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武晨光斋 陈光武、刘峰与甄陈论争

201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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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陈光武律师是我素来敬佩的忠厚长者,我们是新浪好友.我有时到陈光武律师的新浪博客上浏览,并偶尔留言.我基本没有访问陈光武律师在点睛网的晨光斋,并且从未在

    “陈光武律师是我素来敬佩的忠厚长者,我们是新浪好友。我有时到陈光武律师的新浪博客上浏览,并偶尔留言。我基本没有访问陈光武律师在点睛网的晨光斋,并且从未在那里留言。”我们就法律与政治的关系在博客上展开了一些讨论。这是我们的第一次交流。

    在陈光武的博客上,我看到一篇文章《中国律师的江湖》。这篇文章视角比较独特,评论也有一定道理。其中,作者把陈有西比作宋江。当时注意的是文章,没有注意作者,直到看见陈光武律师转发了《只是想能以站着的方式活着》。

    陈光武律师在按语中说:“对于刘峰,我多次说过,围观李庄案、追随律师团的过程中迅速成长起来的优秀年轻律师之一。尽管优秀,但在其成长过程中,仍没有摆脱一般成功的年轻律师通常易犯的错误:骄傲自大、自以为是。甚至摆出一副律师界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架势对贺卫方、陈有西等前辈律师、法学大家不切实际的评头论足、说三道四。这在其近期一系列关于中国律师的文章中表现尤为突出。”

    刘峰律师的纠结在于:他想成为律师团的成员,却又尖锐地批评律师团的元老。他的出路有两条,或者改变自己的个性成为好成员,或者保持自己的个性做一个独立知识分子。其实,后者是他的最佳选择。遗憾的是他选择了前者,并因此扭曲了自己。

    我评论道:“为了成为光荣的维权律师团的一分子,为了所谓的大局,发表了悔过书。他说:‘别有用心或曲解者,还将陈有西演化成了绥靖主义。’真可笑呀,你是率性而为,别人就是曲解和别有用心?为了表忠心犯不着把无辜的第三者搭上吧?”

    这段话表面上批评刘峰,实际上在批判阴谋论和大局观。陈光武律师对刘峰的上述评论是我极不同意的,刘峰的转变也与他息息相关。他说:“从年轻人的健康成长角度,我和明勇对刘峰进行了推心置腹、措辞严厉的批评和循循善诱的引导。从做人根本,到处事原则;从办案方略,到交流技巧。”

    写本文的时候,我看到了刘峰律师的告别宣言:“无数次的挣扎之后,二零一二零九零五,这一天,我决定告别。告别的不光是网络,律师法治体制话题,还有我自己。我将不会在网络世界、媒体以及公开场合谈论律师、法治和体制。也将不会再像以前一样要求和面对自己。”

    我深表遗憾。我想对刘峰律师说:“兄弟,其实我对你的爱远超过对你的恨。你更适合做一个独立知识分子,或者江湖上的独行侠。祝福深深!”

    陈光武律师转载了陈有西答复我的文章《我是绥靖主义者吗?》。他在按语中说了一段很有深意的话:“‘比地大的是海,比海大的是天,比天大的是胸怀’……中国律师没有太阳,亦没有月亮。有的只是浩瀚银河中辉映长空的璀璨群星。其中,或是光芒四射,或是暗淡寂寥,或是如日中天,或是荧光初现,对于浩瀚的银河,他们一颗也不能少……”

    杨金柱律师在其新浪博客上转载了我与陈有西商榷的两篇文章《公众人物须倾听不同的声音》和《江湖再无陈盟主》。陈光武律师随后也予以转载。他如此解释:“他们二位都不是一般的智商和思维能力。

人家有话要说,别人不能剥夺。甄鹏最早商榷有西的文章没转,担心有西误解。后来有西有话要说而且非说不可,他的帖子我是一定要转的。几年如一日。那么,如此这般,甄鹏的回复文章不转显失公平,也会令人看不清来龙去脉。好在二位都是高素质、高姿态,争论激烈仍能驾驭分寸。再说,意见分歧乃为常情,不必大惊小怪。甄鹏不熟悉,有西我还是了解的。绝不是小肚鸡肠之人。大家尽管放心。”

    网友“德国律师”说:“甄鹏的言论固然有偏颇甚而失真之处,但对出生于1973年的这位新生代,大可不必与其斤斤计较,板着脸训教;更不能因自己与杨金柱、陈光武之间的特殊关系和特殊通道,而将甄鹏等人排斥在沟通之外,即便有人出于陷害、诽谤或离间之意。要知,沟通也属于公共领域。凡事,只要公开化了,就必然向着公正、合理和真善美的终点发展。”陈光武比陈有西有胸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