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李德文 湖南律协会长李德文: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助力司法公信

20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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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国律师发展史上首次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余音未了,"两高三部"(包括国家安全部)即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

中国律师发展史上首次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余音未了,"两高三部"(包括国家安全部)即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及律师行业发展提供了切实保障,中国律师行业发展进入了历史黄金期。

这一规定的出台会为湖南律师行业带来什么改变?会对法治湖南建设有何积极意义?让我们一起倾听湖南省律师协会会长李德文带给我们的声音。

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是司法公平的重要构件

近期,一系列重大事件在整个律师行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8月20日,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重点部署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执业的规范与管理;9月16日,中央深改小组通过《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9月20日,"两高三部"出台《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李德文会长表示,这是中国律师行业标志性的大事。当顶层关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现实缺失,找到这些问题的根源并对症下药,律师行业的发展由此进入了一个历史机遇时期。

李德文会长认为,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而律师制度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关系到司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因此,近期围绕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一系列会议、制度规范等,是具有全局性、开创性意义的重大举措。

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最活跃的一个群体,是官民的连接体,是联系公权与私权的特殊纽带。而且律师是唯一不受财政供养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长期以来,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老三难"尚未解决,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等"新三难"已表现明显,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呼声强烈。

李德文分析:从社会公众的视角出发,司法公信是建立在个案感受基础上的。但我国的司法历史上,长期以来事实上是以侦查为中心。这种以侦查权代行司法权的思维、观念,到今天仍然非常顽固的。现在要回到以审判为中心,难度不仅在实施执行,更在执法观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大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宣传,让社会更多了解律师权利保障与司法公正的关系,非常必要。

李德文认为,包括呼格案等一系列热点案件在内,律师在办案中提出的质疑都是正确的,但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司法错案悲剧不断上演。可以说,正是这些悲剧性事件触动了社会的反思,法治中国必须有良好的司法生态,而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是绝对不可或缺的。

"法治湖南"语境下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实践

李德文表示,"法治中国"在今天已经是一个人所共知的概念。实际上法治湖南早在六年前就已提出。某种程度上说,法治湖南建设加快了法治中国的脚步,在法治湖南实践的过程中,湖南省律师协会是积极的参与者、推动者。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缺失是制约当代中国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最近几年湖南省律师协会为破解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困境,开展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得到了包括律师行业在内的社会各界的肯定、认可。

李德文会长就此从以下两个方面向记者进行了介绍:

首先,湖南省在全国范围内首创了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两年前,针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不能落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省律协报请省司法厅党组,由省司法厅向省委提出建议,成立湖南省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这个会议制度由省委政法委牵头,涵盖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湖南省律师协会在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中是一个独立的参会主体。

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在研究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普遍性的困难。

运行两年来应该说不同程度的解决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某些缺失。正是湖南这种首创和实践,为顶层创设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提供了有益的实践经验。最近,"两高三部"所下发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就明确指出,各地要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湖南省律师权利保障的探索具有创新型的意义。

李德文介绍,另一方面,湖南省律师协会与省内司法部门的新型良性关系不断在加强。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例,省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同志在2014年6月到省律协来调研,了解湖南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状况。其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湖南省司法厅共同出台了《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同时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率先在全省法院范围内开通律师绿色通道。

省高院的其他领导也多次与省律协进行司法专业性磋商讨论,针对律师普遍反映的新老三难等问题倾听律师提出的意见。

湖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检察长2014年9月到湖南省律师协会调研,针对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新老三难以及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等问题听取律师代表的意见。

湖南省检察院的其他领导同志也多次就侦查监督、检察院自侦案件的会见、阅卷、调查等等来省律协征求意见。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从今年1月份开始,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就着手对最高院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先后三次组织湖南律师协会的会员律师就《实施细则》提出修改意见。

2015年8月5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颁发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实施细则》(〔2015〕16号),这在全国范围内是第一家,在湖南司法界,应该说,同样是一件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大事。

李德文介绍说,近期,借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以及中央深改小组关于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重大事件的积极影响,湖南省律师工作会议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之中。省律师协会已组织专门人员对中央深改小组《关于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两高三部"《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起草湖南省《实施方案》、《实施细则》。

也就是说,现在所做的就是按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所说的那样,当务之急是把法律现有的规定落到实处。与此同时,还在探究以建立、维护好法律职业共同体为基础,来实现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

就此,省律协与湖南省法官协会、湖南省检察官协会进行了磋商,近期将与湖南省法官协会、湖南省检察官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重在推进协会之间关于司法业务的探讨、交流,培养法律职业共同体内的价值共识、法治信仰。

此外,省律协与湖南省公安厅也已达成共识,对警察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到损害应尽的法律救济,湖南省律师协会决定组建维护警察执法权益律师顾问团,为公安民警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权利受到损害提供法律援助。

当国家吹响法治中国的集结号,当律师事业迎来灿烂春天之际,湖南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必将步入良性轨道,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湖南律师必将谱写法治湖南新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