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49岁律师身中30刀死在家中 警方复核认定自杀

201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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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江苏当地媒体报道,大年初三(2月18日),金坛一名律师身中30多刀,死在家中.死者姓吴,今年49岁,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金坛警方接报后,对现场进行勘察,认定死者为自杀.昨天(2月28日)晚间,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通报称,2月18日7时许,警方接到王某某报警,称其早上起床发现,女婿吴某某死在家中.接报后,金坛分局刑警大队技术员和法医赶赴现场勘查.勘查发现,现场门窗完好,无外来人员足迹,无明显打斗痕迹.当日上午,法医对死者进行尸表检查.检查发现,死者损伤位于额部.枕部.颈前部.项部.左腕前侧.腹

江苏当地媒体报道,大年初三(2月18日),金坛一名律师身中30多刀,死在家中。死者姓吴,今年49岁,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金坛警方接报后,对现场进行勘察,认定死者为自杀。

昨天(2月28日)晚间,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通报称,2月18日7时许,警方接到王某某报警,称其早上起床发现,女婿吴某某死在家中。

接报后,金坛分局刑警大队技术员和法医赶赴现场勘查。勘查发现,现场门窗完好,无外来人员足迹,无明显打斗痕迹。当日上午,法医对死者进行尸表检查。检查发现,死者损伤位于额部、枕部、颈前部、项部、左腕前侧、腹部,均为密集平行排列、深浅不一的砍、切伤,创口均位于其右手可及部位,有试切创,无中毒征象,无捆绑约束痕迹,无挣扎抵抗伤,损伤对应部位衣服无破损。尸体右手旁的菜刀上未检出死者以外人员的痕迹物证,毒物检验未见异常,也未检出乙醇成份。

综合现场勘查、尸体检验、调查走访等情况分析,警方认定,死者吴某某体表损伤符合自己形成,排除他杀。自杀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月26日,常州市公安局抽调警力组成工作赶赴金坛,重点对现场进行复勘,对尸体进行解剖检验,确定吴某某系失血性休克死亡。结合前期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物证检验、毒物检验和调查走访,维持“排除他杀”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