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梁国雄 中国共产党衡南县委员会关于梁国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7-09-30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县委同意: 梁国雄同志兼任县委党校第一校长.县总工会主席; 免去刘启存同志的县总工会主席职务; 黄科卫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免去其

县委同意: 梁国雄同志兼任县委党校第一校长、县总工会主席; 免去刘启存同志的县总工会主席职务; 黄科卫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免去其宝盖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何龙生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王旭华同志任县人大党组成员; 封福生同志任县人大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人大党组成员职务; 李卫东同志任县政府党组成员; 张家佑同志任县纪委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倪美平同志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黄日荣同志的县政府办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邓河平同志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免去其县林业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贺能君同志任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免去其谭子山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贺琳娜同志任县编办主任,免去其团县委书记、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王  炜同志的县编办主任职务; 郑晓宏同志任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宁新华同志的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胡小平同志任县总工会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县商业总公司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陆科宏同志的县总工会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刘晓明同志任县商业总公司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唐代增同志任县移民开发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相市乡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李安春同志的县移民开发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王文诚同志任县乡镇企业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硫市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蒋受会同志任县委办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乡镇企业局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黄小琼同志任县人事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县科协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陈运桂同志任县人事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人事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吴铁军同志任县科协党组成员、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经济发展局党委委员职务; 周克清同志任县经济发展局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 邹玉灿同志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侨联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铁丝塘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傅贤瑜同志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免去其花桥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谢文建同志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长; 免去段函江同志的县委组织部纪检组长职务; 曾晓明同志任县委正科级组织员; 廖飞飞、邹德蓉同志任县委副科级组织员; 陆  昕同志任县直机关工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蒋宏英任县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县委正科级组织员职务; 刘小军同志任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谭华坤同志任县直机关纪工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李金山同志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长,免去其县新闻办主任职务; 谭顺芝同志任县新闻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利民同志任县文明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华军同志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长,免去其县610办副主任职务; 钟庆郭同志任县610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  辉同志任县综治办副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廖田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刘伟宏同志任县纪委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纪委宣教室主任职务; 李慧平同志任县纪委宣教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谢剑国同志的县纪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小平同志任县纪委审理室主任; 袁  园同志任县纪委干部室主任; 肖君辉同志任县纪委信访室主任; 贺晓林同志任县纪委廉政室主任; 刘东华同志任县纪委纠风室主任,免去其县纪委财务监察室主任职务; 洪南桂同志任县纪委财务监察室主任; 肖艳华同志任县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县纪委纠风室主任职务; 免去胡文电同志的县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职务; 符芳云同志任县纪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免去其县粮食局联合工会主席、党委委员职务; 刘宏云同志任县纪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免去其县公安局茶市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国良同志任团县委副书记,免去其团县委纪检员职务; 刘  敏同志任团县委党组成员、纪检员(试用期一年); 刘英才同志任县总工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职务; 李九东同志任县总工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总工会纪检员、党组成员职务; 王剑波同志任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旅游局纪检员、党组成员职务; 廖文化同志任县纪委驻县交通局纪工委书记,免去其县交通局联合工会主席职务; 免去谷碧森同志的县纪委驻县交通局纪工委书记职务; 蒋淑英同志任县交通局联合工会主席; 张东平同志任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县乡公路管理所党支部书记职务; 张壮志同志任县商业总公司党委委员; 王志坚同志任县纪委驻县商业总公司纪工委书记; 免去周才荟同志的县纪委驻县商业总公司纪工委书记职务; 周德生同志任县科协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科协党组成员职务; 谭银山同志任县经济发展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纪委驻县乡镇企业局纪工委书记、县乡镇企业局党委委员职务; 龙晓东同志任县纪委驻县城管委会纪工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胡吉胜同志的县纪委驻县城管委会纪工委书记职务; 全云生同志任县云集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试用期一年); 罗小雪同志任县云集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联合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王丽香同志任县云集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科级干部; 廖晓军同志任县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免去其冠市镇主任科员职务; 江新文任县法制办纪检员(试用期一年); 王纯熬同志任县侨办副主任科员; 罗  娅同志任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谷元同志任县档案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罗晓红同志任县档案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档案局纪检员职务; 张娟萍同志任县档案局纪检员(试用期一年); 资桂英同志任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试用期一年); 刘巧云同志任县妇联党组成员、纪检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宝云同志的县妇联纪检员职务; 虢云祥同志任县委党校副校长,免去其县经济发展局党委委员职务; 贺忠义同志任县委党校副校长,免去其县委党校纪检员职务; 周建平同志任县委党校副校长,免去其县委党校联合工会主席职务; 蔡俊华同志任县委党校联合工会主席,免去其县委党校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  晖同志任县委党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宁资纯同志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伍守斌同志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徐  琦同志任县医保中心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傅三元同志的县医保中心党支部书记职务; 王良生同志任市第五技校党支部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礼军同志任市第五技校纪检员(试用期一年); 伍志汉同志任市第五技校联合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曹友生同志任县统计局党组副书记; 陈晓丽同志任县统计局党组成员、联合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贺衡平同志任县人防办党组成员、联合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周应梅同志任县人防办副主任科员,免去其车江镇党委委员职务; 欧冬英同志任县旅游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县农业局妇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谢先发同志的县旅游局党组成员职务; 谭  斌同志任县旅游局党组成员、纪检员(试用期一年); 段徽耀同志任县人事局党组成员、联合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红英同志的县人事局联合工会主席职务; 全主持同志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杨文利同志任县纪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县民政局联合工会主席职务; 免去罗华莲同志的县纪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张多生同志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联合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邓新建同志任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县安监局主任科员职务; 蔡新彬同志任县安监局党组成员、联合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肖利民同志任县安监局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陈东生同志任县移民开发局党组成员、联合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欧更生同志任县移民开发局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马小山同志任县供销社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张  翅同志任县粮食局党委委员、县纪委驻县粮食局纪工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蒋宏功同志的县纪委驻县粮食局纪工委书记职务; 周雪梨同志任县粮食局党委委员、联合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陈骁焱、舒卫华同志任县粮食局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吴社春同志任县粮食局副主任科员; 邹礼军、黄祖华同志任县市管中心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蒋文辉同志任县市管中心党组成员、联合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全四清同志任县烟叶办党组成员、联合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陈志艳同志任县审计局党组成员; 陈远自同志任县农机局联合工会主席; 唐  韬同志任县农机局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谷田初同志的县农机局联合工会主席职务; 周林华同志任县农机局主任科员; 刘元香同志任县纪委驻县农业局纪工委书记,免去其县农业局联合工会主席职务; 彭思李同志任县农业局党委委员、联合工会主席,免去其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胡思富同志任县农业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原种场党支部书记职务; 肖勇勤同志任县原种场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 蒋宏睦同志任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 李国华同志任县蔬菜办副主任科员; 颜七连同志任县林业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林业局党组成员职务; 蒋受辉同志任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县纪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组组长; 黄洋元同志任县林业局主任科员,免去其江口鸟洲管理所党支部书记职务; 龙交春同志任江口鸟洲管理所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红星同志任县林科所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 盛良武同志任县水利局党委委员; 陆细会、阳会溪同志任县水利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水利局党委委员职务; 肖卫国同志任县水利局党委委员、联合工会主席,免去其双板桥水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职务; 张四民同志任双板桥水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 李小平同志任县城防洪堤管理所党支部书记; 谢朝晖同志任栗江电灌站党支部书记,免去其西支干渠管理所党支部书记职务; 刘永荣同志任县水保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栗江电灌站党支部书记职务; 李新喜同志任新塘电灌站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新塘电灌站党支部书记职务; 罗三定同志任斗山桥水库管理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斗山桥水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段翔瑞同志的县经管局党组成员职务; 刘光旋同志任县经管局党组成员、联合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朱大华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党组成员,免去其泉溪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周楚华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纪委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纪检组组长、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党组成员、正科级纪检监察员职务; 李长友同志任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党组成员职务; 宾艳萍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党组成员、联合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唐先亮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党组成员职务; 罗锡林同志任县畜牧水产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职务; 黄忠荣同志任县县乡公路管理所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  松同志任县交通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职务; 李俊文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雪莲同志任县轻工业总公司党委委员、联合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免去徐秀丽同志的县轻工业总公司联合工会主席职务; 江  玲同志任县卫生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卫生局党委委员职务; 周彩萍同志任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县纪委驻县卫生局纪工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廖腊梅同志的县纪委驻县卫生局纪工委书记、县卫生局党委委员职务; 陈青华同志任县卫生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人民医院党总支部书记职务; 阳昌军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党总支部副书记,免去其县人民医院副主任科员职务; 谢冬梅同志任县人民医院纪检员(试用期一年); 周和平同志任县人民医院联合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陈高翔同志任县疾病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 全裕斌同志任县卫生培训中心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 蒋小林同志任县商务局党组成员; 刘建波同志任县发改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发改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蒙进忠同志任县发改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发改局党组成员职务; 阳国峰同志任县发改局正科级干部; 李先明同志任县人民法院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纪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正科级审判员职务; 伍胜利同志任县建设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建设局党组成员职务; 谢仁达同志任县科技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科技局党组成员职务; 欧召俊同志任县科技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纪委驻县科技局纪检组组长、县科技局党组成员职务; 陈晓娥同志任县农村科技教育中心党支部书记; 李伟明同志任县政府办正科级干部; 雷涵韫同志任县环保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王立新同志的县卫生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夏春燕同志的县司法局副科级检查员职务。

中共衡南县委 2008年4月25日     主题词:   干部     职务     任免     通知                      发:县委常委、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县直机关单位党组织            中共衡南县委办公室    2008年5月8日印发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