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促会姜增伟 中国贸促会会长姜增伟在中国仲裁法研究会2014年年会上的讲话

2018-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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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很高兴参加中国仲裁法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换届大会,请允许我代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前不久,党的十八届四中

很高兴参加中国仲裁法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换届大会,请允许我代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前不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原则和重点任务,在这一重要的历史背景下,仲裁法学研究会举办这次会议,组织探讨我国仲裁事业和仲裁法学研究的发展问题,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国仲裁法律制度,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借此机会我想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过去的几年,中国法学研究会展开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是唯一一家经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仲裁法学术机构。自2004年成立以来,研究会在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等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将全国仲裁机构、相关的科研院校、仲裁员紧密地团结在一起。

在这个平台上,共同研究、探讨仲裁法学研究的问题,对健全我国仲裁法律制度,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在过去的几年里,研究会举办了大量专业的论坛和研讨会。培训了国内外很多仲裁员、推出了一些科研成果,培养了一批既懂理论又有些实践经验专门人才。研究会还多次组织专家、从业人员研究借鉴了国际先进仲裁规则,给我们仲裁机构现行仲裁规则提供了修改意见,使之与国际规则接轨。

此外,研究会还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主办或参与承办了许多国际活动,并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会议。代表中国仲裁界在国际舞台上发声,努力维护国家利益,不断提升我国在国际仲裁界的话语权,可以说研究会这几年的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为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前几天,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向我提出了要进一步推进我国的仲裁事业,应该以斯德哥尔摩的仲裁院,作为我们仲裁工作的标准和方向。我觉得,这既是对贸促会工作的期待、也是对中国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及我们仲裁法学研究会包括全体仲裁员的期待。

二、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面对新的重要机遇,要承担起更多的历史使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显著提升,经济总量已位居世界第二,对外贸易升至世界第一。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也处于世界前列,当前我国正处于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国际经贸交流更加紧密深入。

在对外贸易问题走出去方面,由于国外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我国企业面临了不公平的待遇和法律风险,国际贸易摩擦和商事纠纷明显增多。这些都对我国仲裁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我国仲裁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我们存在的差距。比如,全社会的仲裁意识不强、仲裁的理念不先进、仲裁的机制不健全、仲裁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仲裁的理论体系需要完善、仲裁的便民化也需要不断的拓展等等。

我国虽然有200多家仲裁机构,但仲裁能力各不相同、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整体国际竞争力还有待提高,这些事关我国仲裁发展的重大问题,亟待更多的法律工作者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仲裁法学研究会肩负着新的历史重任。

刚才陈冀平主任跟我说,仲裁法作为我国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要与我国的经济发展形势相适应,特别是对外贸易发展相适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随着对外贸易的不断深化,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积极参与文字的制定。

中央的决定,为我国仲裁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也为仲裁法学研究会提供了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和空前广阔的工作舞台。

可以说,研究法面临着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期。一定要牢牢抓住这难得的机遇,拟定好自己的抉择,以时不我待的工作干劲推进和繁荣仲裁法学研究,努力开创仲裁法学研究工作的新局面。

三、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要顺势而为,放大公共作用,面对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仲裁法学研究会要依势而搏、依势而动。强化管理服务、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政府、服务仲裁机构、服务企业的能力。一是要把研究会建设成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制度体系的阵地。

研究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关于仲裁制度、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国际法律制度的内容。中国仲裁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法学理论,应该根据于中国的实际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

要把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总结仲裁实践经验,尽快形成理论、并不断创新。这个方面,研究会要出思路、搞调研、抓成果、讲对比,要充分发挥专家人才优势,深入研究我国仲裁和发达国家仲裁实际,借鉴其他国家法制建设的成果。

体现开放性和包容性,以此制定法学理论和制度建设,更好地指导我国仲裁实际。二是要把研究会建设成为中国仲裁事业发展的智囊团。研究会现有会员800人,可谓人才济济,研究会要加强组织建设,要把仲裁法的专家、从业人员的智慧汇集成集体的智慧,把个人智慧转化成集体智慧。

为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希望研究会建设成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为目标。逐步改变单纯以学科分类的研究方法和方式,更多的对仲裁实践中涌现出来的鲜活问题,跨学科、多角度切入,为完善仲裁法律体系,建言献策。

为此,研究会要以服务我国经济发展、服务我国仲裁事业发展为宗旨,搭建更为广阔的信息交流和观点的沟通平台。

一方面要紧跟国际贸易发展新趋势新特点,大力开展企业国际化经营法律风险防范等专业培训,增强企业的法制意识,收集我国企业在境外仲裁的具体案例。总结经验教训,向国内外外贸企业、海外经济企业提示风险,并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国际商事纠纷的发展趋势,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政策提供参考。

另外一方面,要推动全国仲裁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相互学习、借鉴,不断创新工作领域和服务手段,实现共同发展,一起致力于仲裁实践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在这一方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不仅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参与了仲裁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利用这一平台来为我国的仲裁事业,特别是仲裁法学的研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保障,我觉得在这个方面,作为中国贸促会要做出努力。

三是要把研究会建设成为开展法制研究、参与法律实践、培养法律人才的主要阵地。研究会要将全国的仲裁机构、科研院校、仲裁人员紧密的团结起来,进一步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研究、交流,培训更多的仲裁员和律师,经常举办仲裁理论及实务研讨会,努力成为开展仲裁法学研究、参与法治实践、培养仲裁专业人才的、一流的机构,为此研究会要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鼓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慧,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进程、法制建设,积极开拓仲裁法学理论,研究的新领域。

要及时分析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司法监督和执行,多份合同仲裁、合并仲裁,仲裁协议的形式和效力、紧急仲裁和最佳当事人制度等新的仲裁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探讨和完善市场经济下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推动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打造更多更好的平台,开展高质量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进一步提升仲裁法学的研究水平。

四是要把法学研究会建设成为中国仲裁法学走向世界、提升仲裁话语权的重要法律渠道。

研究会,作为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最高水平的学术团体,要增强对外交流的意识,提升国际合作能力,大力协调我国商事仲裁法律制度和实际。

全面介绍我国仲裁法学理论和发律制度的最新成就,进一步提升中国仲裁的国际形象。研究会要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深入研究各国商事仲裁法律制度。代表中国仲裁界参与国际仲裁事务,比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目前正在研究投资人与国际间基于条约仲裁透明公约,研究会要继续参与这样的工作,提出我们的意见、发出我们的声音。

维护我国的经济安全和企业利益,研究会还要广交朋友,积极参与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亚太区域仲裁组织等国际组织的活动。进一步提高中国仲裁在国际上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同志们,新的形势激励着我们,新的任务召唤着我们,研究会要肩负起历史的使命,抓住机遇、凝聚、务实,深入研究仲裁理论和实务,有建树、有成果。不断推进仲裁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为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做出重大贡献。

研究会今天换届,将选举产生新的领导职位,制定新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中国贸促会作为研究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将为研究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创造更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