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知常生命美学 潘知常:生命美学:前世今生——关于生命美学的访谈

201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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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美学之为美学,无非就是要赌"美的意义"存在,无非就是关于人类审美活动的意义与价值之学.审美活动是一种特殊的价值活动.意义活动,它是人类生命

(美学之为美学,无非就是要赌“美的意义”存在,无非就是关于人类审美活动的意义与价值之学。

审美活动是一种特殊的价值活动、意义活动,它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根本需要,也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根本需要的满足。美学之为美学(生命美学),就是研究进入审美关系的人类生命活动的意义与价值的美学。)

问:20世纪90年代以来,生命美学曾经热闹过,乃至风流过,至今仍然有着很强的理论生命力。那么生命美学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您与生命美学结缘的宏观和微观的语境是怎样的呢?

潘知常:你提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如果从宏观语境来说,那么,我觉得年龄,应该是一个重要因素。回顾一下,国内提出和支持实践美学的基本上都是30年代出生的人,后来提出要修补实践美学的,则基本都是40年代出生的人,50年以后出生的人,却有很多都不是实践美学的支持者。这原因,就在于我们这些50年代出生的人都是在文革以后上大学的,时代的急剧变革,使得我们有了可以与过去的革命话语、红色话语保持相对界限的条件。

当然,也有微观语境,现在回想一下,其中的关键词,应该叫做:真相!当时活跃在美学舞台上的美学家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带着镣铐跳舞,总是要先有一个什么唯物论、认识论的理论框架,然后再去推演出自己的美学理论。

各位是否记得,在更早的五十年代,高尔泰在写作那篇让他因之而成为右派的论文《论美》之前,是曾经请教过文学大家傅雷先生的,可是,后者是如何回答的呢?“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早已回答了你的问题”,这就是他的回答!

而我可能是赶上了改革开放的年代,因此从一开始就不受这些东西的束缚,也非常不屑于这样一种向某种意识形态“效忠”与“告白”式的美学研究。我喜欢美学,只有一个理由:生命的困惑。王国维先生说自己:“体素赢弱,性复忧郁,人生之问题,日往复于吾前,自是始决从事于哲学。”而今回想一下,我自己的“自是始决从事于”美学,也差不多同样如此。因此,通过美学思考,我希望得以获知的,也就只是:“真相”。

具体来说,第一个,应该就是自己的创作实践,这应该是我的审美困惑。我从少年开始就喜欢写诗歌,也发表过作品,上了大学以后,才转而学习美学,但是,却发现当时风行的实践美学根本无法解释自己的创作实践。例如,人为什么要写诗?我当时就觉得实践美学的解释和自己的感受完全不同。

第二个,应该是我目睹的审美现象,这应该是我的生命困惑。大学毕业以后留校做老师,开始正式接触美学,当时,在纷繁的审美现象里,有两个,是我最为关心的。

一个是“爱美之心为什么人才有之(动物却没有)”?第二个是为什么“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是,当时流行的实践美学一个都解释不了。第三,应该是我本人的美学研究,这应该是我的理论困惑。尽管自己仅仅是一个初学者,但是,在下意识中我始终认为,一个成熟的、成功的理论,必须满足理论、历史、现状三个方面的追问。

可是,当时流行的实践美学却既没有办法在理论上令人信服地阐释审美活动的奥秘,也没有办法在历史上与中西美学家的思考对接,又没有办法解释当代的纷纭复杂的审美现象。因此,跟很多的同时代的青年美学学者不同,对于当时流行的实践美学,我连一天都没有相信过。

说到这里,我真要向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道一声“感谢”。那真是1949年以来唯一的一个黄金十年。不但思想的束缚最少,而且也没有什么部门去逼迫你申报你根本就不愿意去做,起码是不擅长去做的那些美学课题,没有什么部门去催促你发表所谓的核心期刊论文,至于到处去拉关系送礼以便评一个什么社科奖项,也从来没有什么部门会去提及,于是,我仅仅是为了给自己“解惑答疑”而读书而思考,就是这样,在大量地阅读与紧张地思考之后,我终于发现,其实,美学困惑的破解也没有那么的困难,而长期以来美学界之所以不得其门而入,最为根本的,是因为都在“跪着”研究美学。

现在,假如我们能够毅然站立起来,其实就不难发现:审美活动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根本需要,也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根本需要的满足,这是一个呈现在我们面前的看的见摸的着的事实,可是,美学为什么就不能够去从实事求是地解释这个事实开始呢?由此,我意识到,其实,审美活动就是进入审美关系之际的人类生命活动,就是一种以审美愉悦(“主观的普遍必然性”)为特征的特殊价值活动、意义活动,因此,美学应当是研究进入审美关系的人类生命活动的意义与价值之学、研究人类审美活动的意义与价值之学。

进入审美关系的人类生命活动的意义与价值、人类审美活动的意义与价值,就是美学研究中的一条闪闪发光的不朽命脉。因此,所谓的美学,不应该是所谓的实践美学,而应该是——生命美学。

凑巧的是,当时我所在的郑州大学要创刊一份报纸,叫做《美与当代人》,我自己也是责任编辑之一,既然是创刊,当然需要比较重磅的文章,报纸的主编张涵教授就要求我自己也写一篇文章。因为有足够的版面,又有自由发言的空间,于是,在1984年年底,我就写了一篇文章,叫《美学何处去》,并且正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真正的美学应该是光明正大的人的美学、生命的美学。

美学应该爆发一场真正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应该进行一场彻底的“人本学还原”,应该向人的生命活动还原,向感性还原,从而赋予美学以人类学的意义。

”“因此,美学有其自身深刻的思路和广阔的视野。它远远不是一个艺术文化的问题,而是一个审美文化的问题,一个‘生命的自由表现’的问题。”

对我来说,这篇文章就是我提出和研究生命美学的开始,我与生命美学的渊源大概就是这样。

问:潘老师:国内美学界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就从过去的“美学四派”——客观派、主观派、主客观统一派、客观社会派转向了两大派——实践美学派(过去的“客观社会派”)与后实践美学派,而厦门大学的杨春时先生与您,则被公认为后实践美学一派的主要代表。同时,也公认您是生命美学的领军人物。那么,您能否用最简单的语言总结一下,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的根本分歧究竟在什么地方呢?

答:这个问题我在十几年前就有过回答,你们可以去看看我1996年写的《诗与思的对话》(上海三联书店)一书的后记。迄今,我的大致想法还是如此:

实践美学——

就是从人类实践活动的角度去研究美学,它从“人如何产生”(实践活动如何产生)看“审美如何产生”(“起源”与“本质”),研究的是审美活动的人类学内涵,是对于审美活动如何产生(人为什么能审美)、‘美如何产生“(客体为什么会成为美的)、“美感如何产生”(主体为什么会有美感)以及“实践活动与审美活动的同一性”(人类的有限性、现实性)的研究。

生命美学——

就是从人类生命活动的角度去研究美学,它从“人之为人”看“人为什么需要审美活动”和“审美活动为什么能够满足人”( “根源”与“意义”),研究的是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是对于“审美活动如何可能”(审美活动为什么为人类所必需以及审美活动如何满足这种必需)、“美如何可能”(美如何为人类所必需以及美如何满足这种必需)、美感如何可能(美感如何为人类所必需以及美感如何满足这种必需)以及“实践活动与审美活动的差异性”(人类的无限性、超越性)的研究。

如果还需要多说一句的话,美学之为美学,研究的无非就是生命超越的问题。具体来说,美学研究的是进入审美关系的人类生命活动的意义与价值,而进入审美关系的人类生命活动的意义与价值在人类生命活动中的意义与价值无疑最为普遍,也最为根本。因此,进入审美关系的人类生命活动的意义与价值,应该是美学研究中的一条闪闪发光的不朽命脉。

问:那么请问您展开生命美学的路径与历程是怎样的?

潘知常:关于我的探索生命美学的路径,现在回想起来,我认为最为重要的,就是对于国内美学界的根本困惑的突破。借此机会说一句,国内研究生命美学的论文和专著很多,但是三十年来真正道破其中的真谛的却很少见到。因此,我愿意借助今天的机会来自我陈述一下,以正视听。

我要说的是,在生命美学之前,包括实践美学在内的所有美学探索,尽管不可谓不认真,但是,路径却都错了,因为,它们都坚持“美是客观的”,都怕被说成是“唯心主义”。

蔡仪的美学不用去说了,李泽厚的美学也如此,不过就是把美是自然存在换成了美是社会存在。我们知道,其实,早在康德那里就已经指明:审美活动的根本奥秘,就是“主观的普遍必然性”,换言之,审美活动的根本奥秘在于:它是主观的客观,又是客观的主观,它是客观的生命活动,然而又偏偏是以主观的精神活动的形式表现出来。

可是,李泽厚的美学却既不敢逾越“反映—认识”的框架,也不敢逾越“劳动创造美”的金口戒律,于是,一方面去竭力诋毁审美活动,认定它不能创造美,只能反映美,另一方面,抬高物质实践活动,认定只有物质实践活动才能创造美,结果,通过笨拙地绕道物质实践活动,先论证物质实践活动创作了美,然后再论证审美活动反映了美,李泽厚先生自以为可以大功告成了。

可是,所谓的社会本质、人的本质力量到底是怎样积淀进美的?人类物质实践活动创造的很多东西为什么不美?人类的物质实践活动没有创造的月亮为什么却很美?实践美学却总是解释不清,因为,它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百出的。

稍好一点的,是高尔泰。在当时的美学喧嚣中,他是唯一一位能够脱身而出的美学家,我想,为美学而美学的真诚以及艺术创作的切身实践,在其中可能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不怕被批评为“唯心主义”,毅然决然地提出:强调美感创造美。

坦率说,高尔泰先生这样说,无疑是出之于一种正确的审美感觉,遗憾的是,他毕竟是多年以来根本就得不到一张书桌,基本的理论素质还是未能形成,因此,也就无法去逻辑地阐释自己的那种正确的审美感觉。例如,在他那里,审美活动又成为了一种主观的精神活动,没有了客观的属性,无疑,高尔泰先生由此也就误入了歧途。

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作为生命活动的一种,审美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客观的生命活动,千万不能因为它以一种主观的精神活动的形式表现出来就否认它的客观性(区别于高尔泰的美学),同时,作为一种客观的生命活动,审美活动尽管无法改变外在世界,但是,它却可以使得外在世界产生价值与意义,审美活动无法创造外在世界,但却可以创造外在世界的美(区别于李泽厚的美学)。

这样,在李泽厚先生那里,是一切依赖于物质实践活动,人与对象的关系被颠倒了,对象决定了人,美也决定了人(自由的形式,也还是形式化的客体)。

而在生命美学这里,是一切依赖于审美活动,对象是被审美活动创造的,美也是被审美活动创造的。所以,简单地说,把被实践美学颠倒过去的再颠倒过来,这,就是生命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