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存照留证再扶人 揭拍照再扶背后隐藏的忧患

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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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据法制晚报网9月20日报道,“这老人可是自己倒地上的,我都看见了.”9月19日17点20分,郑州南阳路与黄河路口西北角,一名老人趴在地上,头上和脸上流着血,看样子十分痛苦.据现场一名环卫工介绍,老人是在过路口的时候因为走的太快而不慎摔倒的,因为脸上流着血,大家看到后,都不敢轻易靠近.“最近发生好多起扶老人被反咬一口的事情,可不敢随便上前扶,万一被讹了可就麻烦了.”现场多名市民站在老人旁边,纷纷拿起手机拍照,并表示可以相互作证,老人是自己摔倒的.随后,路人在拍照作证后,开始拨打110和120,现场

据法制晚报网9月20日报道,“这老人可是自己倒地上的,我都看见了。”9月19日17点20分,郑州南阳路与黄河路口西北角,一名老人趴在地上,头上和脸上流着血,看样子十分痛苦。据现场一名环卫工介绍,老人是在过路口的时候因为走的太快而不慎摔倒的,因为脸上流着血,大家看到后,都不敢轻易靠近。

“最近发生好多起扶老人被反咬一口的事情,可不敢随便上前扶,万一被讹了可就麻烦了。”现场多名市民站在老人旁边,纷纷拿起手机拍照,并表示可以相互作证,老人是自己摔倒的。随后,路人在拍照作证后,开始拨打110和120,现场一些爱心市民也走到跟前进行救助,拿着卫生纸为老人擦脸上的血迹。

由于今年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老人倒地却被老人讹的现象,眼下,人们都在小心翼翼地做好事,大多不敢贸然直接去搀扶老人。所以,现在是围观的看客多,做好事的少。在这种背景下,郑州街头老人倒地人们先拍照自证清白以后再把老人扶起来,也是值得称赞的。

虽然120医护急救人员经过检查认为老人无大碍,但是,如果躺在地上一直没人相救恐怕也会遇到生命危险。因此,当老人摔倒在地时还是需要得到人们及时相救的。如果一个人的力量有限,可以大家相互用手机拍照,并留下视频证据,不能冷若冰霜。如果人与人之间只注重相互防备而不愿意伸出援助之手,那么人与人之间的人情味久而久之就会再也找不到了;如果出现那样的现象,绝对不是大家想要得到的结果。

从前几年开始,扶与不扶这个话题就被摆在了道德的风口浪尖上,2014年春晚的一个小品节目《扶不扶》将一直被大众热议的“老人摔倒了到底扶不扶”的社会话题搬上春晚舞台,引发人们深思。其实该不该扶从来都不是问题,敢不敢扶才是问题。就目前的状况来看,我们每个人都有想要去帮一把、扶一下的心,只是被扶之后所带来的“后果”吓退。此时,拍照求证后再扶人这样的既自保又能帮助他人的“帮扶方式”应运而生。

不得不承认,先拍照后扶人这样的“帮扶模式”有着自保的重要作用,能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也可以看出现在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升,学会了用正当的、借助法律证据这样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不受损害,从这一点上来说,这样的“帮扶模式”我们要给一个大大的赞。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事物都具有双面性,没有绝对的好,也没有绝对的坏。就如这样的“帮扶模式”难道就只有好处吗?

新闻中的被救老人由于不慎摔倒受点皮外小伤导致流血倒地,这样不是什么特别严重的问题时,可以给予旁观者以及救助者先拍照再救助的时间,最后的结局的完美的,老人成功获得救助。但是请试想,若是摔倒在地的老人急性病发作或者引发较严重的毛病的时候,还能给予主动扶人的人时间,让人拍照先自保吗?我想那个时候,若是结局不似新闻中这样完美,不仅不会有为拍照后再扶人这样的方式点赞的人,拍照者还会得到唾骂,认为是拍照的时间耽误了最佳救助时间。

尽管扶老人被讹只是个别现象,但不少人已经从早些年“扶与不扶”的讨论中无奈地得出了“不敢扶”的答案。如今,拍照再扶也是好人做好事的无奈之举,但这样就能真的自证清白吗?稍加分析就可以知道,拍照再扶也非一劳永逸。可当扶人者与被扶者是一对一时,所拍照片的真实性会不会被质疑?会不会“多等几个证人再救”?

真要如此,那还是救人吗?尤其当老人急性病发作,救人分秒必争时,等来了证人之后拍照再救,还能救得过来吗?另外,拍照再扶会不会成为被扶者诬陷的新理由:不是你撞的,你扶之前为什么不拍照?或者,撞人之后只拍一个扶人的证据,这会不会成为撞人者逃避责任的新招?

在很多时候拍照只能证明扶人的过程,无法证明老人是如何倒地的,对解决扶老人事件中“是撞倒还是摔倒”的争议作用不大。而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该先由被扶者证明被撞的事实,而非先由扶人者自证清白。

按照拍照再扶的理念,除非在所有的地方都装上监控,而且要保证无盲区,然后给每台车辆装上行车记录仪,每个行人携带行走记录仪,把所有的行动都记录保存下来,这样就不会再有“是撞倒还是摔倒”的争议了。且不说经济条件不允许,实际操作困难,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还有隐私吗?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不能通过这样的方式维系。

拍照再扶反映的是社会诚信焦虑。假如人人讲诚信,那么扶与不扶就是一个简单的判断题,不会演化得如此复杂。在扶老人事件的争议中,正是因为有一方不诚信,才使得事件变得扑朔迷离,公权力不得不介入其中,,有限的公共资源被挤占,更使不少人从“老人难扶”的困境中生出了“不扶老人”的冷漠之情。出现这种局面:根源在于诚信失范,失信本小利大,没查出来就可以获得不该有赔偿,或者逃避赔偿责任;查出来了,顶多背负几句骂声。

要终结扶老人事件的争议,关键不在拍不拍照,而是要通过增加失信者的法律责任来解决。是撞倒还是摔倒,当事人应该心知肚明。如果刻意隐瞒事实,在警方介入后,还不能如实陈述的,警方必定要投入更多的人力与物力来调查事实真相,最后如果不对失信者处罚,就是对失信的放纵。

惩罚此类事件中的失信者,除了将之纳入失信黑名单之外,要充分使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手段。在扶老人事件社会关注度如此之高的社会背景下,如果在“是撞倒还是摔倒”上虚假陈述,就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以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是老人故意摔倒讹诈涉嫌犯罪的,就应该用刑罚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