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淑珍身体现状 吴淑珍身体状况不佳 会否被判入监服刑尚难判定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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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新网12月12日电 台湾检方特侦组今天(12日)侦结陈水扁所涉机要费案等4大案.检方对于扁夫妇未具体求刑,仅要求"从重量刑",但由于吴淑珍

中新网12月12日电 台湾检方特侦组今天(12日)侦结陈水扁所涉机要费案等4大案。检方对于扁夫妇未具体求刑,仅要求“从重量刑”,但由于吴淑珍身体状况不佳已众所皆知,究竟会不会被法官裁定入监服刑,目前尚难以判定。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扁家牵涉的机要费案2006年爆发,当时关键证人李慧芬公开爆料指出,吴淑珍指示“贵妇人团”代为收集发票,虽然吴淑珍曾解释,是为了捐给公益团体,仍引起外界关注。

检察官陈瑞仁也着手调查,并于同年11月起诉吴淑珍触犯伪造文书罪嫌与公务员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嫌。

当时检方在起诉书中表示,“吴淑珍虽未具公务员身份,然其与具有公务员身份之人共同实施犯罪,请依‘刑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论以共犯,惟并请依同条项但书之规定减轻其刑”。

为厘清机要费案内情,特侦组多次要求吴淑珍出庭应讯,但多年来吴淑珍却只有在2006年12月15日准时出庭应讯;且出庭不到2小时,吴淑珍的身体就出现状况,随后在法官宣布休庭后不久昏倒,被送医治疗。

而此次后,吴淑珍则连续以身体状况不佳为由请假17次,创下台湾司法史上惊人的纪录。

由于吴淑珍屡次请假不出庭,特侦组重启调查后改采“就讯”的方式,询问吴淑珍相关内情。虽然吴淑珍坚称未将机要费使用于私领域,特侦组今天仍再次起诉吴淑珍,但有别于2006年在起诉书中表明要法官“减轻其刑”,检察官此次虽未具体求刑,却要求法官“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