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绀弩评毛 聂绀弩评价毛泽东的功过是非

2017-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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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聂绀弩评价毛泽东的功过是非毛泽东诞辰120周年临近,网络上又是一片沸沸扬扬.先是,刘小枫抛出国父论,引起知识界的一番论战;后,社科院副院长李慎明撰文为毛泽东统

 聂绀弩评价毛泽东的功过是非

毛泽东诞辰120周年临近,网络上又是一片沸沸扬扬。先是,刘小枫抛出国父论,引起知识界的一番论战;后,社科院副院长李慎明撰文为毛泽东统治的三十年翻案引发强烈争议;最近官方的《环球时报》继续冲锋在前,连发数文用一些正规官媒不大说得出口的言辞力挺毛泽东“功远大于过”,虽然对于其功其过都语焉不详,通篇看下来都是一些民族主义的鸡血在充盈。

民间对毛的评论却要严峻得多,相当多的人对其彻底否定,认为他不但过大于功,甚且有罪。如何看待毛泽东这样一个历史人物,看来还很值得中国人争论一番。

评价历史人物,首先必须要确定评价标准维度。从不同的标准维度出发,当然对一个人的评价会南辕北辙。儒家和法家对人的评价不会一样,民族主义者和人道主义者对人的评价,自由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法西斯主义者对人的评价也不会相同。

因此,所谓“客观公正”也只能是相对的。我想,如果要评价毛泽东,首先必须确定评价标准维度;而确定评价标准维度又必须是为大多数中国人所接受的,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多数人利益与愿望的维度。经过思考,本人认为用促进中国现代化进程的这样一个标准出发,对毛泽东进行评价是最为合适的。

众所周知,中国1840年以来所遭遇的“数千年之未有”的空前变局,就是被拉进了全世界的现代化进程。这一进程一旦开始就无法逃避,现代化也就成为中国一百多年念兹在兹的核心任务,也是绝大多数中国人除了极少数极端保守主义者外都认同的核心价值。是促进还是阻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可以成为评价历史人物的相对客观标准。

但是现代化本身也需要加以定义和细化。弗朗西斯福山在《政治秩序的起源》中指出,现代化的政治秩序,其要件包括科层制国家政权、法制和负责政府三位一体;金观涛的《探索现代社会的起源》视野更广,将现代性归结为民族国家、个人权利、工具理性三位一体。

考虑到对历史人物评价的特点,本人结合上述二者及尹保云教授等的相关成果,将对毛泽东的评价标准分为六个维度:1、科层制国家政权的确立;2、法制保护下的个人权利或自由;3、负责政府或民主;4、工具理性促进下的物质进步;5、对民族利益的维护;6、个人魅力。每一项标准都是20分,总分120分。

1、毛泽东建立科层制国家政权或“民族国家”的功绩。这基本是官方捧毛拿出手的唯一论据,其他如消灭剥削、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支援世界革命等等毛在世时他自己最为在意的功劳基本都被屏蔽不论了。如胡锡进微博说“毛泽东犯过一些错误,但我相信,只要中国不分裂成七八块,大中国还存在,对毛的否定就走不了太远。

因为毛所建立的国家高度独立自主,中央政权的有效性,还有把国家带进核俱乐部等,为之后的中国改革开放提供了可以坚实踩上去的肩膀。一些人骂毛泽东骂过头时,舆论自然会反弹。躺着的毛泽东有这个力量。”对此,我回复“国家主义的胡锡进终究是见国不见人呀”。

不可否认,对于现代化而言民族国家或者科层制国家政权有其不可或缺的基础意义,否则其他现代化工程都将无所依附,这一点在福山的《政治秩序的起源》中说得很清楚。在现代,那些没有民族国家基本框架的阿富汗、索马里及其他很多第三世界国家都在现代化进程中遇到很大阻碍。

但是,毛泽东对于中国科层制国家政权到底有多大的贡献,却必须认真分析。事实是,中国是世界上科层制国家政权最早建立的国家,可以上溯到秦代。这一点是中国在现代化各因素中遥遥领先的一项。毛泽东自己承认,“百代皆行秦政法”,并自诩马克思加秦始皇,可见他也承认自己对历史的继承性。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改朝换代本来就是中国历史的常态,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就是草头王,经过互相吞并,最有力者一统天下,所谓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是几千年的老路,并不是毛泽东的什么发明。就此而言,毛的历史地位并不超过各朝各代开国帝王。

有论者说是毛泽东统一了四分五裂的中国,这句话有很强的误导性。因为中国统一的基础很大程度上是蒋介石打下的。自清朝灭亡后,虽然中国内部军阀割据,但对外仍然保持了统一主权国家的外壳。

经过蒋介石的纵横捭阖,在1945年抗战胜利时,不仅排除了日本这一中国的最大外患,而且收服了中国的大多数军阀。当时国民党和共产党同是对方的最大政敌,一方战胜另一方都能够实现国家的最终统一,这是不用怀疑的必然结果。

黄仁宇认为,蒋创造了中国政权的上层结构,毛打下了中国政权的下层基础,这有一定的道理,因国民党对基层的控制确实不如共产党。然而过犹不及,共产党的彻底控制造成了国家吞噬社会的可怕局面,成为后来很多灾难的基础。

因此,由于中国具有科层制国家的悠久传统,以及国民党所打下的基础,毛泽东对于中国科层制国家政权或“民族国家”的功绩只能算一半,打10分。

2、法制保护下的个人权利或自由。毛时代,很明显,没有法制,也没有个人权利或自由。不仅没有政治自由,而且没有经济自由乃至个人生活的自由。这一项,打0分。

3、负责政府或民主。也很明显,毛时代没有任何民主可言。毛时代的中国是个层层任命、层层效忠的党国体制,社会上不允许出现任何不受党控制的组织,党内不许出现任何与党魁不一致的派别,一切官僚都是任命的,也不存在任何公开、竞争和秘密投票选举出来的民意代表,所谓代表来自于“酝酿协商”,只能发挥橡皮图章和鼓掌拉拉队的角色。

毛在文革前期作为冲击“资产阶级司令部”的手段,鼓吹过一段时间“巴黎公社原则”,结果上海的造反派信以为真,真的想搞“公社”时,立即被毛否定。

他的理由是“党往哪里摆”?最后搞出来的革命委员会换汤不换药,只不过是换了一批文革新贵代替“走资派”而已。对毛而言,民意并不是一个值得考虑的因素,建国之初毛就指出“农民是要自由的,我们要社会主义。”如果民意和自己的主张不符,办法不是改变主张,而是“教育民众”。当然,这种“教育”是以枪杆子为后盾的,你不能不听。这一项,也打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