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光旦文集 费孝通《常识小册子》中潘光旦序文节选

2017-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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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我写这几句话的时候,恰好我的第三个女孩子在准备学期考试,手里拿着一本教育部审定的高级小学公民课本第四册,正在硬背,说得文雅些,正在强记.我顺

我写这几句话的时候,恰好我的第三个女孩子在准备学期考试,手里拿着一本教育部审定的高级小学公民课本第四册,正在硬背,说得文雅些,正在强记。我顺手接过来一看,才知道她也受着上文所说的那种心理的支配,进了小学不能不讲公民,讲过不能不考,要考不能不背,要背只有硬记一法,因为,的确,全书十二课是十二篇八股文,减去了起承转合的技巧,和顿挫的声调,是根本不容易上口的,遑论背诵。

十二课的节目是:国家的起源和演进,国家的组织,国体和政体,人民和国家的关系,宪法的性质和作用,中华民国的宪法,民法和民事诉讼程序,刑法和刑事诉讼程序,我国的兵役,我国的兵制,国民精神总动员,国民公约。

好一大串大人都嚼不烂的东西,试问教十一二岁的孩子,除了硬背,除了囫囵吞枣之外,还有甚么办法?怪不得有一位朋友某次谈起,公民教育书中全是一大堆大人的现成结论,教小孩子活剥生吞,结果不是喉头哽咽,这是肠子打结,最起码的也不免长期便秘,下气不通。

现成的结论,如果理论上经得起盘驳,事实上找得到确据,生活经验里有事物随时可供印证,倒也罢了。至少像前人背诵论语,孟子,大学,中庸,童年虽则活剥生吞,壮岁可以反刍细嚼,只要终身受用有日,何妨一时消化无方。

不幸的是连这一点我们都没有着落。我们翻几课看: 第一课里有如下的几句话:“人类联合组织以后,为了合力奋斗,共同生活起见,便拥护一个聪明而有能力的首领来管理众人民事,这首领就是古时的皇帝……这便是最初的国家。

”历史的事实,与初民社会研究所得的结论真是如此的么?原始人是不是真会一窝蜂似的拥护一个首领出来,我们无法断定,但拥护的词听来十分新颖,不像原始人的运动作。 第二课说到“国家是一种有机的结合”,甚么叫“有机”,我料想不特学生听不懂,连老师也根本说不清楚。

又说国家组织有四个要素,其三是政府。一半的话是“国家……要组织一个万能的政府,替人民作事,如果没有政府,人民不过是一群无组织无秩序的‘乌合之众’罢了。

”这有点不成话,试问万能政府和极权政府又有甚么分别;理论上政府真应该万能吗?连希特勒也不过是自以为万能罢了。试看人类学者与文化史学者的议论有如马林诺夫斯基,而马氏恰好是孝通从师最久的一位老师。

无论在理论上或实际上,学者们大都认为政府只是人类社会制度的一种,和家庭,学校,教会,工商业团体,等等一样,各有各的能,谁也不是万能。至于说没有了政府,人民便是乌合之众,我倒要劝读者不必因无端挨骂而计较,在编写审定的人也无非是故意说得凶险一些,藉以见得政府的重要有如此者罢了。

第三课说到“国家可分做君主国与共和国,君主国体就是国家主权完全操在一人手里,共和国体就是国家主权属于人民;我国的主权发球人民全体,并且是实行三民主义的国家,所以中华民国是三民主义共和国。

”姑不论中国是何种国家,根据这个所谓用主权做标准的分法,如果学生发问,英国属那一类?战前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又属那一类?不知公民老师将何辞以对。

第四课讲人民的权利和义务,理论上大致不差,实际上则截至今日为止,学生所能在生活经验里引做印证的似乎始终是一大串的义务,而权利几乎是绝无仅有。不过理论上也还没有问题。我百思而不得其解的是,何以“受基本教育”的一点也列为义务的一种,而不是权利的一种。

教育就是发育的一个步骤,目的在求人格的完成,好比一棵植物要长成,要开花,要结实,试问那一个人不愿意,那一个人想推诿,而不得不安排在义务或责任里面。

有人愿意把教育当义务看,我们不不能不疑心,那人以上中的教育大概不是发球启发的一路,而人民属于接纳的东西;乃是属于灌输的一路,而人民不得不吞咽的东西;不过此种理论虽错,它与近年来的事实却相符合。近年来政府统制下的教育,很大的一部分是训,不是学;是宣传,不是教育。

公民的教材就是一些上好的例子,公民课本的编者与审订者在这一点上至少没有骗人。 够了够了。普通征引别人的笔墨,如果不准备恭维的话,切忌断章取义,我是未尝不知道的;不过这对于这一类一部分的目的在宣传某一部分人的政治信条,又不直接宣传,通体宣传,而像外国点心“三明治”一般,面包片夹些肉片,或不老实的小本商人一般,大铀结里夹些小铜钱,我认为非“断章”便不足以“取义”。

这和近代智识社会学里所称的“揭穿面纱”属于同一类的技巧,是少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