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政府政务公开

2017-08-02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今天,我们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安委会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全区1-4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统筹安排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周密部署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1-4月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平稳,实现了2012年安全生产良好开局1-4月,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

今天,我们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安委会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全区1—4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统筹安排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周密部署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1—4月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平稳,实现了2012年安全生产良好开局

1—4月,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积极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全区安全生产继续保持总体平稳的良好态势,实现了2012年安全生产良好开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与部署。

召开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了今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表彰了先进,同时下发了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均召开了有关会议,及时传达、迅速贯彻全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并结合各自实际,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是突出预防为主,抓好安全生产执法和检查。1—4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特点,组织精干力量,抓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了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是强化安全防范,抓好重要敏感时段安全生产工作。今年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两会”接踵而至。为加强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我区强化工作部署和责任落实不放松,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部署、责任落实等四个到位;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不放松,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检查和督查;强化高危行业企业监管不放松,做好了重要敏感时段高危企业停产监管和复产验收工作;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不放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制度。

尤其是全国“两会”期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燃气梭式窑、交通、工矿商贸企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盯紧盯牢安全隐患整改不放松。

对在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中发现的10项安全隐患由区安委会挂牌督办。同时,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专报制度,每天定时向有关领导和市安委办汇报当天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切实维护了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尤为可喜的是,自从去年区、乡政府及全区各村、社区换届以后,调整了区安委会成员,乡村两级配齐配强了安全生产工作队伍,总的感觉,各级政府及区直部门(单位)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更加重视,“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各项工作抓得更紧,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局面正在形成。

1—4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形势仍不“太平”,问题和不足依然存在。今年以来,在我市范围内因私人建房、寺庙建筑施工、户外广告安装等而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是存在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方区长在全区安全生产会议上指出,我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一些部门(行业)安全监管和乡(镇)、街道属地监管出现缺位,电力安全、燃气梭式窑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的问题日益突出,安全监管装备、经费保障不能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隐患排查整治不够全面彻底,当前还面临着天燃气置换的安全问题等等。

区长谈到的这些问题和不足一定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扎实做好下阶段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五六月份,是多雨季节,是主汛期,也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重要时期,从安全生产的角度看,雨水季节雷电交加,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企业要抢时间、赶速度加快马力生产,也容易忽视安全,产生事故。

因此,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抓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预案修订完善、信息预警预报和应急值班值守等工作,高度重视汛期强降水、洪水、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特别是对暴雨期间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务必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尤其是要督促非煤矿山、高危企业等做好防水、防雷电、防地质灾害工作,全力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二是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今天印发了《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三个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三个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安全基础工作、组织协作)为重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结合下阶段安全生产特点,重点做好“治、夯、宣”三件事:

“治”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的理论和实践证明,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预防体系上,超前采取措施,才能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最终实现安全生产。一要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抓手,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把握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二要继续突出以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为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无照营运、违法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停车等违规违章现象。

三要继续深化非煤矿山治理。四要突出抓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五要严格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准入制度,深化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等安全专项整治。

六要继续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矿山开采、石材(料)加工、木制家具制造等行业为重点,不断深化职业病危害防范治理。七要继续以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整治。

借助我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行为的有利时机,对违章建筑造成电力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加大力度进行整治。八要继续遏制梭式窑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鼓励引导全区梭式窑“退城进园”生产。九要继续深化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老旧城区为重点的消防领域安全整治。同时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学校幼儿园、旅游、电力、民爆器材、燃气、农业机械等行业安全整治,努力提高安全水平。

“夯”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夯实基础,才能真正做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一要一如既往强化“三同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法》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

同时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着力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工作。二要多措并举筑牢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

要严格按照我区编制实施的化工集中区域安全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园区外企业进区入园,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及时督促、指导入园企业做好项目建设安全审查各项工作。

三要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工作。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现“2011年打基础、抓样板,2012年全面启动,2013年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2015年规模以下所有企业全部达标”的目标。今年我区计划安排8家企业完成创建达标,区工信委、区安监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督促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宣”即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下阶段,我区在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中,一要科学谋划、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好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第11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着力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二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突出抓好以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重要文件、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活动。广泛开展创建安全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校园、安全乡镇、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六项创建”活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着力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三要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对村、社区安全员进行培训,着力提升基层安监员的安全意识与监管水平。加强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农民工安全培训,严肃查处特殊工种岗位无证上岗、农民工未经培训就下井进厂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要抓好《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宣贯工作。为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赣府厅发〔2012〕24号文,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五章、三十条。

《规定》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即区安监局,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也就是今天参会的各个部门(单位),依照本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规定》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主要承担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承担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等6项职责;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要承担负责本级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等8项职责。

《规定》同时明确了安监、公安、消防、交警、交通运输、建设、农业、水利、国土、教育、卫生、文化、财政、发展和改革、人保、工信委、环保、工商、旅游、监察等38个相关部门的职责。

《规定》出台以后,区政府方区长做了重要批示,要求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抓好宣传落实。区安监局在第一时间将《规定》编印成册发给大家,请大家务必认真学习领会,并用以指导我们的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三、扎实推进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要求于4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区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这次集中开展“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非法违规行为一直是安全生产的“顽症”,是造成当前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制约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突出原因。市委、市政府对“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非常重视,近期召开三次专题会议部署这项工作,市政府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更高要求。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这次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不断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突出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燃气梭式窑、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务必完成两项任务。

一是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于无资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行为,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取缔关闭。

经过这次专项行动,首先要做到重点治理领域不允许再存在无照无证或证照不全仍在运行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现象,不留死角;新设立企业,必须严格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条件,依法设立。

专项行动后,依然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的,要从严追究当事人、监管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二是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于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配备不规范等行为,要责令限期改正,并加强跟踪督查,严防事故发生。

要坚持依法依规、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努力实现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改善的目标。

(三)周密组织实施,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2年4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要从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区政府已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政府办龙积林主任、安监局三改局长任副组长,区安监局、昌江公安分局、昌江消防大队、市交警二大队、区工信委、区国土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建设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

各乡(镇)街道也要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统一组织领导本地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二是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

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三是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四是切实做到统筹兼顾。

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五是强化部门联合执法。这次打非治违专项动的重点内容主要针对非煤矿山等九个方面的行业领域,每个行业领域都安排了督导部门,负责督导的部门有两个以上的,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

因此,各牵头部门、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不能搞形式,走过场。同时,各部门、单位既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又要注重联合执法,着力在行政审批、证照发放、矿产资源整合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提升执法效能。要注重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客运,尤其是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后的校车安全监管等难点,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同志们,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强烈的责任感、更务实的工作作风、更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做好下阶段全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