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登新注册制证券法 证券法修订草案今日审议 董登新:注册制提速的信号

20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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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金融界网站讯 4月20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证券法>的修订草案.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是本轮修订的重头内容.<证券法

金融界网站讯 4月20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证券法》的修订草案。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是本轮修订的重头内容。

《证券法》修订草案指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其本质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由市场参与各方对发行人的资产质量、投资价值做出判断,明确注册程序,取消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对注册文件的齐备性、一致性、可理解性进行审核,交易所出具同意意见的,应当向证券监督机构报送注册文件和审核意见,证券监督机构十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注册生效。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金融界网站表示,相对于旧《证券法》,修订草案的重大转变是,明确将IPO审核权下放到交易所,并且将交易所审核前置于证监会注册,这意味着将IPO决定权交给市场,这符合将资本市场向市场化、法制化改革的趋势。

修订《证券法》是注册制改革的前提。证监会主席肖钢“两会”期间曾表示,新的证券法实施之日注册制就可开始推行。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此前表示:“按正常进度,证券法修订案有望4月底上会。初审过后,需要征求意见并总结,最快8月份进行二审,10月份完成三审。”

董登新认为,《证券法》修订草案此时进入审议阶段,是注册制改革提速的一个明确信号。他说,近期市场行情走牛,而牛市是推行注册制改革的最佳时机,这或促使监管层把实施注册制的时间表提前,“比如IPO审核权下放交易所最快可能在6月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