院分院门诊室,边哭边叫.怀中的小女孩身体裹着一件大人的衣服,脚上仅穿了一双袜子.医生用听诊器听诊后,确定了女孩的心跳和呼吸已经停止,离开人世.原来,当天晚上6时许,当时27岁的蒋某(化名)用拍手的方式,将邻居仅3岁四个月大的女儿小莲(化名)引到家中看动画,而后强行将其抱至二楼用被子捂昏并实施奸淫.在小莲家人上门寻找后,为了防止事情败露,在小莲还有呼吸声且身体在动的时候,他用手掐住了她稚嫩的脖子直至其死亡.中院认为,被告人蒋某明知

2014年5月8日晚6时40分,一位妇女抱着一名小女孩冲进罗家桥卫生院分院门诊室,边哭边叫。怀中的小女孩身体裹着一件大人的衣服,脚上仅穿了一双袜子。医生用听诊器听诊后,确定了女孩的心跳和呼吸已经停止,离开人世。

原来,当天晚上6时许,当时27岁的蒋某(化名)用拍手的方式,将邻居仅3岁四个月大的女儿小莲(化名)引到家中看动画,而后强行将其抱至二楼用被子捂昏并实施奸淫。在小莲家人上门寻找后,为了防止事情败露,在小莲还有呼吸声且身体在动的时候,他用手掐住了她稚嫩的脖子直至其死亡。

中院认为,被告人蒋某明知被害人为幼女,为满足自己的性欲,用被子将被害人捂昏,强行对被害人实施奸淫,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蒋某在发现被害人发出较粗的呼吸声,身体还在动时,怕事情败露,先单手后双手掐住被害人颈部直至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两罪并罚。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蒋某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从严惩处,被告人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葛某、赵某艳人民币23649.5元。2017年1月18日,蒋某被依法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