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委王永征 中共泰安市岱岳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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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3)加大村级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公开的内容.程序.形

(3)加大村级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时限及考核办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强化评议督导,实行一月一调度、每季一检查、半年一考核制度,半年和年终各组织一次群众评议,考核结果计入各村群众满意度考核总成绩,并与村干部绩效考核报酬挂钩。

完善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等12项制度。组织开展区乡财务公开、项目招投标、资源发包处置、合同签订审核等自查整治活动。

督导组现场抽查160余个村(社区)的财务公开情况,完善财务公开档案60余份,各乡镇(街道)均及时公开了财务收支事项。严格检查近年来村集体投资项目、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经查全部采取公开竞价、招投标等方式进行。

自查整治活动以来,全区处置村集体资产、资源6起,增加村集体收入86万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实行竞价招投标,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开展36起,减少村级支出86万元。

强化合同清理,建立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管理档案及台账,将清理规范的经济合同全部录入"三资"管理系统,全面实行经济合同网络监管。截至目前,全区共清理规范经济合同860余份,涉及资金6600余万元,其中新增经济合同42份,涉及资金1360余万元。

(4)修改完善制度。制定下发《行政村(社区)党组织生活基本规范》,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进行全面规范。

出台《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生活日制度的意见》,督促基层党组织每月固定一天开展组织生活。深化"五化五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建立村党组织书记任免县级备案和档案管理制度、村"两委"成员坐班值班制度、村级事务准入和工作督查制度。

(5)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制定出台《关于对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关于对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重点督导的方案》,完善专项工作要点,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强化"不敢"氛围。

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以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9起,处理10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3人,通报曝光14起、19人。

2、关于"有的基层干部搞‘雁过拔毛’,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惠农专项资金"的问题。 认真梳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资金、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库区移民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城乡低保资金、五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救灾资金、孤儿供养资金,完善了各项资金申请、审批、拨付、发放程序,健全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和岗位间协调制约机制,强化各项资金拨付的流程控制,切实杜绝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粮食直补等方面,制定完善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和监管2个流程图,健全完善惠农政策督导检查、信访备案、限期办结、即时回访等4项管理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面,开展自查互查、电话抽查,重点抽查了大汶口、满庄、马庄、夏张、良庄、徂徕等6个乡镇,共检查享受农机补贴户120户、农机深松补助户160户,制定农机补贴与土地深松惠农专项资金整改实施方案2个,建立整改台账2个,整改问题10个,建章立制14项,梳理流程图2个。

畜牧项目场及补贴方面,认真梳理2013年以来项目资金及账目情况,经调查全部项目资金已发放到位。

城乡低保资金、五保资金等方面,绘制救灾、低保、五保、大病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审批流程图和监管流程图共7份,梳理、健全审批把关和监察制度4份。

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燃油补贴等方面,下发《关于对涉及残疾人补助等惠残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梳理排查、建立台账。库区移民补贴方面,制定下发《移民资金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关于"有的在救济、补助等方面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问题。 研究制定《岱岳区城乡低保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办法》《岱岳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管理制度》《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救灾款物发放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把救济、补助的程序严格起来、规范起来。

在全区各村(社区)设置低保公示栏,长期公示低保对象,并每月在区民政局网站更新全区城乡低保人员名单。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不定期到乡镇、村组、农户家中进行抽查、核实,检查救助、补助等发放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建立低保家庭年度审核制度,及时清退家庭条件转好、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共清退187户。落实两次公示制度,发放前公示民主评议确定的救助对象人员名单,发放后公示救灾款物发放情况。推动落实资金社会化发放,由区农村信用联社将救助资金直接发放至救助家庭,杜绝截留挪用现象发生。

4、关于"有的以权谋私,为其不符合条件的亲属办理领取危房补助款"的问题。 对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检查。

发现申报身份不符、超标准、超面积建设等问题82件,其中,退回申报资料18件,清理超标准建设26件,清理超面积建设38件。严肃查办下港镇建办和相关村在为群众办理危房改造中弄虚作假、套取挪用改造资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收缴违纪资金近20万元。

对涉及的4个村7名村干部分别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对所在镇有关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关于"有的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中,作风粗暴、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对2010年以来所有征地拆迁项目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清理,重点排查作风粗暴、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并分类建立台账、梳理案例、限期进行整改。

经过仔细排查,区人民法院自2010年以来进入法律诉讼程序并审结的相关案件2起,均系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处理相关责任人5人,其中村干部2人。粥店街道、天平街道共排查出相关案例5起,3起处理完毕,2起正按相关程序处理。

6、关于"有的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中,作风粗暴、违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成立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严格检查补偿标准执行情况、补偿安置及资金到位情况、征收程序情况、信息公开情况,重点调取了从2010年以来涉及房屋征收和拆迁的项目资料。

对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管理,对涉及作风粗暴、违规操作的,侵害群众利益的,均依法查处。研究制定《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审批把关制度》,制定国土资源审批流程图以及监管流程图,从制度上堵塞漏洞。

7、关于"有的乡镇干部任职期间不作为"的问题。 制定下发《关于纠治乡镇干部不作为问题实施意见》,严肃处理各乡镇(街道)干部不敢担当、不敢负责,廉而不勤、勤而无效,"中梗阻"、"踢皮球",漠视群众、冷硬横推,业绩平庸、纪律涣散,吃拿卡要、权力寻租等六个方面的问题。

组成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并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监督检查,从严从快查处乡镇(街道)干部不作为问题。

对为官不为、廉而不勤、消极怠工的干部,严肃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待岗处理直至免职处理;对不作为问题严重的,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追究当事人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关于"个别系统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松弛,违规违纪问题突出"的问题 1、关于"区直个别部门党委主体责任严重缺失,上级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基本没有贯彻落实,党组织的基本制度、基本规矩形同虚设,整个系统管理混乱,近两年基本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期不召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拨付资金有的未经集体讨论研究"的问题。

(1)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区直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定期报告制度,每年两次上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各派驻纪工委每半年对驻在部门组织一次督导检查。

修改完善区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和考核细则。今年1月8日—1月22日,组织实施了对区直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对各单位存在问题形成反馈意见,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约谈制度。严格落实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约谈制度,制定下发《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谈话的通知》,研究制定《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谈话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约谈的时间、范围、内容和要求。

(3)督导区直部门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行使权力。责成部门对照权力清单开展自查,提报自查报告。

加强对部门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2016年3月,对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商务局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行政权力清单、权力流程图、基本信息表、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等有关情况。

经检查,各部门均能按照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行使权力,未发现违规现象。 (4)督导部门严格落实党组织的基本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区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管党职责的实施意见》,要求区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增强主业、主角、主动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严从实抓好党的建设。

开展机关党建规范提升活动,规范组织设置,严格执行党的工作制度,推进机关党组织规范长效运行。指导卫生系统开展组织生活规范化整改工作,督促制定整改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定期督导调度,抓好任务落实。

2、关于"一些大宗器材的采购没有进入区政府招标平台"的问题。

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明确整改任务、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强力推进整改落实。督促各单位对2015年采购大宗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情况进行严格自查,逐项填报采购情况和履行招标程序情况。组织财政、审计、国资、招管等部门认真分析研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卫生、教育系统部分医院、中小学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应依法招标采购项目不按规定进场交易、手续不完备、不按程序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入库、不按规定开展资金使用审计等行为。

同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印发《关于乡镇大宗器材设备等国有资产购置纳入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进场交易范围、相关程序及责任追究,规范全区招标采购行为。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分解责任部门联合监管责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落实《关于试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的通知》,设立部门政府采购专管员;加强《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严肃工作纪律,积极营造"依法采购、规范招标"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确保区直各单位大宗器材采购全部纳入区政府招标平台。

3、关于"有的党员干部无视中央三令五申,我行我素,利用婚丧嫁娶之机违规收受礼金等"的问题。

严格落实《廉政准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及市、区《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等规章制度,建立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要求党员干部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承诺,并填写报备报告单。

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喜庆事宜进行现场监督暗访,对丧白事进行事后回访,看是否和报告单报告的情况一致,是否有违规操办的情况。对抱有侥幸心理、我行我素、利用婚丧嫁娶之机违规收受礼金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兼产科主任孙秀芳,2015年8月借为儿子操办婚礼之机,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区纪委于10月29日给予孙秀芳党内警告处分;区卫生局党委委员、爱卫办主任陈爱玲,在婆母、父亲去世两次丧事中,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区纪委于2015年12月16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区卫生系统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王景洪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