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湘刘文辉关系 刘文辉处理与康区藏传佛教僧人关系的策略

2017-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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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宗教一头牵扯着深层的精神追求,一头掌握着大批信众.宗教靠民族发展,民族靠宗教张扬个性.康区藏族笃信藏传佛教,佛教安顿在藏族的精神家园,关乎民

宗教一头牵扯着深层的精神追求,一头掌握着大批信众。宗教靠民族发展,民族靠宗教张扬个性。康区藏族笃信藏传佛教,佛教安顿在藏族的精神家园,关乎民族情感与精神满足。宗教能在信徒和非信徒之间设置一道基本界线,从而赋予人们认同感[1]。藏传佛教僧人,备受康民信奉。康区治理中,能否妥善处理与他们的关系,关系到藏民族能否认同、支持治理政策。

清末赵尔丰川边新政,忽视康藏人民间之宗教性与宗教力量,违反了藏人崇尚佛教之心愿,引起了民众的不满。“川边推行‘新政’的结果适得其反”,不仅没有增进认同,促成康区稳定,“实际上大大加剧和扩大了汉藏矛盾”[2]。

民国时期,“因闻政府不崇佛法”,藏民“相率惊惧,致生离心”[3]。刘文辉主政康区20余年,把握康地的文化,民众的心理和意愿,总体上采用尊重藏传佛教僧人的方略。又依据上层喇嘛与普通僧人作用、地位的不同,采用有差别的策略处理关系,获得了民众的认同与拥护。

一、处理与藏传佛教上层关系的策略

在藏区,宗教生活都受“一种持久的防御状态的支配”,“即一种对他们感到害怕的神灵长期实行平息和赎罪的努力”[4]。在康区藏族的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往往将寄望予神或神选派的人物的救赎。寺院僧人,尤其是寺院上层支配着康民的精神乃至全部生活。康区社会带有明显的宗法人治色彩,藏传佛教上层是社会的真正主宰。刘文辉极为重视处理与佛教高僧大德的关系,在刘氏的方略中,处理与藏传佛教僧人尤其是宗教上层的关系是关键。

(一)以政制之

赵尔丰改流后,土司失去了施政合法性。此后川边局势动荡,政府的施政流于形式。政治权力的真空刺激康区寺院扩张政治权力,或是谋求不受地方政府控制,或是企图以宗教管理权代替政府施政权。

刘文辉治康初期,多采用以政制教的策略,压制敢于和政府对抗的上层喇嘛,以确定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对不愿受政府管制的宗教割据势力,力图用武力解决。木里大喇嘛项此称扎巴,为建立不受地方节制的政教合一政权,绕过刘文辉向南京国民政府请求沿袭木里宣慰司称号。

刘深为不满,“如此次木里宣慰司呈恳任命一案,该宣慰司并未呈由文辉转陈,辄即迳行吁请,诚恐责成不专,易滋流弊”[5]。项此称扎巴获得蒋介石的封赏后,与刘冲突加剧,最终被刘的部下李先春枪杀。其继承人“小喇嘛松典,近已承认就范,听受扶植矣”。[6]

对侵占政府施政权的行为,刘使用政治军事等多种手段遏制。甘孜白利土司家庙亚拉寺的活佛与白利土司家有矛盾,私自把寺中房子田产以及上粮当差的十五户村民送给大金寺,大金寺公然接受,引发“大金事件”。支持亚拉寺活佛的大金寺及西藏方面的态度是“达结、白茹两寺之争,委由宗教发生问题,自有教主达赖喇嘛主持解决,既非关政治问题,更无汉官干涉之必要”[7]。

西康地方政府则坚持政府的管辖权,亚拉寺的房屋田产是该寺僧俗人民共有财产,寺中人民属甘孜县行政管辖范围,“该亚拉佛都图何能以个人行动私擅处分庙产,并破坏行政区域”。

令甘孜县署查明真情,秉公处理,不许大金寺借词接收[8]。大金事件最终以政府管理权得到维持、对宗教的管理得以加强而告终,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遏制宗教干预行政的目的。

(二)以情感之

康区居民以藏族为主,藏族几乎全民信仰藏传佛教。汉人信仰藏传佛教的则罕有。刘文辉早年并无虔诚的藏传佛教信仰,甚至曾经应军阀之邀请,加入孔孟道。署理康区后,他认识到,治理康区应该首先谋求与“康藏情感之沟通”,拉近宗教感情,获得宗教上的认同。

为此,刘文辉拜高僧为师,皈依藏传佛教。1930年,邀请西藏哲蚌寺高僧多杰觉拔到蓉修法、弘法,并亲率数百人入坛受灌。1933年兵败退守西康后,夫妇俩到靖化广法寺的高僧阿旺堪布处皈依。此后常请喇嘛到府宅讲经。他还鼓励公职人员信教,至少得尊重佛教。“我们要办到不摧残佛教,而且还进一步,信仰佛教,然后才能办到公务人员与民众感情联为一气。”[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