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中信经纪公司 周杰伦深陷谣言门 经纪公司为其正名 将诉之法律

20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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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有明星的地方永远充斥着无限的话题.近日关于周杰伦的诽谤愈演愈烈,让一向行事低调的周董忍无可忍.而在法律最近明确规定此类行为相关罪名之时,周杰伦决定不再默默承担谣

有明星的地方永远充斥着无限的话题.近日关于周杰伦的诽谤愈演愈烈,让一向行事低调的周董忍无可忍。而在法律最近明确规定此类行为相关罪名之时,周杰伦决定不再默默承担谣言带来的伤害,委托经纪公司发出公告。

自2006年起,网络论坛爆出“周杰伦向日本媒体表示自己不是中国人”。

众所周知,周杰伦十几年来最坚持的音乐风格就是“中国风”,并且始终坚信华人音乐无可取代的魅力与影响力,曾多次表示让华人的音乐更好地传扬出去是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与心愿。光是这几点就足以让网络上所谓的“日本人后裔”的谣传不攻自破。

谣言二:

汶川地震只捐款5万?

2008年汶川地震,网络上又传出周杰伦只施舍灾民5万元的虚构谣言。

事实上,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周杰伦于第一时间透过公司向灾区捐出50万元人民币,随后立即将自己在重庆举办的个唱活动改为慈善募捐演唱会,并以个人名义再捐款100万元人民币,并将整场演出募集所得近3000万人民币悉数捐出。2013年雅安地震当日,周杰伦又在第一时间捐出100万人民币。

2009年至今,仍有人将多年前的谣言进行“重新包装”。为此,一向热衷于公益事业的周杰伦一改往日的低调,开始不断通过媒体向社会传递更多的正能量,但网络上的恶意谣言却从未停止过对他的纠缠,让周董颇为苦恼与委屈。

目前,法律已明确了网络犯罪的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9日出台的《解释》规定,如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构成诽谤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还有一系列相关罪名,该司法解释已于2013年9月10日正式实施。

在澄清谣言之后,若仍然无法制止谣言的散播,周董的经纪公司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必将谣言制造者诉之法律,用事实与法律维护周董权益,使其免受恶意人身攻击。同时也希望所有的读者可以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更希望社会秩序不会因此遭到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