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玉梅201606 大兴安岭行署专员贾玉梅主持召开2014年行署、林管局第11次常务会议

2017-11-03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12月5日,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贾玉梅主持召开2014年行署.林管局第11次常务会议,听取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

12月5日,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贾玉梅主持召开2014年行署、林管局第11次常务会议,听取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和《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政策任务分解情况的汇报,研究地本级第三轮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有关事宜。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大兴安岭地区以责任为驱动,加强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事关林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百姓的切身利益,是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的基础。

要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好《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实现安全生产“五个全覆盖”,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基层。

会议强调,安全无小事。针对现存的安全隐患,要集中精力,开展一次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在检查的基础上,开展一次大排查。突出抓好道路交通、消防、人员密集场所、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输油和燃气管道、重要设备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排查检查,对重点、重大的安全隐患列出整改时间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抓好推进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确实有困难的,隐患单位要死看死守、落实防范措施,监管部门要定期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要防患于未然,实行问责制,积极做好前期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严抓、严防、严管,做到安全监管到位、安全教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排查到位,确保不发生问题。

会议强调,今后新上的项目和重点工程,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把好设计、审批关,坚决不上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项目。对不按审批要求建设的项目,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能因监管不到位而出现新的问题。对特殊项目,要重点监管,指定相关部门给予指导帮助,切实为林区转型发展营造安全环境。

会议指出,为切实加强林区生态保护,转变林区发展方式,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分别出台了《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和《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为全面落实两大规划,今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政策任务分解的通知》,大兴安岭地区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完成了两大规划政策任务分解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尤其是各牵头部门和牵头领导要认真研究两大规划,努力完成两大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要充分认识两大规划对大兴安岭地区转型发展的重大意义,善于研究政策、争取政策,在吃透政策上下功夫。要不等不靠,主动工作,加强项目设计,搞好沟通对接,抓好跟踪落实,切实做好对上争取工作,真正研究好、利用好两大规划。

要落实责任,各牵头部门和牵头领导要负起责任,定期汇总规划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配合,有所作为,真正通过落实两大规划让林区经济发展得更好,百姓生活得更富裕,民生得到更大改善。

今年10月,大兴安岭地区启动了地本级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集中对前两轮清理保留的246项审批事项以及工商、质检系统下放地方管理新增的24项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会议强调,要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落实到位,巩固清理精简成果,并向社会进行公开,加强监督。

要加大指导力度,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基层对下放的审批项目接转到位,真正把简政放权的效果体现出来。要学习先进经验,做好权力清单试点工作,规范部门行为,转变政府职能,做到依法行政,按规章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