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齐家郭齐勇 武大教授彭富春郭齐勇促成“家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2017-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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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吴龙灿)  从明年元旦起,"家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的"亲属容隐制"就开始实施了.这是武汉大学彭富春.郭齐勇多年努力的结果.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吴龙灿)  从明年元旦起,“家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的“亲属容隐制”就开始实施了。这是武汉大学彭富春、郭齐勇多年努力的结果。

2011年8月,中国人大网《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正式将“亲亲相隐”纳入议案,予以公布。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14日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3月17日媒体刊发了修正案全文,将于明年元旦起正式实施。

其中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时特别提到:“考虑到强制配偶、父母、子女在法庭上对被告人进行指证,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维系,因此,规定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2007年,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彭富春教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交了《关于尽快恢复亲属容隐制的建议》。该建议即被转送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12月,这两个单位给彭富春代表复函表示感谢,肯定关于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条文,建立亲亲相隐制度的建议,并说他们将在修改有关法律的过程中认真加以研究。

对照彭代表当年的提案与前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内容,基本相同。彭代表的提案所涉亲属容隐的内容更为丰富,容隐范围与程度更大。

彭富春代表当年提出本提案,基于三点考虑:第一,反思“文化大革命”,坚持改革开放的路线;第二,继承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包括中国法律文化的优秀传统,并予以创造性转化;第三,坚持普世价值,亲属容隐的制度在西方三大法律系统中亦为通则,属于保障人权的具体内容。

彭富春代表的这一提案是由郭齐勇教授起草、彭富春教授修改后提交的。多年以来,郭齐勇、俞荣根、范忠信教授等不断著文呼吁修改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等鼓励亲人相互告发的相关条款。那些条款中,阶级斗争为纲的痕迹很重,修改这些条文是为了保障公民的人权、亲情权、容隐权、缄默权、隐私权。法律界有不少专家与实际工作者早就有、而且不断有修改的呼声。

彭富春教授、郭齐勇教授都认为,目前刑诉法修正案中有关恢复传统“亲亲相隐”法律制度中的合理因素的内容还是很少的,是初步的与有限的,但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不能只关注办案效率,而忽略保障公民亲属容隐权。相信未来我国修法,亲属容隐的范围与程度将更为扩大,更为彻底,更有实际意义。

这一“亲属容隐制”从提案到落实,是中国民主和法治建设进步的表现,说明了以儒家文化为主流的中国传统文化与当下现实关怀的对接是有可能的,也证明“亲亲互隐”这样的儒家伦理观念具有中西互通性和人类普适价值。

人物简介:

武汉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彭富春

彭富春,1963年生,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979-1983年学习于武汉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1985-1988年学习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师从李泽厚教授,获哲学硕士学位;1991-1997年学习于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师从海德格尔晚期弗莱堡弟子博德尔教授,获哲学博士学位。

兼任武汉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以及清华大学道德与宗教研究中心研究员、台湾佛光大学哲学系教授。2005年任湖北省美学学会会长。

主要研究美学的一般理论、德国现代哲学(海德格尔)以及中西思想的比较等。主要著作有《无之无化--论海德格尔思想道路的核心问题》(欧洲科学出版社,1998;上海三联书店,2000),《哲学美学导论》(人民出版社,2005),《哲学与美学问题》(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论中国的智慧》(人民出版社,2010),《美学原理》(人民出版社,2011)等七部、译著两部及大量论文。

2001年被选入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2002年荣获教育部全国人文社科优秀著作二等奖。2003年荣获宝钢全国优秀教师奖。2004年被选入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郭齐勇教授资料图片

郭齐勇,男,汉族,武汉市人,1947 年出生。1978 年考入武汉大学哲学系,1981 年考上硕士研究生,师从萧萐父、唐明邦、李德永教授。1984 年毕业留校在哲学系任教。1989年1 月晋升为副教授。

1992年8月获武汉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93年3月晋升为教授,同年10月增列为博士生导师。曾任武汉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哲学学院院长、国际中国哲学会(ISCP)会长,现为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哲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国际中国哲学会副执行长、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暨学术委员、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等。

曾被邀请为美国哈佛大学和日本关西大学的访问学者,德国特里尔大学和我国台湾政治大学的客座教授。曾到哈佛大学、东京大学、早稻田大学、慕尼黑大学、莱比锡大学、俄罗斯科学院、首尔大学、台湾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名校讲学。

从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获国家教委首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宝钢优秀教师奖,湖北省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二次,均排名第一),湖北省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4年),湖北省教学名师(2004年)和国家级教学名师(2006年)称号。 2008 年担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哲学史 ”首席专家。

主要从事中国哲学史的教学与研究,研究方向为儒家哲学、二十世纪中国思想文化史。在海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百余篇。主要著作有:《中国哲学智慧的探索》、《中国儒学之精神》、《中国哲学史》、《熊十力思想研究》、《郭齐勇自选集》、《文化学概论》等。主讲课程有:中国哲学史、《四书》导读、《老子》《庄子》导读、中国文化、儒家哲学、哲学史方法论、《礼记》会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