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委常委、涟水县委书记李卫平盛赞法院是发展“主角之一”

201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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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2010年6月11日下午,在接受<人民法院报>记者.省高院宣传处新闻科科长娄银生采访时,淮安市委常委.涟水县委书记李卫平表示,近几年来,涟水法院在服务地方发展大局.化解矛盾纠纷.优化法治环境.落实司法为民方面做出了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县委.县政府对法院的工作很满意,人民群众很认可,社会各界交口称赞,在全县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四件大事中,法院是当之无愧的"主角之一".李书记表示,短短几年时间,法院带来或产生

    2010年6月11日下午,在接受《人民法院报》记者、省高院宣传处新闻科科长娄银生采访时,淮安市委常委、涟水县委书记李卫平表示,近几年来,涟水法院在服务地方发展大局、化解矛盾纠纷、优化法治环境、落实司法为民方面做出了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县委、县政府对法院的工作很满意,人民群众很认可,社会各界交口称赞,在全县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四件大事中,法院是当之无愧的"主角之一"。

李书记表示,短短几年时间,法院带来或产生了四个变化,令人印象深刻:

一是全县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李书记说,长期以来,涟水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贫困县、落后县,自县委提出"工业立县"口号后,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既得益于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更得益于涟水有一个优良的法治环境,社会诚信度高,为客商营造了一种居者常住、远者愿来的投资环境,这其中,有法院的一份特别功劳。

李书记强调,法院作为审判机关,不仅仅发挥着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职能作用,在促进遵守规则、建立社会诚信方面也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这点涟水法院做的非常好,为打造"诚信涟水,好客涟水,上进涟水"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矛盾化解滞后变超前。李书记认为,法院处理纠纷应当遵循着严格的法律程序,但在目前"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司法语境下,被动司法、克制司法已明显无法适应服务大局发展的需要,也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越来越高的司法需求。

在这方面,涟水法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探索,他们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如该院通过巡回审判、就案讲法、送法服务等活动,既解决了纠纷,又教育了群众,再如该院开展的法治辅导员进村、诉调对接等工作,把工作做在前面,提前介入纠纷,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激化之前,为全县的社会政治稳定出了力。

三是由简单处理变追求"三效合一"。李书记说,以前经常出现涉诉信访现象,通过调查发现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部分法官大局意识、为民意识、服务意识不强,案件一判了解,工作不细不实,作风简单粗暴,存在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现象,给全县信访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法院班子也认识到这个问题,决定对症下药,经过近三年的教育学习,尤以每年春节后一上班就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为龙头,很有特色,作用很大,现在简单办案的少了,追求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已成为全体法官的自觉行动,涉诉信访数量大幅下降,到县信访局、县政府上访投诉的少了。

法院是忙了,但政府却"闲"了,法院解决的纠纷多,政府需要面对的矛盾就少。

四是法官队伍形象大变化。李书记介绍说,社会上对法官一直有种误解,但是通过近几年的了解发现,涟水法院的法官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队伍风气正、精神面貌好,去年该院就被票选为首批县"人民满意单位",很了不起。

法官队伍形象的变化是该院一直坚持将教育、引导、管理放在突出的位置,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引导管理为辅的结果,如通过订制"我是共产党员"标牌、过集体政治生日、开展细节意识、责任意识教育等活动,以正面的方法教育人,此外,该院还十分注重规章制度的刚性作用,形成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格局,另一方面,该院还十分注重文化的潜移默化作用,特别是该院的廉政文化建设,走在了全市前列,全省都有影响,值得全县各单位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