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奎信访 《中国纪检监察报》访傅奎:将责任层层叫响 级级压实

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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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启了党的建设新实践,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号角.11月4日,湖南省委十届二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南省委关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启了党的建设新实践,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号角。11月4日,湖南省委十届二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既是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湖南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湖南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宣言。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就《意见》如何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话题,约请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和湖南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严华,结合湖南实际进行解读。

1 省委率先垂范,用责任担当管党治党

记者:湖南省委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起草《意见》,立意高、措施实。《意见》是如何与中央精神对标、紧密结合湖南实践出台的?

傅奎: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敢于担当,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全会精神一条一条地学习,一条一条地领会。

9月27日,中央政治局决定召开六中全会的新闻公布后,省委书记杜家毫明确提出,及早谋划,研究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的措施,着手起草《意见》。

文件稿形成后,我们认真研究、充分吸收了省人大党组、省政府党组、省政协党组及有关部门的意见40多条。六中全会闭幕后,又对照全会精神和中央办公厅通知要求,逐条进行对标,反复修改、完善。

杜家毫同志多次听取进展情况汇报,指导起草。省委常委同志都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10月31日,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一致同意提交省委全会审议。11月4日,省委全会审议通过。

省委坚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和把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其基本要义,懂其核心要求,将其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将责任层层叫响、级级压实,防止出现“中空层”“夹生饭”,推动各级党组织责任上肩、任务落实。

严华:学习的过程就是看齐的过程,学习也是一种担当。《意见》在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上有这样四个特点:

贯彻中央精神。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题,以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为主旨,以贯彻《准则》《条例》为重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结合湖南实际。聚焦湖南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体现针对性、操作性、有效性。

坚持以上率下。各项要求和部署都注重从党员领导干部抓起,坚持省委带头,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注重创新和完善措施。《意见》的重要提法,都与中央要求相一致;同时,吸收了在实践中积累的有效做法。

2 把绝对忠诚铸入灵魂,烧旺党内政治生活“大熔炉”

记者:《意见》充分彰显湖南省委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意见》是如何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的?

傅奎:六中全会就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了全面部署。《意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在全面领会和把握《准则》精神的基础上,提出了需要抓好的四个重要环节: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从理论武装的途径和方式上,提出了“四个发挥”,即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发挥文化塑造引领作用、发挥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这“四个发挥”来源于近年来中央的一系列要求,我们把它集纳起来予以明确。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绝对忠诚铸入灵魂,做到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落实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要对完善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规范集体决策,一把手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如何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分别提出具体要求。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持好干部标准,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将干部考察工作“四个凡提”的要求,在文件中固定下来;总结换届考察工作经验,明确提出从严管理干部不仅要严在换届,更要严在平时,严把干部政治关和廉洁关,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考察;强调严明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格“三个区分”,探索建立容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3 织密“监督之网”,绵绵用力拧紧“监督螺栓”

记者:六中全会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了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请问《意见》对强化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哪些具体的制度安排?

傅奎:作为强化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条例》构建了强大的党内监督体系,它的实施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意见》坚持继承和创新,把现实的问题关进制度的笼子,从党内监督四类责任主体的角度提出“四个加强”,织密“监督之网”:

加强党委监督。建立健全各级党委每年听取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特别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的制度;提出把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作为党委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就上级党组织特别是上级一把手如何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强巡视监督,包括巡视监督全覆盖,各市(州)、县(市区)党委要建立巡察制度。

加强纪委监督。发挥纪委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明确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党委常委要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督促下级党委书记经常对班子成员开展谈话,并视情况由纪委书记陪同。强调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其他严重违纪的问题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每个党员无论职位高低,都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基层党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各项民主权利,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对无故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要批评教育、严肃处理。

加强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的结合。注重发挥各方面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严华:这些年,湖南省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积累了不少经验,为制定《意见》奠定了重要实践基础。《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各级党组织的监督制度,包括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党内谈话制度(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干部考察考核制度、述责述廉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

4 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做到以上率下

记者:六中全会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意见》在发挥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作用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标准和要求?

傅奎: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带动党风政风民风进一步好转。《意见》对管理好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

《意见》要求,省委常委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规定要求自己,做到对党忠诚、知行合一、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省级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研讨,原原本本研读《准则》和《条例》,掌握精神实质,真正学懂弄通,为全省党员、干部作出示范。

《意见》明确加快建立关键岗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直系亲属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备案管理制度,从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行为。

这跟六中全会提出的“新形势下必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一脉相承的。

严华:风成于上,俗形于下。省委着重强调省级领导干部,彰显了省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做出榜样的决心和信心。党员领导干部只有以身作则,才能树立一面旗帜,展现一种作风,凝聚一种力量,引领一种风尚,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才能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本文原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16年11月18日第4版。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邹太平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