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汤林祥 安徽省六安市委书记汤林祥答复网友问题留言[2010 6 28

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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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书记您好,我是一名在外面上学的大学生,今年春节回家,裕安区顺河镇.举得有几点弄不明白:1.为什么中学.养老院.蔬菜基地等项目的建设单位都是相

书记您好,我是一名在外面上学的大学生,今年春节回家,裕安区顺河镇。举得有几点弄不明白:

1、为什么中学、养老院、蔬菜基地等项目的建设单位都是相同的一家呢?难道当时不需要竞标、难道都是他一人竞得?

2、我们镇的老卫生院也挺好的为什么就不用了呢,造个新的,我知道这是上面上面给的名额,我们镇是好不容易争取的,但是我想老医院能用,再建不是很浪费啊,为什么不分配一点基础设施的建设呢,比如说文化体育方面的。还有,新医院建好,旧医院的“拍卖”又能让他们腐败一把了。

3、我们镇的村村通工程有严重问题,路宽、路基质量等。还有村村有线电视一点没落实。镇文化站工程中有贪污现象

恳请您能在百忙之中看看或者有相关部门领导能落实查查。耽误您们的宝贵时间来解答我们农民的提问了!!谢谢您们了

网友,您好!

6月3日,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反映裕安区顺河镇诸多问题,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顺河镇中学、养老院、蔬菜基地等项目招投标情况

1、顺河初中教学楼工程由裕安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招标人,安徽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2009年11月在六安市招投标中心实行网上报名,公开招标,低价中标,最后由安徽天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2、顺河镇第二敬老院工程系民生工程,裕安区民政局为招标人,安徽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2009年5月实行公开招标评标,最终安徽天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3、蔬菜基地项目属农民自建钢架大棚,政府补贴,2008年补贴5000元/亩,2009年补贴3500元/亩,经验收合格后付款,不存在竞标。

由此可见,顺河镇中学、养老院项目建设单位虽然为同一家企业,但都通过公开竞标所得。

二、关于顺河镇卫生院建设情况

顺河镇老卫生院硬件条件太差,医疗环境已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患者就诊需求以及新农合的需要,为此结合2008年民生工程项目,决定新建一座镇卫生院,并报请裕安区委、区政府同意,经国资委批准,对原卫生院房产进行公开拍卖。2008年6月,由顺河镇卫生院委托安徽盘龙企业有限公司进行操作,最终顺河镇居民王孝武以82.8万元拍得所有权,所得款项用以弥补新卫生院建设中资金不足部分。目前,新卫生院目前已投入使用,环境得到了全面改善,添置了一批医疗设备,并与市二院合作,能够开展比较大的疾病防治工作,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就诊。截止目前未发现在卫生院建设项目上有腐败现象。

三、关于村村通水泥路建设情况

顺河镇自2006年实施村村通水泥路工程以来,已建成通车里程达71公里,所有道路均经裕安区交通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没有发现质量等严重问题。该镇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多次受省区表彰,市区现场会也多次在该镇召开。

四、关于“村村通”有线电视建设情况

从2007年至今,顺河镇“村村通”有线电视农村入网已建19个广播电视接收点,光纤线路35.5公里,用户分配网78公里,农村用户580户,已覆盖13个行政村,只有王圩、青峰两村未建,但已纳入2011-2015年民生工程计划并重点安排。

五、关于顺河镇文化站建设情况

顺河镇文化站工程属民生工程,是公开招标,由裕安区文广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监察局、顺河镇政府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评标,最终六安精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没有发现贪污腐败现象。

书记你好;霍邱县白莲乡杜堂楼村书记和河南人合伙霸占本村高庄队良田健砖厂。砖厂健在丰西灌渠旁边,一半用河岸上的土,一半用良田里的土,可谓的杜堂楼村书记是最牛皮。最胆大的村书记,别人为了防洪加固河堤,他呢去破坏河堤,张书记呀,你说这样的村书记可不可恨,可不可气,他在我们村其下瞒上,因为村长是他表第,他表第的婶婶有是妇女主任,我们村全被他们一家人说话算了

网友,您好!

6月26日,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反映霍邱县白莲乡杜堂楼村有关问题,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经查,该砖厂为河安新型建材厂,系霍邱县白莲乡招商引资企业,拟建页岩烧结空心砖生产线,座落在白莲乡杜堂楼村高庄村民组境内。该项目建议书于2009年10月20日上报霍邱县发改委,10月23日县发改委下发项目前期工作确认函(发改投资函〔2009〕79号),县国土、建设部门均有同意立项意见。12月5日县发改委又下发了《关于白莲乡年产4000万块页岩烧结空心砖生产线项目备案的通知》(发改工交〔2009〕206号)予以备案。

该厂占地19.54亩,建筑面积1477平方米。所占地为沣西干渠整治开挖的堆土区,现地形为岗丘地(高出渠底20多米,不存在防洪问题),其中6.68亩为霍邱县水务局沣西干渠吴集管理段管理的国有河埂地,其余的属高庄村民组12户群众所有。该厂分别与霍邱县水务局沣西分局吴集管理段和12户村民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

该厂前期建设过程中存在用地手续不完善情况,霍邱县国土部门已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目前,该厂正在按县国土部门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建设报批手续。

另据反映的该村干部组成情况,经查,村原书记、主任由一人担任,2010年4月村支部党员代表大会推荐,白莲乡党委同意,由村支部副书记吴继才主持村委会工作,吴与村支部书记无亲戚关系。该村现有五名村干系第七届村两委换届时选举产生。

汤书记:

您好!

看到六安市政府,5月18日回复舒城县千人桥镇重阳村,征地补偿,依据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即皖政【2009】132号通知,每亩29802元补偿。为什么六安市苏埠镇南外村祝士塘村民组到现在还在按照19800元每亩在征地。还没有给我们办养老统筹。请问这样征地是否合理合法?恳请市政府去苏埠调查。

网友,您好!

6月26日,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反映裕安区苏埠镇南外村征地补偿的有关问题,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网友留言所指的苏埠镇南外村已于1999年6月经市民政局批准撤销,现为南外居委会,位于该镇镇区东半部,属镇规划区范围,所有土地在2007年10月土地变更调查时确定为建制镇土地,代号为202。近年来,该居委会涉及的征地项目较多,其中2004年黄莲步行街开发,面积40亩;2008年金陵御都A、B区开发,面积120亩,都在南外居委会辖区内。

2010年以前,苏埠镇征地补偿是按裕政[2002]2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的,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三项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依据上述标准测算,苏埠镇土地补偿标准每亩18000元,青苗补偿每亩1200亩,合计19200元。

2010年1月1日起,省政府[2009]132号文施行。文件规定:农用地每亩32200元/亩,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土地每亩16100元/亩。苏埠镇南外居委会辖区内涉及的廉租房征地,按照镇区农用地、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土地的比例,据实测算标准,土地补偿每亩23800元,青苗补偿每亩1200元,合计25000元/亩。目前该居委会涉及的征地补偿均按此标准执行。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发放对象是完全失去土地或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农业人口。2000年以来,依法征地,取得合法手续的第二月开始,男到60周岁,女到55周岁,就可申请办理。具体程序是个人申请,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区农保处复申复核,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