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务董事长:食品安全领域犯罪应从重判罚

2017-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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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国网3月11日讯(记者 王瑛)3月11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营口港务集团董事长高宝玉在驻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高宝玉建议,涉及到食品安全方面的刑事犯罪,司法部门

中国网3月11日讯(记者 王瑛)3月11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营口港务集团董事长高宝玉在驻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高宝玉建议,涉及到食品安全方面的刑事犯罪,司法部门“要判罚并举,不能以罚代判,也不能以判代罚”,应从重判罚,加大惩治力度。

高宝玉向记者表示,近年来随着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力度越来越大,整个食品安全呈现好的形势。

“但是实事求是地讲,不论是从全国来讲,还是各地区来看,食品安全的形势不容乐观,食品安全事件还是时有发生。”高宝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分析认为,近年来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犯罪比例不断提升,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取证难度增大,而且影响极为恶劣。

“究其原因,我认为根源在于惩治力度不够,仅仅几倍的罚款还是不行。要有针对性的完善对食品安全方面法规的建设,加大食品安全问题的惩治力度。”高宝玉说,“比如六万六的高压线,谁敢去碰?谁摸谁死”。

高宝玉认为,对于明知其行为会造成食品安全后果,仍然实施犯罪的,要严判重判。

涉及到食品安全方面的刑事犯罪,高宝玉建议“要判罚并举,不能以罚代判,也不能以判代罚,只要涉及食品安全,就要受到重判和重罚,就要让犯罪分子倾家荡产”。

此外,高宝玉还建议,对因食品安全问题受过行政和刑事处罚的人员,处罚之后或刑满之后,不得再继续从事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