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公安派出所民警执法犯法

2017-09-20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关于郴州市苏仙公安派出所民警执法犯法的报告尊敬的领导!我叫何友建,男,1981年9月出生,家住湖南省郴州市人民东路28号(老市政府中山院).

关于郴州市苏仙公安派出所民警执法犯法的报告尊敬的领导!
我叫何友建,男,1981年9月出生,家住湖南省郴州市人民东路28号(老市政府中山院)。
因我在苏仙路玉溪茶楼喝茶,被郴州市苏仙公安分局苏仙派出所抓走,打成重伤,事实经过如下:
2008年9月25日夜晚,我在苏仙路玉溪茶楼包厢中喝茶,当时和我一起在包厢里的还有侯体群、侯体交、曹外飞、邓江平、邓国现、李军、曹海军、黄细良等八人。

当晚十一点半左右,苏仙派出所的副所长黄国富带领所里的干警把我们从包厢中叫到茶楼大厅,叫我们站成一排,逐一对我们进行全身搜查,把我们的钱包、手机、钥匙等物品全部搜走了,然后又把我们一个一个地押上车,送入苏仙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民警王方辉、何天鸥、协警邓文军、王东等人把我们押到该派出所二楼的一间办公室,叫我们排成两行,全部蹲下,既不审讯,也不作笔录。王方辉走进办公室,就一个一个地问我们的姓名、籍贯。问后,王方辉骂我们:“永兴没有一个好人,都是人渣,郴州市就是给你们这些永兴人搞坏了。

”后来,换了协警邓文军进来,把我老表曹海军叫到一楼的草坪中,商量了十多分钟,曹海军回到我们被关押的办公室,对我们被关的八个人说:“邓文军说,派出所的意思是要我们交出三千元钱,就全部放我们走。

”我对协警邓文军说:“我们在茶楼没有做什么,凭什么要我们出三千元钱?”邓文军说:“你们考虑一下,早交钱,早出去。”我说:“如果喝茶都要罚款的话,你们还不是和打劫一样。

”邓文军说:“好吧。”他派了另一个协警看守我们,就下楼去了。
九月二十六日凌晨两点钟左右,民警王方辉、何天鸥,协警王东等人冲到关押我们的办公室门口,王方辉气势汹汹地说:“就是那个戴眼镜的最屌。”王方辉冲入办公室打了我一记耳光,把我的眼镜打掉了并说:“像你这种人渣还装什么斯文,戴什么眼镜”,一脚就把它踩碎了。

我说:“几位警官,有什么事好说,不要打人。”民警王方辉说:“不要打人——给你们机会不要,现在说就太迟了。”接着王方辉一手抓住我的头发往下压。何天鸥说:“先把他反铐起来。”他们就把我反铐了起来,又把我拖到同层楼的另一间办公室。我说:“哎呦,不要拖,我的头很痛——”何天鸥说:“算你屌。

”接着,何天鸥就一脚踢到我的胸口上,当场把我踢到在地。我痛的冷汗直冒。王方辉与王东也冲了进来,对着我的胸脯拳打脚踢,我已经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王方辉又抓住我的头发把我硬拉起来,还说道:“站好,你还装死呀!

”我有气没力的说:“几位警官——如果我哪里做错了,该处罚就处罚——你们——你们不要打我呀,难道你们想把我打死吗?我要到市公安局督察队廖队长那里去告你们。”何天鸥说:“你还屌不过,还认得廖队长,我拿个手机给你,你去告我吧。”王方辉说:“你去告,我们等着你去告。”说完,王方辉一手抓住我的头发,一手猛击我的头部,何天鸥和王东从侧面用脚猛踢我的腰部,将我踢到在楼板上。

我拼尽力气大喊起来:“救命呀,派出所打死人啦!”我躺在楼板上,蜷缩成一团,口喊“救命”。王方辉这时又抓住我的头发,把我的头猛撞墙壁,说:“我要你喊,我要你喊!”何天鸥和王东两人立刻把关押打我的这间办公室的门窗关好,然后又走到我跟前,何天鸥说:“你还喊救命。

”于是何天鸥又拖住我的头发,硬拉我站起来,把我的头部对着墙壁猛撞。我说:“你们不要撞了,我的头会撞爆了!”何天鸥说:“你不是蛮吊吗?要告我们吗?我就要打死你,看你怎么去告?”王东冲过来,用拳头猛击我的腋窝,把我再一次打倒在窗户底下。

我吃力地站起来,对着窗户大声喊道:“救命啊!”这时,王方辉马上用手捂住我的嘴巴,何天鸥一手掐住我的脖子,另一手抓住我右边的头发,把我的头部往玻璃上猛撞,居然将双层推拉玻璃都撞烂了。

王方辉说:“你的头还真硬,把这么厚的玻璃都撞烂了。”后来我就倒在楼板上,不省人事了。听到撞碎玻璃的声音,关在原来办公室的八个人冲到这个办公室来,把我围了起来,不准他们再打了,并说:“你们要打就把我们都打死。

”这时,黄国富副所长走入办公室,骂打人的几个民警说:“你们几个杂种,告诉你们没事就放人,竟然搞出了这么大的事!把人都差点给打死了!”副所长黄国富为什么这个时侯才出现呢?身为当天的值班所长,怎么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呢?早就应该来制止了,而且任由我在楼板上昏睡了三四个小时,直到早上八点钟,我表哥刘代芹到了该办公室以后,在我表哥刘代芹的催促下,派出所才把我送到第四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在第四人民医院住院几天后,因第四人民医院没有把握治疗,派出所又将我转到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一区7床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我的家人到市委***去反映苏仙派出所执法犯法的情况,市委***非常重视这件事情,市***王碧元***组织调查组全面调查此事,确实是事实,并批示:要求苏仙公安分局彻底治好我的伤情,要求公安局安抚好我的家人,并且要求苏仙公安分局依法严惩苏仙派出所的几位违法干警。

我在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的 第一年苏仙公安分局还按时向医院交纳我的医药费,从2009年9月直到现在,苏仙公安分局都以财政困难为理由,向医院拖欠医疗费,致使医院说将要对我停止治疗,我住院期间,苏仙公安分局和苏仙派出所的某些干警,曾多次去看望我,并且多次找我谈话,那几个违法的干警曾到医院多次向我赔礼道歉,并要我不要去告他们,还说如果告到法庭对我没有好处。

这样的违法民警我怎能轻易的就和他们妥协呢?难道几句道歉的话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吗?决不可能。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有四年了,而违法的干警却依然逍遥法外,没有一个受到法律的严惩。
尊敬的领导!我家人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二号又到郴州市委常委******王碧元办公室反应情况,王碧元***非常重视并下达了批令到苏仙区区委***,而苏仙区区委***和苏仙区公安局至今还未做出任何处理,不但没做出处理还把我的事推来推去,苏仙区委***和苏仙区公安局怎么能这样对待我了?苏仙区公安局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逼死我的。

我希望苏仙区公安局能认真负责的解决好我的事。作为受害人,我强烈要求苏仙派出所应负责彻底治好我受伤的身体,并达到完全康复。

尊敬的领导,恳请您为我主持公道,请求检察院对这些职务犯罪、刑事犯罪的违法民警王方辉、何天鸥,协警王东、邓文军等草菅人命的干警予以法律的制裁,依法严惩等人。
谨呈
何友建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