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恰和年广久 “傻子”年广久和他的四任妻子

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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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年广久被誉为"中国第一商贩",1972年开始卖瓜子,1976年就已经是百万富翁!他因经商曾多次入狱,但在人生三个最艰难的关口,因邓小平同志的

年广久被誉为"中国第一商贩",1972年开始卖瓜子,1976年就已经是百万富翁!他因经商曾多次入狱,但在人生三个最艰难的关口,因邓小平同志的三次讲话,均化险为夷。可就是这样一个商业奇才,晚景却不尽如人意:年氏家族的纠纷让他十分痛苦,已经75岁的他虽仍在努力经营着瓜子生意,可是却经常被工商局查处,因为纠纷导致他无权使用"傻子"商标!

年广久何以走到如此境地?要从他先后的四任妻子说起。

第一任妻子

年广久的第一任妻子是耿秀云,这个纯朴的安徽女人非常支持年广久的事业,但是,从嫁给年广久那天开始,她就一直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1963年和1966年,年广久因为做生意两次被抓。1972年,40多岁的年广久开始卖瓜子,1976年就已经赚了100多万元。结果又被扣上"投机倒把"搞资本主义的帽子,被狠狠整了一次。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彻底翻身的年广久决定大干一场,但遭到耿秀云的坚决反对。"三中全会一开始,我就跟我爱人说了:耿秀云,我要搞大。但这个过程当中,我老婆不同意,我这个人脾气犟得很,家产不要,离婚!"年广久回忆说。后来,双方约定,大儿子随耿秀云生活,二儿子、三儿子和年广久生活。

1982年,年广久注册了"傻子"商标。这时候很多人还不知道什么叫"商标"。由于"傻子"这个名称明显带有贬义,按后来的规定是不允许注册的。所以,"傻子"就成了独一无二的好商标。

第二任妻子

1986年,已经50多岁的年广久与第二任妻子彭晓红结婚,想过安稳的生活。之后,年广久与芜湖市新芜区联营,建成一家集体性质的瓜子厂,由他出任总经理。可是,干惯了个体户的年广久还是喜欢一个人说了算,根本不把区里派来的两个副总放在眼里,得罪了两人,被举报贪污和挪用公款!1989年9月,年广久被批捕。

事发后,年广久所有家当被查封,彭晓红的生活陷入困境。为了能让妻子在外面过上好日子,也为了让"傻子"瓜子能够延续下去。1990年,年广久将"傻子"商标授权给彭晓红,他想让彭晓红到外面试一试。

年广久的这种做法,引起了大儿子和二儿子的不满,但是,年广久一向非常强势,两个孩子也是敢怒不敢言。

彭晓红没有辜负年广久的重托。1990年11月,彭晓红南下深圳与一家食品厂合作,很快,"傻子"瓜子在全国叫响。这时法院也认定年广久的罪名不成立。但是,因其再婚后超生了一个儿子,而且还存在婚外恋等生活作风问题,法院以流氓罪判处年广久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

转眼到了1992年,90岁高龄的邓小平南巡讲话,再次提到了傻子瓜子,小平同志的话又一次救了年广久。年广久本以为重获自由后可以和妻子彭晓红再创辉煌。可是,由于他已经三四年没参与企业经营,在理念上和彭晓红存在很多分歧。1995年,生意失败后,嫌彭晓红过于强悍的年广久协议离婚,结束了自己的第二次婚姻。

第三任妻子

这个时候的年广久已经没有什么积蓄了。此时,一个叫李爱华的女子出现,给他的事业带来了转机。

李爱华原是一家国营商店的经理,1990年开始干个体。她和年广久相识已久。1994年,在年广久最困难的时候,李爱华拿出家底,外加借钱向他伸出了援手。在两人的共同创业中,友情逐渐发展成了爱情,年广久离婚以后,1996年11月两人办理了结婚手续,李爱华成为了年广久的第三任夫人。两人都有做生意的经验,生意一天比一天好。

这个时候,年广久的大儿子和二儿子的事业也已经很有起色,大儿子年金宝和母亲一起开的金宝炒货店已经初具规模,二儿子开了个傻子瓜子炒货店经营得也非常好。但老大和老二之间的竞争也在不断升级。年广久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在他的倡导下,父子三人在1997年6月成立了"傻子集团",把曾经分立的两家傻子瓜子厂合并在一起,由二儿子年强的"金傻子"作主厂,企业经营进入新阶段。

但两个儿子提出李爱华不能在新公司任职。于是,年广久决定给李爱华一笔巨款,但绝对不准再经营傻子瓜子。李爱华黯然离职,甚至开始要求和年广久协议离婚。

可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发现自己"空有荣誉、没有实权"的年广久心中不悦,借题发难,把集团公司砸了牌子关了门……

随后,年广久让李爱华重新掌印,生意蒸蒸日上。1999年,年广久又申请注册了"年广久及其肖像"商标,

李爱华本以为经历了这些风风雨雨可以和年广久白头到老,可是由于年氏家族内部有很多牵扯不清的官司,很多矛盾是非都聚集在了她的身上。2000年,李爱华终于和年广久离婚。

也就在这个时候,已经和年广久离婚5年的彭晓红的公司重新使用"傻子"商标,年广久到工商局举报。彭晓红称自己有权使用"傻子"商标,因为当年年广久曾经授权她使用。最终,年广久通过起诉,制止了彭晓红对"傻子"商标的使用。

和第二任妻子的纠纷让年广久身心疲惫,可更让他操心的是,两个都在使用"傻子"商标的儿子,在商场上也大打出手、互相拆台。可不断再婚的年广久和家人,尤其和两个儿子的关系日益疏远,权威也不断被挑战。年广久费了不少心思,好几次召集他们坐下来谈,但都谈不拢。

第四任妻子

年广久和他第四个妻子的相识有点戏剧性。在和第三任妻子的婚姻出现裂痕后,已经60岁的年广久只能独自打理店里的业务。而对面服装店的老板陈慧芳"看他的瓜子太好卖了,超过了服装店的生意,所以我就主动要求过来卖瓜子。"没有想到年广久没有丝毫犹豫就同意了。于是陈慧芳独自一人到河南开辟市场,经历不少波折之后,两个人走到了一起。

2000年,已经63岁的年广久娶了小他30岁的陈慧芳,并且在同年生下了一个儿子。此时,老大和老二之间的竞争已经白热化。年广久一直在苦苦寻找解决办法,而小儿子的出生,让这位63岁的老人决定退隐江湖,享受天伦之乐。

"干脆这个商标给两个儿子,‘傻子’商标交给老大,肖像权商标交给老二,把他们两个在一块儿绑着,你缺一样也不行。"年广久觉得这是最好的接班方式。

2000年8月4日,年家人签署了转让协议,大儿子年金宝出资55万元受让"傻子"商标,二儿子年强出资45万元,受让"年广久及其肖像"的商标。年广久特别强调,对这两个商标,双方共同拥有,让两个儿子互相依托、互相牵制,以此化解他们的矛盾。

年广久煞费苦心地希望以这样一种方式退休,也更希望以这样一种方式在不伤及两个孩子的基础之上,让他们平稳接班。

难解的年氏家族纠纷

但出乎年广久意料的是,两个儿子反而打得越来越厉害。老大得到文字商标后,坚决不让老二使用。老二没有文字商标很难经营,于是,就以协议当中约定"共同拥有"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使用商标。

官司经过一审、二审,老二的公司终于拿到了"傻子"商标的使用权。随后,老二以协议中的"共有"为由,要求获得"傻子"商标的所有权,再一次把老大的公司告上法院。而老大这边,由于对商标使用权的官司不服,于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从2000年广久转让商标开始,年家两兄弟的争夺就由原来的争夺市场转移到争夺商标上,没有把精力放在经营上。"恰恰"、"小刘"瓜子趁机抢夺了"傻子"瓜子的大部分市场份额。这一下,年广久坐不住了。2004年,他决定再次出山。

于是,年近70的年广久重新在芜湖最繁华的步行街附近开了一个门面,像当年一样又卖起了"傻子"瓜子, 他的这种做法遭到两个儿子的反对,兄弟二人认为父亲既然已经转让商标就无权再使用,他们也认为父亲这样做是因为继母在后面怂恿。

就在父子三人为商标使用权开始反目的时候,2006年11月28日,年广久的大儿子意外死亡。年广久非常痛心,但同时也给了他收回"傻子"商标的理由。

可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大儿子去世不久,在他第一任妻子的主持下,老二接管了老大的公司,而商标也就顺理成章归到了老二的名下。

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年广久自己也没想到,作为"傻子"商标的创始人,要想收回自己转让出去的商标会这么艰难。"我失策了,应该接受自己的错误,真正从零开始,再将‘傻子’瓜子搞上高峰。"年广久反思道。

时至今日,年广久依然没有放弃收回"傻子"商标的意愿,可年家的后人很难接受再次将这个商标交回一个70多岁老人的手里,况且老人身边还有一个40多岁的继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