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晖创新杜江涛 沃森生物:与杜江涛、博晖创新签权利义务转移协议

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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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沃森生物(300142)公告,2016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权利

沃森生物(300142)公告,2016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权利义务转移的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杜江涛、博晖创新签署《杜江涛先生、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权利义务转移的协议》(以下简称“权利义务转移协议”或“本协议”),明确公司基于转让大安制药31.

65%股权所涉及到的相关权利义务的转移事项。

本协议各方一致确认,自甲方、乙方于2016年12月11日签署的《杜江涛先生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大安制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生效日起,基于《前股权转让协议》等的约定,公司在约定情形发生时需向博晖创新履行以大安制药44%股权进行补偿的责任不变,由杜江涛先生及公司依序向博晖创新履行基于《前股权转让协议》的以大安制药44%股权进行补偿的责任。

具体补偿顺序为当约定情形发生时由杜江涛先生以股权转让中受让的30%股权代替公司先行履行补偿责任,如果出现补偿比例超过 30%股权的情况,公司仍须履行以所持大安制药14%股权向博晖创新进行补偿的责任。

公司在2016年3月对大安制药进行了增资,该增资系《前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实施,甲乙丙三方确认该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的大安制药 44%股权仍为《前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补偿资产范围,对于公司原持有大安制药30%股权部分对应的增资成本杜江涛先生将以本次股权转让款的形式按原值予以补偿。

当杜江涛先生或公司对博晖创新的补偿行为发生时,博晖创新对于因 2016年公司增资所形成的增资成本也将以现金方式按原值支付给杜江涛先生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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