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弘平最新消息 希望情妇早日回家!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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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5月16日下午,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涉嫌受贿.贪污.行贿一案在佛山中院一审开庭.这是此案的第二次开庭,检方提交了5组新证据.庭审曝

     5月16日下午,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涉嫌受贿、贪污、行贿一案在佛山中院一审开庭。这是此案的第二次开庭,检方提交了5组新证据。庭审曝出,曾有人持100多封信进京检举陈弘平。

落马前

有人带100多封信进京检举他

陈弘平一案于去年4月21日首次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陈弘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与他人共同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人民币350万元,以及为其职务的去留给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行贿100万港元。

陈弘平当庭否认了其贪污和行贿行为,并表示在指控的受贿中,9500万元系借款,另有部分是礼金。

今日,案件二次开庭,公诉机关提交了陈弘平受贿时港币兑人民币的汇率、省检察院反贪局的情况说明、涉及赃款去向的证人证言等5组新证据。

公诉机关称,从最高检发送给省检察院的一份案件交办函来看,对陈弘平立案前,侦查机关已经掌握了其收受创鸿集团董事长黄鸿明等人钱财、大搞风水等犯罪线索。

“只有在双规之前证明举报情况属实才算是有把握,但没双规前谁有把握?”对上述说法,陈弘平提出了异议。

他说,在被双规之前,他便知道有人带着100多封信到北京去检举他,“一批投给了中纪委,一批投给了最高检”,除了批转划拨350万元给林培强(另案处理)一事之外,其他受贿的“每一分钱”都是他自己主动交代的,因此不能说办案机关已经提前掌握其犯罪线索。“别人被纪委调查,都是由纪委掌握了一个点,再慢慢查出一个面,我是直接全面交代了,他们说我开了广东纪委办案的先河。”陈弘平辩称自己符合自首情节。

落马后

检举揭阳原常务副市长贪腐

陈弘平是否有重大立功表现也是案件的一大争议点。今日,公诉方提交了一组新证据,这份证据让另一宗尚未有过公开报道的大案浮出水面。

公诉方举证称,2012年7月陈弘平被双规后,检举了时任揭阳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盛发等人涉嫌贪腐;2015年11月13日,佛山中院对刘盛发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刘盛发受贿人民币1138万元、港币640多万元,具有如实供述、当庭认罪、全部退回赃款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而是否构成重大立功,“被检举人是否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是其中一个标准。

陈弘平辩称,虽然刘盛发未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是其是一个拥有650多万人口的城市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其案件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有较大影响,由此应该认定他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其辩护人也辩称,在陈弘平检举刘盛发之时,以刘盛发贪腐的金额是可以判处有期徒刑的,应认定他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法庭上

否认自己找人建“阴宅”

至于陈弘平涉嫌拨公款350万元给他人为自己建造“阴宅”,此事应如何定性,今日庭审上控辩双方进行了辩论。公诉机关坚持认为应定性为贪污,陈弘平的辩护人则认为这既不构成贪污也不构成滥用职权。陈弘平本人也认同辩护人的意见,他说,实际上这笔钱是划拨给林培强修路、建水坝、开发农庄的,是扶持农业,而作为市委书记批农业项目虽然不合规,但也是常见的做法。

庭审接近尾声时,陈弘平一度激动起来说:“说我是搞风水,我现在坐在这个地方,就把我说到低到什么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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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弘平,男,汉族,广东揭阳人,1954年9月生,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揭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揭阳市委书记,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农业委员会主任等职务。

2015年7月7日上午,许秋琳的前夫吴松光涉入广东揭阳官商腐败窝案,检方指控被告人吴松光单独或伙同许秋琳为了获得公路工程向揭阳市公路局原局长郑松标等人行贿。吴松光当庭认罪,但一改侦查期间的口供表示行贿受许秋琳指使,具体情况并不清楚。

     记者门君诚广东省揭阳市官场腐败窝案,原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原揭阳市公路局局长郑松标、原揭阳市公路局工程科副科长、总工程室主任罗荣辉先后在佛山受审后,在网络上绯言绯语流传甚广的“许小婉”终于浮出水面。

昨天上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许秋琳涉嫌行贿一案,检方指控许秋琳为了获得揭阳市道路工程项目,先后向郑松标、罗荣辉总计行贿237万人民币、港币133万元。许秋琳原名即为“许小婉”,她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辩称是单位行贿,而不是个人行贿,法庭休庭后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