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女童频遭侵犯引发的思考:媒体对于保护女童报道得太少

2017-10-28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短短的几天内,我们会发现关于女童性权益被侵害的报道密集出现.令人感到气愤的是,这些侵犯未成年少女的案例好几个都是"熟人作案",而且显得越来越肆无忌惮,越来越公开化.并且,还引发了这样的忧虑--曝光这些事件,对于这些女童,是否算是好事?对于这个问题,有必要严肃探讨.又一波女童性侵案件"井喷"继南京火车站男子猥亵女童事件被全国关注后,前两日又有网友曝光在重庆某医院,一男子将手放在未成年女孩的裤子内摸其下体.再结合前不久"父亲脱下女儿裤子亲吻其臀部"事

短短的几天内,我们会发现关于女童性权益被侵害的报道密集出现。令人感到气愤的是,这些侵犯未成年少女的案例好几个都是“熟人作案”,而且显得越来越肆无忌惮,越来越公开化。并且,还引发了这样的忧虑——曝光这些事件,对于这些女童,是否算是好事?对于这个问题,有必要严肃探讨。

又一波女童性侵案件“井喷”

继南京火车站男子猥亵女童事件被全国关注后,前两日又有网友曝光在重庆某医院,一男子将手放在未成年女孩的裤子内摸其下体。再结合前不久“父亲脱下女儿裤子亲吻其臀部”事件,昨日“江苏刘老师系列”猥亵儿童淫秽视频案被曝光并侦破,以及网站“西边的风”因涉嫌有猥亵儿童内容被网警调查,可以说,女童性权益被侵害这一现象,又一次挑动了公众的神经。

而上一次令人印象深刻的女童性侵案件“井喷”,是2013年海南万宁“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引爆的,当时短短20天内被媒体报道的校园内猥亵性侵幼女案就近10起,一时舆论哗然,民愤沸腾。

这样的媒体现象提醒我们,新闻总是一波又一波的。一阵子不报道,不代表水面之下没有事情发生,这有可能是媒体没有关注到,又或者公众注意力没有集中在这方面。最近报道的这几起事件表明,性侵女童问题,依然相当严重。

与校园猥亵性侵幼女类事件有所不同的是,近期这几起广受关注的事件,更能呈现“熟人作案”的特点,尤其是家人。父亲吻女儿臀部还可以辩称是表达亲昵,南京火车站哥哥摸养妹的胸部,重庆某医院姑父摸侄女下体,就显然严重得多。人们产生了至少两种新的忧虑,首先是,在公开场合,这些人都敢做这么衣冠禽兽的事,在私密的场合,会不会更加恶劣?其次,这些人行为虽然禽兽,但终归是女孩的家人,不管法律怎么严惩禽兽,都难以将他们与女童今后彻底隔绝开来,而事件曝光后,女童会被其他家庭成员怎么对待,也很不好说,对于女童来说,曝光真的是好事吗?

对“曝光是不是好事”存有疑虑,使很多性侵女童现象还埋在水面之下

绝大多数网友自然是支持曝光猥亵女童现象的,但对“曝光是不是好事”存有疑虑的人,也同样不少。心理学者唐映红是典型代表——“千百万人一起发声,形成的舆论洪流不仅是一种巨大的权力,也是一种无形的暴力,碾过加害人,让他们为自己的不法行径付出接受惩戒的代价;同时也会碾过受害人,在无知无觉间加诸她们加倍的创伤,她们不仅突然被遭遇性侵,成为周围社会关系异样同情和关怀的焦点;而且突然失去重要的社会关系,她的爸爸是名性侵犯,她的‘哥哥’是名猥亵犯。”

这种观点无疑是有道理的,很大程度上,与我们这个社会的后续跟进、干预措施很不到位有关,我们缺乏心理专家对受害女童进行创伤疏导,缺少公益律师介入最大程度维护女童利益,更缺乏相关社工和中介机制,来为受害女童联系靠谱的寄养家庭。也许有一天这类机制会很好地建立起来,但至少目前还没有。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自然会反复掂量,难道曝光曝错了?这并不是一个容易斩钉截铁回答的问题,正如人们纠结要不要曝光“打拳有肉有蛋,回去念书只能啃土豆的格斗孤儿”一样。

相比起这种纠结,还有一些值得讨论的理由,在压抑曝光、报道此类性侵女童事件的冲动。比如觉得对这些事件的报道会引起效仿,觉得那些图片会刺激变态们的欲望,对未成年人却可能造成恐惧和不适,担心散发负能量。又比如媒体知道报道这类事件一定要尊重当事各方的隐私权,但因为拿捏不准尺度于是操作得比较保守。还有,中国这个社会总体上还是有些性压抑,对与性有关的报道过于大张旗鼓,总是有些人会表达反感,这种“讳淫”心态使得与性侵女童有关的报道也往往较为粗疏,所以也难以生产出像韩国电影《素媛》《熔炉》那样深度反映性侵未成年人现象的虚构或非虚构作品。

反映到数据上,体现为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案件数量偏少,据“女童保护”统计,2016年全国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件为433起,这个数量虽然较2015年多一些,但还不及2014年,当年媒体报道的有503起,相当于每天曝光1.38起。

然而,曝光数据远远赶不上性侵事件实际发生的次数。

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13—2016年的4年间,光全国法院审结的性侵儿童案件量就达到10782起——换算下来,平均每天审结的案件就超过7件;也就是说,至少每天有超过7名儿童被伤害。

而这只是进入司法系统审理的案件量,没有进入司法程序的性侵儿童案件大量存在,因受害人没有报案而隐蔽着。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估算,性侵害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其“隐案比例”在1:7——有7起案件,才有1起进入司法。

即使按照这个数字,也可能还是一种严重的低估。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方向明在向世卫组织提交的一项报告中称,其研究文献中提及的女童被性侵的比例,在7.5%~11.5%之间;男童被性侵的比例则是6.5%~9.6%。如果简单按照最高比例来算,中国可能有至少超过2000万被不同程度性侵的儿童。

这并不是中国独有现象,数据完全不夸张。美国学者、针对儿童犯罪案件专家Finkelhor认为,美国每5个未成年女孩中,就有一个人遭遇过性侵害。

要打造性侵女童高压线、零容忍,就应该坚决报道这种丑恶的现象,对于这点不需要有所犹豫

这说明什么问题?说明国内媒体在报道性侵儿童这一现象上,做得还远远不够。有国内研究者统计过美国媒体报道性侵儿童的状况,仅《今日美国》(USA today)这一家媒体,2013年关于性侵儿童就有88篇报道,而所选取对比的中国媒体,《北京青年报》、《中国青年报》、《南方都市报》和《新京报》当年加起来才41篇报道。

这位研究者还指出,美国报纸在对性侵儿童的新闻报道时,报道的题材更加广泛。因为在美国,媒体担当着社会“瞭望者”和“守夜人”的角色,被公众寄予厚望。媒体的环境监测功能就是为了及时发现问题,给受众以预警。通过美国媒体的报道,我们知道性侵儿童可能会发生在收养家庭、教会、医院等多种意想不到的场所。媒体的报道,使得社会对相关领域予以重视,就可能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伯克利媒体研究组( Berkeley Media Studies Group)指出,在对待性侵女童现象时,媒体的覆盖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政策制定者、意见领袖,都依赖媒体的报道来理解这一现象,像性侵女童这类现象,由于发生场所通常比较隐秘,一般人是较难有切身体会的,所以媒体报道的意义就更大了。

事实上,不少西方国家近些年大力推动解决性侵儿童问题,与媒体的重视和推动有很大的关系,像英国,政府和社会在这方面的动作就与上世纪80年代BBC一档叫“儿童观察”(Childwatch)的节目有很大关系。而且,整个社会并不把性侵儿童案件数量的上升视为坏事,比如英国2013~2014年期间,性侵儿童案件数量有了一个爆发性增长,人们将此视为由于社会的大力推动,更多的受害者勇于讲出自己的经历,把水面之下的龌龊事曝光了出来,这自然有助于现象的解决。

而且,美国媒体报道性侵儿童的案件时,与中国媒体不同,并不会刻意回避细节,相反是在遵守媒体伦理的基础上,把案件细节尽量披露出来,例如嫌疑犯的照片,性侵事件发生具体场所的照片,也都会公布。而像“教会工作人员性侵儿童”这种严重丑闻,更是会连篇累牍地报道。在一些有关的从业者看来,媒体甚至是过于关注案件细节了,因此提倡关于性侵的报道要多增加些给儿童的实用指导,以及提倡评论版的编辑和读者来信能够更加立体和深入地探讨这一现象。

总而言之,在这个问题上,媒体要明确取舍,想要打造全社会对性侵儿童这一现象的高压线,零容忍,有些事情年年讲,月月讲,日日讲,让全社会对打击性侵女童形成条件反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