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大明任山东省代理省长 韩寓群辞去省长职务(图)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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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enpproperty--> 新华网济南6月13日电 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13日决定:姜大明为山东省副省长.代

/enpproperty--> 新华网济南6月13日电 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13日决定:姜大明为山东省副省长、代理省长。

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还决定:接受韩寓群辞去山东省省长职务的请求。

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106号)

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山东省省长韩寓群的提请,于2007年6月13日决定任命: 姜大明为山东省副省长。 现予公告。

(第107号)

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6月13日决定: 接受韩寓群辞去山东省省长职务的请求,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第108号)

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07年6月13日决定姜大明为山东省代理省长。 现予公告。

(第109号)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临沂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补选李建国为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同意省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李建国为省十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李建国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925名。 特此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6月13日

人物介绍

姜大明同志简历

姜大明,1953年3月生,男,汉族,山东荣成人,在职研究生,哲学学士,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省委副书记、山东省副省长、代理省长。

1969年9月至1975年4月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战士、班长、副排长、团政治处新闻报道员;

1975年4月至1977年3月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团政治处书记;

1977年3月至1978年3月黑龙江省国营锦河农场办公室秘书;

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黑龙江大学哲学系学生、党支部副书记;

1982年1月至1984年6月团中央组织部干事;

1984年6月至1986年1月团中央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

1986年1月至1987年4月团中央组织部组织处处长;

1987年4月至1990年6月团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1990年6月至1991年12月团中央组织部部长;

1991年12月至1993年5月团中央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3年5月至1998年2月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其间:1994年10月至1996年5月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系技术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1996年3月至1996年5月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8年2月至1998年6月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

1998年7月至1998年8月山东省委常委;

1998年8月至2000年12月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0年12月至2001年7月山东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其间: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1年7月山东省委副书记。

2004年1月31日中央批准姜大明同志任山东省济南市委书记,中共十五大代表,九届全国政协委员。

2007年6月,姜大明任山东省副省长、代理省长。

中共十五大代表,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六、七届省委委员。(水母网资料 2007年6月)

韩寓群同志简历

韩寓群(1943- ) 江苏睢宁人,1968年8月参加工作,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文革”前考入大学,1962年9月至1967年9月为南京化工学院有机系学生;1967年9月至1968年7月留校待分配;1968年7月至1973年5月任山东省济宁洗涤剂厂技术员;1973年5月至1975年7月任山东省济宁洗涤剂厂车间副主任;1975年7月至1980年12月任山东省济宁洗涤剂厂车间主任;1980年12月至1981年12月任山东省济宁洗涤剂厂副厂长、工程师;1981年12月至1983年10月任山东省济宁洗涤剂厂党委副书记、厂长;1983年10月至1986年3月任中共山东省济宁市委副书记;1986年3月至1991年11月任中共山东省济宁市委副书记、市长;1991年11月至1992年6月任中共山东省济宁市委书记;1992年6月至1993年4月任中共山东省济宁市委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1993年4月至1993年11月任山东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1993年11月至1993年12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1993年11月在中共山东省委第六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共山东省委常委);1993年12月至1995年6月任中共山东省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1995年6月至1998年4月任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1995年8月免兼山东省委常委);1998年4月至2000年4月任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1998年4月在山东省第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再次当选为山东省副省长,长期以来一直分管经济工作,对经济工作是行家里手,并颇有研究和见地。

);2000年4月至2002年1月任中共山东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2002年1月至2002年6月任中共山东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兼省委企业工委书记(2002年6月免兼省委常委);2002年6月至2003年1月9日任山东省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兼省委企业工委书记;2003年1月9日至2003年1月12日任中共山东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

2003年1月12日至2003年4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山东省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企业工委书记(2003年1月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任命为山东省代省长)。2003年4月3日任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2003年4月-2007年6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是中共山东省第六、七届委员会委员,第六届、第七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水母网资料 200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