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反腐许文有】许文有卸任 许文有什么时候退休

2017-10-18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主要内容:辽宁反腐许文有.据辽宁省<沈阳晚报>消息,2016年3月21日,沈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免去:闵学冲的沈阳市人民

主要内容:辽宁反腐许文有。据辽宁省《沈阳晚报》消息,2016年3月21日,沈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免去:闵学冲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许文有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沈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刘国秀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沈阳市公安局局长。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国秀出生于1960年,曾任本溪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本溪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许文有2015年2月已当选沈阳市政协副主席。

刘国秀,男,满族,1958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年8月至1983年5月,先后任岫岩县雅河乡团委书记、秘书、财政助理、武装助理等职务;

1983年5月至1995年9月,先后任岫岩县公安局派出所所长、治安科长、刑警队长、政治处主任、副局长兼保密局局长等职务;

1995年9月,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1997年11月,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1年3月,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3年8月,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县委书记;

2008年4月,任本溪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8年11月,任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年11月,任本溪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14年12月,任本溪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16年3月,任沈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刘和没有背景,从一名普通的公务员一步一步走到沈阳市副市长的高位,和其自身素质分不开。然而,沈阳当地司法系统的一位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形容刘和的人生,“就像充满膨胀欲化的礼花,绚烂之极却稍纵即逝”

11月11日,素有“东方鲁尔”之称的沈阳,落下了今年的第一场大雪。就在此之前,11月5日,在沈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现任沈阳市公安局局长许文有被任命为沈阳市副市长。此时,62岁的沈阳市原副市长兼沈阳市公安局局长刘和,已经在监狱服刑6个多月。

曾经经历过“慕马大案”的沈阳官场,在刘和被中纪委双规之后,一度人心惶惶,有人甚至担忧这将是“慕马大案”的再次重演。然而很快就有人作出判断,“这一次可能是许文有2008年担任(沈阳市公安局)局长后,沈阳市高层对警界的一次‘洗牌’,刘和是其中一张大牌。”和其他厅局级贪官落马后很快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都不一样,刘和的政治人生黯然谢幕,一切都是在“静悄悄”中。

从2009年1月23日刘和被纪委双规,到最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沈阳当地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位昔日的明星局长已经沦落为一名阶下囚。一些当地市民甚至认为,刘和与其上一任局长一样,调到公安部去了。原因是参与刘和案件办理的人,集体“沉默”了。即使在案件审理完6个多月之后,依然如此。就连刘和的两位辩护律师,听到记者的来意后也只有一句话:“刘和的案件我们无话可说,也不能说。”

云南酒吧被砸引发的调查“刘和的落马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一位了解刘和一案的当地检察官对记者说,“他一个铁杆朋友的儿子成了刘和一案的引线。”这位检察官所说的刘和的铁杆朋友,就是沈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史超。

2005年9月30日凌晨,在云南丽江的酒吧一条街,一夜之间有三家酒吧被砸。案件很快告破,砸这三间酒吧的人名叫史青山,东北人。12月10日,沈阳市公安局给云南警方正式发函,说史青山在沈阳有案在身,需要将其带回沈阳审理。同时派人拿沈阳市公安局小金库的钱,前往云南进行打点。

史青山又是何许人?为何由沈阳市公安局出面“捞人”?事实上,这件事牵扯到沈阳市公安系统的两个重量级人士:史超和刘和。原来,史青山之父史超时任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在得知自己的儿子史青山在云南被抓以后,史超找到局长刘和商量对策。所以,才顺利将史青山带回。并且在刘和的“关照”下,史青山顺利回到沈阳,并调入沈阳市交警支队政治处工作。

1952年出生的史超,在沈阳当地是一位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在辽宁警界以智勇双全、生死无谓而著称。曾经在多次在“打黑除恶”战斗中屡破大案。经历过多次枪林弹雨和生死考验。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一次抓捕持枪杀人案犯时,发生枪战。史超右手手掌中弹,丢掉一只手。被当地人们称为“孤胆英雄”、“一把手英雄”。

史超与刘和的交情,是从刘和在东陵区公安分局工作时开始的。当时的史超已经是沈阳当地有名的破案能手和侦查英雄,刘和在整理史超的事迹材料时对其非常钦佩,两人由此结识并很快成为好友。后来,刘和当上了东陵区区委书记,而史超也当上了该区公安分局局长,工作上的联系与配合也使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密。

“史青山,原来也是沈阳公安局法制处的一名干警。”一位当地官员告诉记者。可是这个儿子常常给父亲惹麻烦。2005年7月17日凌晨,史青山到沈阳的一家酒吧消费期间,与酒吧老板发生争执。开始史青山吃了一点小亏,随后史青山叫人又持枪返回酒吧,将一名顾客和酒吧老板打伤。

当地派出所将史青山抓住后,发现他是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公子。所以案发当天,派出所的所长赶紧把人给放了。同时,派出所所长出面与对方协调,对方最初开价40万元,最后以3万元了事。这位官员告诉记者,“即使这3万元,最终也是由派出所从其经费中出的,没有人敢和市公安局的副局长去要钱。”

刘和从沈阳市公安局局长位置退下来之后,就有人开始不间断地就这笔钱和其他问题对史超进行举报。2008年10月23日,以身体不适为由一年未到单位的史超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和徇私枉法被纪委双规,后被立案侦查。随后刘和也进入了纪检委的视线。就这样,两位曾经惺惺相惜的朋友,因史超的儿子史青山双双落入法网。

上下畅通的公安局长在沈阳官场,刘和的落马让大多数人感到吃惊。刘和1948年4月出生在沈阳市一个普通家庭。1969年高中毕业后的刘和,到沈阳市郊区一所小学做了一名民办教师。9年之后,1978年刘和调到沈阳市东陵区公安分局孤家子派出所,成为了一名普通民警。当地一位官员分析说:“可能正是基于这一工作背景,刘和在担任多年地方政府领导后,再次回到公安系统。”

因为文化水平较高,在进入公安系统后不久,刘和很快就被调到沈阳市东陵区政府做了一名秘书。在做秘书期间,刘和在职读取了辽宁省省委党校的大学学历。他的仕途也由此变得一帆风顺,先后担任东陵区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常务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沈阳市和平区区委书记。

2003年7月25日,在沈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刘和被任命为沈阳市公安局局长。刘和又一次回到沈阳市公安系统,此时他的身份是沈阳市这个副部级城市公安局的一把手。此后一年,刘和的政治生涯达到顶峰,出任沈阳市副市长,兼任沈阳市公安局局长。“刘和头脑聪明且胆识过人,各项工作都做得有声有色,因而颇得高层赏识。”这是认识刘和的人对他较多的一句评价。

除此之外,刘和也颇得下属的拥护。“‘和’字取平静、和谐、平祥之意,刘和在平时的生活中可以说是一位谦谦君子。”一位与刘和相熟的当地官员对记者说。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的帝王国际,是沈阳市一个相对高档的住宅小区,被捕前刘和与家人就生活在这个小区。在这个小区里住着许多曾与刘和共事,但已经退休的老干部。

“每逢过年过节的时候,刘和都会买好礼品去登门拜访退休老干部。在地方,对于一个他(刘和)这种级别的领导干部,客观地说能做到这样很难能可贵。”这位官员对记者说,“这也是刘和被捕以后,许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的原因。他不仅是得到上层的赏识,他的‘渠道’上下都是畅通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在别人看来,谦逊有礼,做事稳妥,上下“渠道”都畅通的前任沈阳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在退居二线半年之后,突然案发,随后惨淡谢幕。认识刘和的人大都知道刘和常说的一句话:“我不给别人送钱,也不收别人钱。给别人送钱是害人,收别人钱是害己。我不害人,你们也别害我。”因此,在当地,刘和被看作是一个以清廉自居的高官。

事实上,刘和在沈阳市公安局长任上引以为傲的政绩之一:正是强调警察队伍建设工作。从2005年起到2007年,两年的时间辽宁警方打掉三个涉黑团伙,分别是以郝万春、宋鹏飞、任世伟为头目的三个黑社会性质团伙。其中,宋鹏飞团伙与任世伟团伙案发时间相近,任与郝案件的侦破工作放在一起,被称之为607专案。

其中宋鹏飞一案最令人震惊的是涉及到禁毒警察:包括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原局长张保华、前任局长曲月福及该局多名科长、所长,还包括沈阳市禁毒支队原支队长江鑫、原副支队长于文涛和前任支队长李锡贵在内的多名禁毒警察,以及沈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副支队长邓旭。

而郝万春案牵出的沈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建明,更曾在侦破刘涌案中荣立一等功。据了解,在这三次打黑过程中,官方公布牵出21名涉案警察。但当地了解情况的人介绍说内部处理的不少于100人。宋鹏飞一案更是被媒体广泛报宣传。

“从严治警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我们必然要坚持下去,人民公安为人民,没有人民,我们为谁当警察?但没有好的公安队伍,就完不成我们执法为民的工作职能,就失去了民警两字的根本意义。公安队伍内的违法违纪案件不查清,害群之马不清除,就无法完成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和广大人民交给我们的任务。”这是刘和曾经谈到干警队伍建设时对媒体所说的话。

而这样一个以清廉自居的领导干部却是台前幕后两面人生。

优惠政策的交易一位了解刘和案的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刘和没有背景,从一名普通的公务员一步一步走到沈阳市副市长的高位,和其自身素质分不开。他在主政东陵(区)、和平(区)期间,确实为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成效。”“刘和观念的转变可能也就是从这时开始的。”这位检察官分析说。

在刘和的判决书中,记者看到:自1995年10月至2008年6月期间,刘和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向请托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人民币149万余元、美金18.9万元、港币0.6万元;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决定挪用公款人民币250万元给个人进行营利活动。与其爱人高文华共同受贿人民币45万元、美金5万元及手表一块。

事实上,刘和在担任东陵区与和平区区委书记的期间,正是当地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时候。看着区里的民营企业家从弱到强,个个腰缠万贯,自视能力很强刘和的心理开始不平衡,价值观逐渐开始扭曲。而利用政府为企业提供退税、贷款以及重点扶持等优惠政策为交易资本,则是刘和最先盯上的目标。

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从1996年到1998年期间,刘和几次给予辽沈铝业有限公司企业优惠退税600多万元。而该企业董事长给予刘和的“回报”,也从1996年2月一直持续到2008年6月。10年期间该企业老总先后分8次送给刘和共计8万美元和6万人民币。

判决书显示,像这样需要刘和“关照支持”并和刘和保持关系的企业家大有人在,被认定的行贿企业将近十家,这些行贿者常常出手就是一两万美金或10万、20万人民币。

刘和在担任和平区区委书记和沈阳市公安局局长期间,仍收受人民币53万元、美元10万余元、港币18万元和大量贿赂礼品。

而刘和则认为,这些企业的发展显然有自己的一份功劳,他在接受调查的时候对办案人员说:“我把自己宠坏了,将政府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看成是自己给予企业的恩惠。”

“刘和从位高权重的副市长到身陷囹圄的囚徒,这看似转瞬之间,实则是日积月累,经历了灵魂变质的过程。其实当刘和开始认为,没有他哪有这些企业家的今天的时候,就已经为他最后落马埋下种子。”一位当地官员分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