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蓓蓓为什么留着 为什么不判谭蓓蓓死刑

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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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此前有报道分析,按照谭蓓蓓的交待,她具备了主犯的要件,事后又畏罪潜逃,且案件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从重处罚的要件.而白云江是具体罪行实施者,可能定性为共

此前有报道分析,按照谭蓓蓓的交待,她具备了主犯的要件,事后又畏罪潜逃,且案件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从重处罚的要件。而白云江是具体罪行实施者,可能定性为共犯,夫妻二人均可能被重判。

2013年8月,谭蓓蓓生下一个男婴,孩子被送往福利院。而在案件审判环节,我国对孕妇的人道主义规定主要体现在量刑方面。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不适用死刑"的理解包含两重意思:一是指对孕妇不能执行死刑,这是因为胎儿是无罪的,对孕妇执行死刑将会剥夺其胎儿的生命权;二是在刑罚的判处方面,禁止对孕妇判处死刑。

而我国的死刑既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死刑缓期执行,这意味着在我国对孕妇能够判处的最重刑罚就是无期徒刑。

谭蓓蓓已产下一名男婴,孕妇身份已经结束,那么是否可以判处其死刑呢?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应当作扩大延伸解释,即在侦查羁押期间怀孕的妇女,也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同样不得判处死刑。

在执行阶段,《刑事诉讼法》规定,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般说来,孕妇拥有一年的哺乳期,在此期间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对于谭蓓蓓来说,她将在一年的哺乳期结束后,开始在监狱为她所犯下的罪行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