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梅王瑞华 王晓渔:郭建梅 你不是一个人在前行

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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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最新一期<时代周报>刊文<北大妇女法律中心被撤始末>,详细讲述了前后过程.据报道,该中心15年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7万多次,代理案件近3000件,先后介入邓玉娇案

最新一期《时代周报》刊文《北大妇女法律中心被撤始末》,详细讲述了前后过程。据报道,该中心15年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7万多次,代理案件近3000件,先后介入邓玉娇案、李蕊蕊案等事件,中心建立的“中国公益律师网络”吸引了近百家律师事务所200多名律师加入。

中心成立10周年之际,北京大学党委书记闵维方和时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许智宏,在贺信中盛赞中心“为推动中国妇女权益保护和法律援助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应有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以及国内外同行的关注、支持和赞誉,获得了广大妇女的认可与尊重,为北大赢得了荣誉”!

这么一个起到先进模范作用,代表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机构,被“原因不明”地撤销,显然并非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部长程郁缀先生所说,是“正常的‘新陈代谢’”。

程郁缀接受《公益时报》采访时表示,此次撤销决定主要依据是2006年颁布的《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研究机构负责人一般应为校内教学研究人员,而北大妇女法律中心主任郭建梅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副教授。

这个理由非常牵强,2006年的管理办法为何到2010年突然执行?中心此前与校方沟通,试图另行注册独立的公益性组织,为何校方突然单方面宣布撤销机构?郭建梅得知中心被撤销是朋友转告,显然,校方和中心此前并未进行充分协商。

对于这么一个并非“新陈代谢”而是“劣胜优汰”的事件,可以从学术自治、公益律师、社会组织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北京大学对中心的“始乱终弃”,更像是来自外部的“不可抗力”所致。如果确实出自校方意愿,校方决策过程的粗暴让人惊诧。

而公益律师,本来是维权和维稳之间最好的平衡器,众多主管部门却习惯性地把良民等同于顺民,认为公益律师鼓动良民成为刁民,是不稳定的制造者。他们回避了一个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规律,拒绝以法治的方式解决利益冲突,最后的结果往往是暴力盛行。

这几年,小政府、大社会的观念,逐渐被接受,但是社会组织尤其是NGO依然举步维艰。3月份开始执行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NGO更是雪上加霜。

关于这些问题,媒体已经进行深入探讨,不再赘述。在这里,我更想向郭建梅以及她的团队表达个人的敬意。最初知道郭建梅,是读到《郭建梅 你怎么还在做公益律师呀?》(2009年4月20日《南方人物周刊》)。郭建梅,北京大学法律系1983届毕业生,1995年采访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NGO论坛,听到希拉里的演讲Women's Rights are Human Rights(妇女的权利就是人权)。

没过多久,她“弃明投暗”,辞去《中国律师》主编助理一职,组建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

很多人对她的工作不理解,有的法官问她是不是找不到案子才做公益诉讼,还有的法官直接将判决书扔在地上。但是,郭建梅一直在努力。为了筹集经费,她曾经接拍芬必得的公益律师电视广告,其中的台词让人难忘:“公益律师这条路不好走,我却走了12年。每一个眼神,都是一个沉重的托付;每一个案子,都是一道难关。”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今天,郭建梅又面临一道难关。15年来,无数难关没有让她却步,今天这道难关也不可能阻拦她,正可谓“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身边的朋友经常存在观点分歧,但是对于郭建梅以及她的工作,无不抱有敬意。

与我持同样观点的绝非少数,我在网上看到2009年武汉市文科状元的梦想是做一名律师,和郭建梅一样去伸张正义。郭建梅的示范性作用,正在默默地影响着未来。不知道北京大学法学院以郭建梅为目标的学弟学妹们,对于学校的“新陈代谢”有何感想?希望此次中心被关闭,不会打击年轻一代追寻梦想的心愿。

中国有句俗话:“人在做,天在看。”这里把这句话送给郭建梅,你不是一个人在前行!(作者系文化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