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来袭 受伤的小孩谁来保护

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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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无论是校园暴力,还是家庭暴力,小孩几乎都成了暴力的牺牲品,暴力不能解决问题只会带来深深的伤害.12岁女孩屡遭母亲暴力威胁 白云区法院开出<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首张保护令.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于3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部管家务事的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近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依据该法开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据了解,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是白云区12岁的女生小珊(化名),她在父母离婚后跟随父亲生活,因不堪母亲多次骚扰跟踪,在父亲的代理下申请人身安全

无论是校园暴力,还是家庭暴力,小孩几乎都成了暴力的牺牲品,暴力不能解决问题只会带来深深的伤害。

12岁女孩屡遭母亲暴力威胁 白云区法院开出《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首张保护令。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于3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部管家务事的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近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依据该法开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了解,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是白云区12岁的女生小珊(化名),她在父母离婚后跟随父亲生活,因不堪母亲多次骚扰跟踪,在父亲的代理下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白云区法院审查后,认定小珊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随即开出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小珊母亲跟踪接触小珊。

2003年,郭某和丈夫孙某结婚,不久后生育女儿小珊。2005年,夫妻两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当时,小珊跟着母亲郭某生活,怎知郭某多次辱骂小珊,常因琐事将她逐出家门、禁止她上学,而且经常制止父亲孙某正常探视小珊,孙某为此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在此期间,郭某竟以“家庭困难,无人照顾孩子”为由让女儿停学,法院根据小珊本人随父生活的意愿,结合其跟随母亲生活期间未能正常上学、对其健康成长不利的事实,判决小珊变更由父亲携带抚养等。

之后,小珊的生活渐渐步入正轨。不料,2016年3月4日下午放学时分,母亲郭某突然堵在小珊学校门口,意图将她强行带走。小珊拒绝,同时向学校保卫员救助。在老师、门卫的帮助下,小珊才没有被强行带走,等到父亲和警察赶到现场处理。当时,郭某不仅拒绝调解,还对众人实施辱骂等过激行为,引发群众围观,一度造成场面混乱。

2016年3月8日上午,郭某在孙某送女儿上学至校门口时,突然手持刀具拦住小珊,威胁小珊不让她上学。后经治保人员和学校工作人员及时化解夺下刀具,小珊才得以脱离危险。

因不堪母亲辱骂、威胁和暴力胁迫,在父亲的代理下,小珊于3月14日向白云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禁止母亲郭某骚扰、跟踪、接触她及其近亲属。

白云区法院在受理申请后,立即调阅案发当日视频记录及公安机关笔录,查明小珊遭受其母亲暴力威胁的情况。为进一步了解案情,法院还主持召开了听证会,听取了各方意见。

3月16日,法院依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裁定禁止郭某威胁小珊及未经其父亲孙某同意带走小珊,禁止郭某骚扰、跟踪、接触小珊及其相关近亲属。

据悉,裁定有效期为6个月,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送达后立即执行。如郭某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办法官指出,《反家庭暴力法》在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填补了对家庭暴力进行规制的法律空白,对于反家暴、保护家暴侵害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寻求自我保护,无论是夫妻任何一方还是子女,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中,未成年子女由于主张自身民事权利能力尚未成熟,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均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保护未成年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法官提醒,反对家庭暴力不仅需要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反抗,更加需要他身边的亲人、朋友以及街坊邻里、有关组织和单位同心协力给与其最强而有力的支持。齐心协力对家庭暴力说不,才能让更多的人免受家暴侵害,给社会带来更多正能量。

美国纽约当地时间3月14日,一名2岁的华裔女童Melody Pheng被发现溺死在浴缸中,送至医院救治无效后宣布死亡。

3月15日,纽约尸检处正式宣布这起溺亡案件其实是一起凶杀案,警方也正式逮捕了女童的母亲李琳(Li, Lin)。李琳预计将被控二级谋杀罪、过失杀人罪、危害儿童罪。

这位母亲为何对女孩下此毒手呢?警察询问之后发现,这名2岁的女童洗澡之前尿了裤子,李琳就想在给她洗澡的时候教训她一下,便把女童的头往水里按,谁知,女童就此溺亡。

警察在到达案发现场时发现,家中有另外一名4岁的男孩,脖子上也有淤痕,目前被送往医院治疗。男孩对办案的警员表示,他也经常遭到母亲的惩罚,李琳经常倒抓着他的双腿,把他的头闷在水里,或者是把他的脖子卡在浴缸边,把头摁在水里。

作为人母,对自己的孩子残暴至此,简直是毫无人性。更让小侨觉得害怕的是,这样的案例并不是偶然的。在这起严重家暴案件之前,纽约也有一名9岁的华裔女童被母亲打得遍体鳞伤,警方推测,该伤势是长期受虐待所致;女孩母亲,39岁的邱慧也于当天被逮捕。

邻居在接受采访时介绍,孩子的父亲在餐馆工作,而母亲则是一名家庭妇女。根据警方的消息,这对夫妻还育有第三个孩子,年仅1岁,但被送回中国福州抚养了。溺毙身亡的2岁小女孩和其4岁的哥哥此前也一直在中国生活。

邻居介绍,这两个孩子前几个月刚刚被接到美国。没想到,没来多久,小女孩就惨死在母亲手下。4岁的小男孩比较难管教,这对夫妻为此很是头疼。

迫于生活压力,在美国的许多华人父母会选择将孩子交给中国的老人抚养,等到上学的年纪再接回自己身边。孩子们成为了“洋留守儿童”,他们从中国到美国之后,无论从感情、语言、文化上都面临着挑战,许多在中国老人身边受宠的孩子们到父母身边感觉得不到关爱,脾气暴躁、行为乖张、任性自私。

而此刻,这位母亲不仅没有理解到孩子的心理,更以武力来压制孩子的淘气,实施家暴,悲剧就此发生。

这件虐童案件轰动了华人社区,母亲李琳也成为了大家谈论的对象。根据李琳同学的讲述,李琳本身也有一段悲惨的童年。她是被养父养母捡来的,从小就没把她当自己孩子看待:“饭还没吃几口,父母就叫她出去洗蛋糕碗,没洗完就不让她吃饭。事情没有做好,就骂她,动手一打,就有印子留在了皮肤上。”

小时候的悲惨经历给她留下了阴影,但李琳亲手杀死自己两岁女儿是不争的事实。

曾有心理学者提出“家暴是可以继承”的说法,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言一行让孩子刻骨铭心。家暴家庭长大的孩子,很有可能会重演暴力。就如此案中的母亲,将自己的悲惨经历报复到孩子的身上。

而中国人常说“打是亲、骂是爱”,更像在为家庭暴力辩解。在中国,教训孩子是很平常的事情,甚至有“孩子不打不成器”的说法,以至于许多华裔家庭出国之后,仍觉得打骂孩子是应该的,是别人管不了的家务事,由此导致孩子被社会保障机构带走,丧失了抚养孩子的权利。

事实上,家庭暴力也是全球性问题,在大多数国家,家庭暴力被公认是一种对人权的侵犯,是应当受到法律惩罚的犯罪行为。截至目前,有120多个国家制定颁布了反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其中有80多个国家对家庭暴力进行专门立法,或者以反家暴法命名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