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笑侠教授作客“中南法理讲堂”解读司法与民意

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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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6月18日晚7点,正在我校出席"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的法理学家.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孙笑侠教授,应法学院院长刘仁山教授.法学院法理学科.宪法与行政法学科.

6月18日晚7点,正在我校出席“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的法理学家、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孙笑侠教授,应法学院院长刘仁山教授、法学院法理学科、宪法与行政法学科、我校研究生院和教务部的邀请作客“中南法理讲堂”,在模拟法庭三为我校师生作了一场以“转折与恐慌中的司法与民意”为主题的学术讲座。

讲座由我校研究生院副院长、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张德淼教授主持,徐银华副院长、罗洪洋教授、王广辉教授、武乾教授、胡弘弘教授等法学院老师、研究生和本科生到场聆听了本次精彩的讲座。

在张德淼教授发表了简短的欢迎辞之后,孙教授开始了他热情、风趣而理性的演讲。

首先,孙教授站在历史的高度分析了中国转型时期的背景特征,并以“2008”这一具有时代转折点意味的年份作为考察的基点,分析了这一年里发生的大地震、三鹿奶粉、杨佳案、出租车司机罢工等事件和同期出现的互联网民意爆发的现象,孙教授认为这一系列的公共事件和社会变迁的表征综合呈现出中国社会在制度断裂中显露出的政治与底层的恐慌与变奏。

在社会不安与政府强有力控制共同作用下,司法界做出了重大调整,如能动司法、维稳要主动出击、基层大调解等指导思想在这一时期纷纷出台。

其次,孙教授讲述了转型时期民意与司法之间互动的现状。他认为,中国人在三十年改革中最大的变化是权利意识的增强,加之现阶段网络等媒体形式的兴起,为传统个案演变成“公案”(成为公共话题的案件)提供了极大可能性。

接下来,孙教授以邓玉娇案、药家鑫案、肖志军案、三鹿奶粉案、彭宇案等近年来发生的“公案”为例,对其背后涉及的主题元素进行提炼和精彩的分析,指出在网络社会中,民意对“公案”进行着充分的公意审判,这无疑对司法形成了巨大的压力。

第三,孙教授以张金柱案为例分析了民意在公案中的特性及民意对司法产生压力的内在机理。孙教授认为,民意表达的大众逻辑有其复杂性,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不具有独立性,而是具有随波逐浪式的随意性;2、民意常常具有群体极化的规律;3、互联网时代,民意表达具有娱乐化的特点;4、民意表达碎片化,不具有议会辩论的严整性,表征为网络或街头巷尾的零碎评论。

最后,孙教授提出了民意与司法紧张关系的解决办法。他认为民意与司法之间要有一个隔离带,这样人民的声音才不会干扰司法。首先,应当对法院与媒体之间的关系进行合理设置;其次,应当对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改造和完善,使其发挥民意与法院的桥梁作用;第三,建议在职业法官模式中借鉴德国“参审制”或法国“混合制”,吸收非职业化的“法官”。

孙教授认为处理民意与司法的紧张关系,媒体是核心,在转折与恐慌时期,决策者应有一个冷静的姿态,同时应使司法机关有一个可冷静思考的空间与环境。我们应当尊重民意,但我们应当用“法治的思维”来尊重民意。

在互动环节,我校法理学专业的罗洪洋教授和宪法学专业的王广辉教授分别对讲座作了点评。罗洪洋教授认为民意并非完全是随意性的,司法与民意之间的紧张关系更多的是源于社会价值观念的碎片化而非仅仅是民意的碎片化,在社会不满堆积的当口,一方面需要我们建立释放社会不满情绪的渠道,另一方面也需要职业化的法官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培养一种大局观思维。

王广辉教授强调了矛盾多发期,司法的现实环境在历史性的变化着,司法的民主性并不是摆脱法律来应和民意;在对民意的认识与判别的问题上,我们的视域应放大一些;在制度建构中,我们必须理性思考司法中民意的入口在哪儿,并提出了设置民意采集与分析机构等具体的建议。

孙教授在回应了点评佳宾的观点后,又对现场博士生和硕士生分别提出的民意与民粹主义、法官职业化与法官精英化问题,民意与法律是否对立,抑或不信任才是民意对法律的最大冲击,社会断层与制度断层,何者才是内部的深层原因,以及在中国,韦伯科层制意义上的法官职业化何以可能等诸多问题作出了精彩的回答。

讲座最后,张德淼教授作了总结与致谢,今年第二期“中南法理讲堂”在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