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张建春 学校校长、医院院长谁来当?中组部等5部委有了新规定!

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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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组部部委委员张建春 中组部部委委员 五部委联合治超新规定日前,中组部分别会同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

中组部部委委员张建春 中组部部委委员 五部委联合治超新规定

日前,中组部分别会同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研事业单位、公立医院等5个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这些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育管用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

日前,中组部分别会同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5个办法),对这些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育管用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为建设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提供制度支撑。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5个办法不简单套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模式管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

●在任职资格条件上: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要求除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以外,还要有较强的管理能力、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

●在选拔任用上:强调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破身份等限制,灵活采取多种方式,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进一步搞活用人机制;

●在日常管理上:要求推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分类考核,做到任期有责任、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

●在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上:注重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完善后续职业发展制度,落实事业单位自主权,加强人文关怀,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营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

●在监督约束上:要求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突出重点监督对象,聚焦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督促领导人员认真履职尽责、保持清正廉洁。

5个办法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作了衔接,为今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留出接口,也为地方、行业加强管理留有空间。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单位一般不搞竞争上岗

5个办法针对不同行业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政策措施。

●对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单位:突出政治属性要求,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宣传舆论阵地领导人员的选拔,原则上采取内部推选、外部选派方式进行,一般不搞竞争(聘)上岗和公开选拔(聘),在考察考核上把政治方向放在首位,避免简单片面地唯票房、唯收视收听率、唯发行量、唯点击率。

●对高校:强调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目标要求来选拔和管理领导人员,根据学校改革发展需要可以公开遴选优秀人才,合理配备领导班子,防止简单以票、以分或者以学历、职称、头衔、荣誉等取人偏向。

●对中小学校:倡导教育家办学,加快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推进城镇学校、优质学校领导人员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任职,兼顾不同规模、类型和学段实际以及城乡差异、办学特色等情况,任职资格条件不搞“一刀切”,对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适当放宽。

●对科研事业单位:强调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从企业、社会组织、国(境)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打破身份等限制开展公开选拔(聘),在兼职、出国(境)等方面实行区别化管理政策。

●对公立医院:积极推进职业化建设,强调领导人员要落实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弘扬职业精神,院长和分管医疗、科研、教学等相关业务工作的副院长一般从医疗卫生领域选拔。

●对中小学校、科研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要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在条件成熟的单位可以对行政领导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对科研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要求落实在内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方面自主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

实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把任期目标与考核评价挂钩,从而推进领导人员履职尽责、能上能下,是《管理规定》提出的一项改革举措。5个办法坚持和深化了这项制度,规定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中小学校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六年,与学制学段作了衔接。对任期目标设定,既强调要体现贯彻中央方针政策、突出党建工作成效等共性内容,又重点细化了业务发展目标。5个办法强调,考核评价要以任期目标为依据,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考核,要强化结果运用,努力做到任期有责任、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对公立医院加大医疗费用控制

事业单位拥有大量的公共资源,领导人员在人财物等方面具有很大的决定权和支配权,从巡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看,必须依法依规加强对领导人员监督。5个办法强调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履行政治责任、行使职责权力、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监督,特别是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领域和环节,把监督重点落得更细更实。比如,对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单位,强调要加大评奖评审、广告经营、新闻采编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对高校和中小学校,加大对招生录取、职务(职称)评聘、基建项目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对科研事业单位,加大对科研经费使用、资源配置、成果处置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对公立医院,加大对医药产品招标采购、医疗费用控制、基建项目等方面的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