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良罪名指南 罪名指南(第2版)(上下册)(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陈兴良型法研究主编系列)

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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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罪名是刑法分则的主要内容,是司法机关认定犯罪的法律根据:我国 1997年刑法颁行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一个决定和六个<刑法修正案>,对刑法作了重大修改补充.

罪名是刑法分则的主要内容,是司法机关认定犯罪的法律根据:我国 1997年刑法颁行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一个决定和六个《刑法修正案》,对刑法作了重大修改补充。其中,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对刑法分则有关罪名的删改与增补,使之适应惩治犯罪的实际需要。

《罪名指南》(第二版)根据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结合我国刑法理论的前沿性成果。从法理上对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罪名作了逐个解说,是对罪名的体系性叙述。在本书对罪名的解说中,对每个罪名的概念、沿革,构成、认定和处罚等问题,都根据刑法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理论阐述,尤其是对司法实践中的常见罪名重点加以讨论,为司法机关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提供理论资源。

《罪名指南》(第二版)资料齐全、写作规范、阐述准确、内容充实,是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参考书籍。

编辑推荐

本书以刑法分则规定的罪名为基本线索,对罪名进行逐个解释,内容包括各个罪名的概念、沿革、特征、认定(包括罪与非罪的界限和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形态(未完成形态、共犯形态、罪数形态)和处罚,从而成为对罪名的科学解释。在写作过程中,注重对新旧刑法进行比较研究,注重对罪名的学理解释,尤其是将最新司法解释贯穿到罪名的阐述之中,从而使对罪名的理解具有法律根据。

作者简介

陈兴良,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1981年12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12月获法学硕士学问,1988年5月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4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

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

1997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当选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0年获教育部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奖,2001年“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一等奖,2004年经人事部等八部委批准,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4年入选教育部文科首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4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2005年“刑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06年作为课程负责人的北京大学刑法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

主要学术成果: 专著:《正当防卫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共同犯罪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1994年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初版,1997年修订1版,2000年修订2版,2003年修订3版),1995年获国家教委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遗传与犯罪》(群众出版社,1992);《刑法的人性基础》(中国方正出版社,1996年初版,1998年第2版),2000年获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刑法疏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2002年获教育部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刑法的启蒙》(法律出版社,1998年初版,2003年修订版);《刑法适用总论》(法律出版社,1999),2002年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1),2002年获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规范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2006年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刑法学的现代展开》(与周光权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除专著外,另有文集8部,并主编著作三十余部,合著6部,合译5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二百余篇。

目录

上册 绪论 第一节 罪名概述 第二节 罪名分类 第三节 确定罪名的根据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1-1 背叛国家罪 1-2 分裂国家罪 1-3 煽动分裂国家罪 1-4 武装叛乱、暴乱罪 1-5 颠覆国家政权罪 1-6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1-7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1-8 投敌叛变罪 1-9 叛逃罪 1-10 间谍罪 1-11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1-12 资敌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2-1 放火罪 2-2 失火罪 2-3 决水罪 2-4 过失决水罪 2-5 爆炸罪 2-6 立失爆炸罪 2-7 投放危险物质罪 2 8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2-9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10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11 破坏交通工具罪 2-12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2-13 破坏交通设施罪 2-14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2-15 破坏电力设备罪 2-16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2-17 立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2-18 立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2-19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2-20 资助恐怖活动罪 2-21 劫持航空器罪 2-22 劫持船只、汽车罪 2-23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罪名索引 下册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罪名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