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卖场负责人强令员工撕人民币 犯法了知道吗

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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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近日,山东济南一家国美卖场的负责人刘某在训斥员工时,竟强令5名员工将手中100元纸币撕毁,还声称"有疑问可以办理离职,滚蛋."事情发生于22日晚,因洪家楼店门店在装修,所有员工都被安排"外拓",去各大小区.写字楼.公司宣传开业活动.宣传中每个员工每日不能低于五个"认筹",每个"认筹"金额为30元,客户交30元后可获得1000元的电器抵用券,如完不成就会被要求撕毁100元现金.据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官方微博消息,今日,历城区公

近日,山东济南一家国美卖场的负责人刘某在训斥员工时,竟强令5名员工将手中100元纸币撕毁,还声称“有疑问可以办理离职,滚蛋。”事情发生于22日晚,因洪家楼店门店在装修,所有员工都被安排“外拓”,去各大小区、写字楼、公司宣传开业活动。宣传中每个员工每日不能低于五个“认筹”,每个“认筹”金额为30元,客户交30元后可获得1000元的电器抵用券,如完不成就会被要求撕毁100元现金。

据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官方微博消息,今日,历城区公安分局就网上传播的一段撕毁人民币的视频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视频内容系国美电器洪家楼店负责人对员工进行训话,并强令员工当众撕毁人民币。历城区公安分局对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故意损毁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故意毁损人民币是指明知是人民币,而用各种手段对其予以毁灭或损坏。

故意毁损人民币包括:

(1)将完整人民币纸币故意剪成数段或撕坏的;

(2)将完整人民币纸币故意用烟火部分或全部烧毁的;

(3)在人民币纸上乱写乱画的;

(4)用人民币制作工艺品的;

(5)熔炼硬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