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刚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2016年四川大学经济学院考研拟录取名单公示

201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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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及<关于2016年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经对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认定,经济学院20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及《关于2016年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经对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认定,经济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招生入学成绩详见附件一、附件二,拟录名单详见附件三。

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本院应届生除外),请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北106领取政审表与调档函。具体安排如下: 1.领取时间 4月5日—4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备注:国家法定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经济学院北-106; 3.特别提示: (1)委托他人代领的,必须有委托人亲笔所写的书面委托书、身份证与准考证复印件、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2)定向的考生只需领取政审表,不用领取调档函。 (3)政审表和档案的寄(送)回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办邮编:610064。

(4)按学校规定,在考生政审合格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此,所有考生的政审表请在5月20日前寄(送)回,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人事档案,往届生需在5月20日前寄(送)回,予以审查。

而应届生则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由本科所在学校直接寄到我院。 (5)奖助金的评定,预计5月底方能最终确定,具体见录取通知书。 (6)今年报考我院的考生较多,但因我院录取指标有限,因此有部分参加了复试的考生未能被录取,在此深表遗憾。

附件一: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成绩公示(一志愿) 附件二: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成绩公示(调剂) 附件三: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附件一、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