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陈旭劫持女医生”案开审 择日宣判

20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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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核心提示:胡延美辩护说,陈旭挟持人质时,一直用左手拇指挡在刀锋和女医生的脖子之间,担心不慎造成伤害,他"始终没有伤害医生的意思,仅仅是对她的人身自由进行了控制,只是虚张声势的恐吓,不是绑架罪中的威胁.陈旭的父亲陈贤付眼里充满了忧伤.原标题:"大学生劫持女医生"案开庭昨天,曾轰动全国的"大学生陈旭劫持女医生"案在武汉青山区法院开审.公诉人建议法庭以绑架罪追究陈旭的刑责.陈旭和他的律师提出两点不同意见:1.他不认为自己持刀刺向老人是报复,而是感到受到人身威胁而

核心提示:胡延美辩护说,陈旭挟持人质时,一直用左手拇指挡在刀锋和女医生的脖子之间,担心不慎造成伤害,他“始终没有伤害医生的意思,仅仅是对她的人身自由进行了控制,只是虚张声势的恐吓,不是绑架罪中的威胁。

陈旭的父亲陈贤付眼里充满了忧伤。

原标题:“大学生劫持女医生”案开庭

昨天,曾轰动全国的“大学生陈旭劫持女医生”案在武汉青山区法院开审。公诉人建议法庭以绑架罪追究陈旭的刑责。

陈旭和他的律师提出两点不同意见:1、他不认为自己持刀刺向老人是报复,而是感到受到人身威胁而紧急避险;2、他不认为要了警车是逃跑,而是去寻求同学经济上和心理上的帮助。

庭上,控辩双方唇枪舌剑,更多案情细节渐渐浮现。

撞人后起冲突,大学生劫持女医生

昨天,青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青山检察院作为公诉人提出指控。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律师郑耀华和胡延美受陈旭家人委托,担任辩护人。

庭上,青山检察院指控,5月18日下午5点左右,武汉理工大学学生陈旭骑自行车将老人樊安兰撞伤。随后,陈旭和樊安兰的家属一起将伤者送往市第九医院检查。医院确诊,樊安兰右手手腕骨折,需要住院治疗。

陈旭无钱支付押金,樊安兰的儿子李叶术多次向陈旭索要身份证,让他筹钱。陈旭对此不满,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李叶术刺伤。为逃离现场,陈旭持刀将医院值班女医生段某挟持。

警方接警后赶至现场,将陈旭包围,劝他放下凶器,并承诺为他垫付医院住院押金。但是,陈旭仍以人质安全要挟,要求警方提供一辆警车供其逃离。途中,警方分散陈旭注意力,将他抓获,人质成功解救。

不久,检方以涉嫌绑架罪批捕了陈旭,建议法院以此罪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事后,陈旭家人委托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郑耀华和胡延美担任辩护人,为陈旭庭审辩护。

胡延美辩护说,陈旭挟持人质时,一直用左手拇指挡在刀锋和女医生的脖子之间,担心不慎造成伤害,他“始终没有伤害医生的意思,仅仅是对她的人身自由进行了控制,只是虚张声势的恐吓,不是绑架罪中的威胁。

胡延美认为,绑架罪是指为勒索钱财绑架他人,或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陈旭没有预谋,也没有索要钱财,而是临时起意,紧急避险。

因此,胡延美认为,起初,陈旭刀刺李叶术是寻衅滋事,后面发展为非法拘禁,“绑架罪是重罪,他不构成绑架罪。”

律师透露陈旭心中的一个阴影——

昨天上午,陈旭劫持女医生案庭审3个小时。辩护人与公诉人之间展开激烈交锋。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延美在辩护中说,他的当事人陈旭在本案中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不持异议,但是,他“对公诉机关的部分案件事实有异议,对绑架罪名的认定有异议”。

控辩双方就三个方面的焦点,争执不下。

公诉机关认为,陈旭撞伤老人樊安兰后,樊安兰的儿子李叶术多次向陈旭索要身份证,让他筹钱,“陈旭对李叶术不满,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李叶术刺伤”。

胡延美辩称,陈旭确实用刀刺伤李叶术,但不是对其多次索要身份证、催促筹钱的行为不满,而是感到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了伤者家属的威胁,作出了一种假想防卫行为,不是报复行为。

胡延美说,陈旭将老人送回家,又陪老人一起去医院,掏出了身上仅有的102元钱。伤者家属不断催促他筹钱。陈旭借用伤者家属李浩的电话,打给家人的第一个电话号码出错,没有打通。李叶术和李浩等人对陈旭的诚意产生了怀疑;陈旭再次找李浩借电话联系家人,被李浩拒绝。陈旭听到李浩打电话给亲朋好友“到医院来帮忙”等语句后,感到自己人身的安全受到了威胁,做出了刀刺李叶术的错误举动。

胡延美还透露了案发3个月前,陈旭的哥哥在农村老家也因撞倒人,受到勒索,并遭到他人寻仇报复,躲藏一个多星期,陈旭每天为哥哥送饭。陈家遭受这样惊险的经历,心里埋下“恐惧的阴影”。

公诉机关指控,“为逃离现场,被告人陈旭持刀将该院医生段某挟持”。对于公诉人的指控,辩护律师进行了辩护。

胡延美认为,陈旭挟持了女医生,但目的不是为逃离现场,而是面临即将发生的暴力威胁,采取自我保护的紧急避险行为。

胡延美说,当时,伤者家属与陈旭之间的暴力冲突一触即发。陈旭挟持女医生的行为,中止了陈旭与李叶术、李浩之间的争斗,避免了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也避免了双方更多伤亡的发生,“他避险的意图毋庸置疑,他的目的不是企图逃离现场。”

公诉人立即反驳,警方到达现场后,陈旭的人身安全得到了保护。此时,警方极力劝说陈旭放下刀具,放开人质,“警方现场劝说,在他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的情况下,为什么执意不放下刀具,并且要求警方提供车辆,你觉得他不是为了离开现场?”

控辩双方还就陈旭要求警车离开现场展开舌战,双方意见分歧很大。

公诉人在诉状中指控说,尽管警方长时间劝导,陈旭仍将刀子架在女医生的脖子上,不愿放下刀子,“要求警方提供一辆警车,供其逃离”,这样做是为了逃避抓捕。

对此,胡延美有不同的意见。他说,陈旭在羁押待审期间,多次向律师表示,他当时要求警方提供警车,是为了“要跟朋友、同学告个别”。

胡延美辩护说,陈旭当时要的是警车,开车的是警察,随行的还有医院的院长,是去武汉大学。因此,他不是为了逃跑,只是跟朋友告别,请朋友帮忙。

公诉人随即驳斥,陈旭就读的学校是武汉理工大学,却要去武汉大学;途中,陈旭没有向警方提出要去跟朋友、同学告别的要求,“如果他想去跟朋友同学告别,为什么不向警方提出,而是想寻机逃走?”

庭审中,辩护律师胡延美说,陈旭是在读大学生,案发前表现一直良好,在出现交通事故后,勇于承担责任。

陈旭的父亲陈贤付是残疾人,在农村艰苦的条件下,将儿子培养成名牌大学生实属不易。陈贤付愿意代为赔偿。所在村100多名村民联名请求,从轻判处陈旭。

另外,胡延美透露,在羁押期间,陈旭为求得樊安兰和女医生的原谅,在狱中写信给她们,表达自己的悔恨和歉意,苦求对方的谅解。

为准备儿子陈旭的开庭,陈贤付3天前就到了武汉。今年5月,陈贤付还只是两鬓稍有白发。然而昨天,这位54岁的父亲历经半年之后,已经满头白发。

“一家人的希望没有了。”陈贤付说,他们家4口人,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跟父亲一起在家务农,四处筹钱供陈旭读书,盼望这个大学生儿子将来能改变一家人的生活状况,“谁知道出了这样的事呢?”

陈贤付说,陈旭从高中开始,每年暑假外出打工挣学费,还曾给人开工程车,一个暑假能挣6000块钱,自己的学费自己交,家人只需供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