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日照新华书店声明时斌公司对外销售图书大厦楼房违法无效

201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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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重磅!!日照新华书店声明时斌公司对外销售图书大厦楼房违法无效话不用多说!有图为证!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发表的声明!2014年6

重磅!!日照新华书店声明时斌公司对外销售图书大厦楼房违法无效话不用多说!有图为证!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发表的声明!2014年6月13日于齐鲁晚报的登报声明!以防受骗

声明:日照图书大厦、时斌世纪长虹公司对外卖出的楼房非法无效,特此公告。

位于烟台路以东济南路以南336号日照市图书发行大厦事由日照市新华书店投资建设的以主营文化产业批发零售为主体的建设项目,属于国有资产,因本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各种因素促成和几家公司联合开发建设,日照市世纪长虹投资有限公司也是本项目合作方之一。因世纪长虹公司只是一个经营贸易的公司,没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对外经营销售房地产项目都是违法的,本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土地是以文化产业为主体,没有住宅项目的审批手续,产权为40年,是小产权性质,没有预售许可证,没有住宅土地证和房产证,政府土地法有明文规定,此类土地性质的房产坚决不能对外销售,对外销售是违法的,只能有日照市新华书店员工居住或本单位对外出租,在本大厦建设过程中在未经国土城建部门对外销售批准合法的前提下,如日照市实际长虹投资有限公司或任何单位及个人都无权对外销售或转让,时斌打着办理双证的幌子,为了骗取更多钱财利用不择手段让他们买楼户都蒙在鼓里,现在你们清楚了吧?为防止购房者走入误区,日照市新华书店作如下声明:任何私自对该楼的买卖行为新华书店一律不予承认,后果自负,同样也不负担购房者任何经济损失,如有不知情者购买了本大厦的楼房,没经过国土部门和建设部门及新华书店的认可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或举报,避免造成更大损失。本单位于2014年6月13日于齐鲁晚报今日日照专刊T13版面登报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