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幽宫外孕终审判决 陆幽状告黄健翔名誉侵权案二审 陆幽提交宫外孕证据

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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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北京时间11月20日上午9时,陆幽状告黄健翔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审理.与前几次庭审相同,被上诉人黄健翔依然没有出席庭审,而是委托其代理律

北京时间11月20日上午9时,陆幽状告黄健翔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审理。与前几次庭审相同,被上诉人黄健翔依然没有出席庭审,而是委托其代理律师出庭辩护。素颜出庭的陆幽今天和两名代理律师以及一名助理一共4人,与对方1人进行了长达4个小时的辩论,然而庭审结束前,北京二中院没有当庭做出宣判结果。法庭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陆幽的上诉请求为:撤销朝阳法院的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一审索赔50万元、黄健翔道歉的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由黄健翔承担两审全部诉讼费用。

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黄健翔《丑话说在前头》这篇博文的指向性是否是唯一与排他的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陆幽提交了新物证——一份自己宫外孕的诊断书,上面盖有秦皇岛市妇幼保健医院的公章以及医师赵雪莲的盖章确认,不过黄健翔的代理律师对诊断书的真实性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另外,陆幽一方递交了三盘光盘来证明自己在央视足球之夜首席记者的身份。对此,黄健翔律师认为,陆幽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说明是跟随央视的国家队首席记者。

二审开庭进行4个小时,北京二中院没有当庭做出宣判结果,法院会择日再次开庭。庭审后,陆幽表示:“我会坚决上诉,黄健翔是我一生的被告,他必须向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