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黑帮曾盗国家电力致经济损失1400万

2018-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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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黑老大”靠敲诈勒索起家从1998年开始,当时37岁的陈某伟纠合社会闲散人员从事绑架勒索违法犯罪活动,并先后网罗一批骨干成员.这个规模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在芳村地区,利用恐吓.殴打.绑架等暴力手段肆意横行.团伙共分4个层级,第一层级为组织头目陈某伟自己,第二层级为组织骨干,分别有由陈某伟弟弟陈某明担任的财务总管.负责公司日常管理的万某芝.打手集团头目陈某峰.公司股东邓某权.第三层级为积极参与者,分别为打手集团的小头目和娱乐场所的负责人担任.第四层级为一般参与者,主要为打手和娱乐场所

“黑老大”靠敲诈勒索起家

从1998年开始,当时37岁的陈某伟纠合社会闲散人员从事绑架勒索违法犯罪活动,并先后网罗一批骨干成员。这个规模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在芳村地区,利用恐吓、殴打、绑架等暴力手段肆意横行。

团伙共分4个层级,第一层级为组织头目陈某伟自己,第二层级为组织骨干,分别有由陈某伟弟弟陈某明担任的财务总管、负责公司日常管理的万某芝、打手集团头目陈某峰、公司股东邓某权。

第三层级为积极参与者,分别为打手集团的小头目和娱乐场所的负责人担任。第四层级为一般参与者,主要为打手和娱乐场所的保安。

从2007年开始,该团伙以开公司、办企业等方式为依托,通过经营“夜总会”、“酒店”、“棋牌室”、“网吧”、“游戏机”、“赌博机”等,企图以“合法化”、“公司化”外衣掩盖为非作恶的勾当,通过涉“黄赌毒”违法违规经营和实施盗窃电力、高利转贷、绑架、敲诈勒索、追收赌债等违法犯罪行为大肆聚敛钱财,达到“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目的。

该团伙在芳村地区经营的场所包括“地×居饭店”、“新×点夜总会”、“花×酒店”、“本×酒吧”、“夜×歌舞厅”、“尚×假日酒店”等。

招募30余人组成打手队伍

为了不断扩大势力,陈某伟“精心”安排组织骨干和积极参加者入股组织经营公司,并招募人员组成所谓看场“保安”队伍,以黑恶支撑扩张地盘,同时对被公安机关抓获的组织成员、嫌疑人家属以发放“安抚金”、为其聘请律师等方式笼络、控制组织成员。

通过各种手段,陈某伟编织了一张复杂的社会关系网,建立了一个组织严密的黑恶犯罪团伙,他本人被封绰号“地主”,成为芳村地区名副其实的“黑老大”。

办案民警介绍,陈某伟团伙通过招聘“保安”等形式扩大势力,招募30余名河南籍人员组成专门打手队伍(每月工资共5万元),并配备面包车,以方便各场所有事就能马上到达现场。陈某伟还经常叫嚣:“我要内保,就好像国家有军队一样。”打手队伍依仗该团伙在芳村地区的势力,肆无忌惮地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

在2003年至2011年的8年,多名光顾了陈某伟娱乐场所的顾客,因在场所内与人发生争执,被打手队伍拖到娱乐场所外,有的被殴打成植物人,有的则直接遇害。

侦破案件

千亿跨境赌博案牵出黑帮成员

有反侦查意识的陈某伟转移资产欲逃,最终落网

2011年10月,荔湾警方针对陈某伟经营场所周边的线索摸排工作已悄然展开,具有极强反侦查意识的陈某伟隐约感觉自己成为被调查对象。同年11月6日凌晨4时许,陈某伟安排公司人员将公司的财务账目进行转移,销毁了大部分公司账簿、资料,同时关停旗下涉“黄赌毒”场所、遣散“保安”,转移资金到阳江、肇庆等地“投资”和“置业”。

警方发现,陈某伟黑恶团伙成员出现在荔湾辖区一个网络赌博窝点中,该窝点上线竟是“永利高”赌博网站在中国境内的大中华区赌博代理公司。随着深入侦查,荔湾警方发现了一个覆盖全国、涉案人员超过16万人(含投注人员)、累计投注金额高达4840多亿元的特大跨境网络赌博团伙。

2013年4月10日,荔湾警方在广州市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一举打掉该个特大网络赌博团伙,行动中,陈某伟部分团伙成员也作为网络赌博涉案嫌疑人被抓捕归案。

赌博案侦破后,陈某伟等人闻风而逃。同年6月21日,荔湾警方开展集中抓捕,一举抓获陈×伟等黑社会团伙成员23人。随后,专案组又组织多次抓捕,先后在河南、西藏、浙江、江西等地抓获该团伙其他成员39人。

今年9月5日,随着最后一批证据移送检察机关,本案主体侦查工作进入尾声,该案组织头目陈某伟被起诉的罪名多达12个,涉案团伙涉及案件高达58宗。荔湾警方将继续深挖细追,进一步查清涉案人员余罪,同时对主动投案自首、坦白交代问题的涉案人员,依法从宽处理。

“地主”其人

手下经理没有不被他暴打过

据办案民警介绍,53岁的陈某伟其人凶狠残暴,自己的手下无论是经理还是副经理都被他暴打过。他本人好排场,家中有多辆奔驰、宝马,平时出入都有两个保镖保护。

由于陈某伟等在芳村地区长期欺压残害群众,致使群众对该团伙十分惧怕,即使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也不敢举报、控告。芳村某汽车养护中心员工因洗车时水枪喷到该团伙的一名打手身上,即遭棍棒毒打,受伤后亦不敢报警处理。很长一段时间,芳村地区的群众听到陈×伟及其团伙成员名字不禁闻之色变:“地主啊?芳村黑老大!怕!”

2003年12月,被害人赖某辉在夜总会与其他顾客因跳舞产生纠纷,被陈某伟雇请打手打伤致残成植物人。陈某伟等人在清远找到赖某辉的父亲,威胁他说:“我在清远认识很多人,有谁不认识我芳村‘地主’是一名古惑仔,你怎么和我斗啊,就算你上诉到市中院也没有用,你肯定输定了”。

专案组民警上门进行取证时,出于种种疑虑,一些证人不愿多说,甚至有抵触情绪;有的受害人甚至连“地主”两个字都不敢提,而用“那帮人”来代替,导致侦查和取证工作困难重重。

罪行累累

●非法保护杀人嫌犯

2010年1月7日凌晨2时许,被害人梁某基、梁某斌兄弟因“敬酒”与团伙成员发生纠纷,被该组织经营的“夜×歌舞厅”员工吴某伦、叶某君、郑某科等人用铁水管、电击棒等凶器殴打,致梁某斌死亡,梁某基受轻伤。案发后,陈某伟等团伙头目故意窝藏、包庇郑某科等人,提前结算工资,提供逃跑资金,在郑某科等人潜逃返回以后,继续为其提供工作岗位,安排其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提供非法保护。

●打砸生意竞争对手

2009年2月8日,陈某伟团伙成员王某立(在逃)持刀肆意打砸被害人董某亮、刘某阳经营的“中×食府”餐厅,恶意破坏他人经营秩序。

●盗窃国家电力

从2008年开始,为获取暴利,陈某伟团伙与个别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结盗窃电力,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高达1400多万元。

●代理网络赌博上亿元

2010年初起,陈某伟等人利用“皇冠”、“永利高”等网站代理账号组织网络赌博活动,仅1年时间接受有效投注额就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