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律师 张曙光[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

201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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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长期从事铁路机车车辆装备现代化的技术创新,致力于高速列车应用基础理论与工程技术研究,是中国高速铁路技术创新的领军人物.先后在上海.沈阳.北京

长期从事铁路机车车辆装备现代化的技术创新,致力于高速列车应用基础理论与工程技术研究,是中国高速铁路技术创新的领军人物。

先后在上海、沈阳、北京铁路局、京津城际铁路公司、高速铁路公司筹备组和铁道部运输局等单位任职,现任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客运专线(高速铁路)副总设计师,浙江大学、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兼职教授,铁路专业技术带头人。 

2010年11月6日,中国科协在京宣布“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结果,张曙光入选“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3]

贡献/张曙光[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 编辑

张曙光

长期从事高速铁路、特别是高速列车应用基础理论与工程技术研究,出版了《铁路高速列车应用基础理论与工程技术》、《超大型工程系统集成理论与实践》等专著,系统提出了适应于中国国情、路情的高速轮轨系统动力学理论,为成功研制中国品牌高速列车奠定了理论基础。

作为领军人物,主持了中国铁路高速列车、青藏高原客车、新一代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和内燃机车、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等国家重大项目和超大型工程,是中国高速列车技术的奠基人。[2]

主持了时速250公里、350公里和新一代高速列车的研发设计,形成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高速列车系列产品,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组织建立了系统完整的国内制造体系和产业链,推动了中国民族装备制造业和铁道车辆工程学科的发展。[4]

高铁事件/张曙光[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 编辑

2011年,张曙光被官方媒体称为“中国农产品交易列车技术奠基人”。在铁道部大规模建设高铁过程中,起着领军人物的作用,被认为是前铁道部部长、目前(2011年3月)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刘志军的“左膀右臂”。

张曙光

2011年2月12日,刘志军被免去铁道部党组书记职务,接受调查后,外界便有传言认为,张曙光作为刘志军的嫡系将难逃干系,被调查是迟早的事。 

2011年2月28日,铁道部会议正式宣布,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已被停职审查。[5]

据铁路系统人士透露,早在刘志军出任铁道部部长之前,时任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的张曙光就曾经受到过铁道部纪检的检查。因当时尚未确立招标采购体系,拥有车辆采购权的张曙光被指利用权限擅自决定采购乡镇企业生产的产品。

但由于没有任何书面的证据,查不出来,最后不了了之。但张曙光因此被降职“发派”到沈阳铁路局出任局长助理。 刘志军上台后即重新启用张曙光,先是任其为北京铁路局副局长。其后张曙光一路升迁,先后出任过京津城际客运专线筹备组组长和高速铁路公司筹备组副组长、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副主任、运输局副局长,最终到达其仕途顶峰:铁道部运输局局长。[5]

不过,张曙光在铁路系统内的口碑据称相当不好。张的夫人和孩子一直在美国居住,张则孤身一人寓居北京。

2013年9月被公诉,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据指控,张曙光的受贿多达13起,从2000年至2011年落马前,受贿数额共计4755万元。在高铁“大跃进”过程中,张曙光把许多高铁项目交给多家私企,使他们获得暴利,张则收受巨额贿赂,而这些最终都被高铁的天价采购掩盖。[6]

2013年9月10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涉嫌受贿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涉嫌受贿一案今天上午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根据检方指控,张曙光在13起受贿事实中,共获赃款折合人民币4755万馀元;最高一笔受贿金额高达1850万元,行贿者多是民营企业。案发后大部分受贿款物已被追缴。[1]

受贿事实/张曙光[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 编辑

作为刘志军 的心腹,张曙光坚定地执行刘志军的想法。刘志军所犯下的两起滥用职权犯罪,都是交派张曙光具体落实,最终使得女商人丁书苗 无偿占有数亿元非法利益。

与此同时,张曙光也在刘志军助其达到权力顶峰后大肆敛财。张曙光被控的受贿事实多达13起,时间跨度从2000年至2011年落马前,受贿数额共计4755万元,他受贿时间跨度最长的一起受贿与民营企业广州中车的老板杨建宇有关。

据指控,张曙光于2000年至2011年间,利用先后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装备部副主任和运输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的请托,为杨建宇的企业解决“蓝箭”列车使用以及列车配件销售等问题提供帮助,为此张曙光先后多次收受杨建宇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0万余元[7] 。

庭审中的张曙光

2005-2009年间 张曙光接受苏州市 苏城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洪发的请托,3次收受人民币共30万元。

2005年间 张曙光担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时,接受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总经理刘越胜的请托,收受钱款10万元。

2009年间 张曙光收受北京博得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丙玉500万元。

2010年间 张曙光收受吉林省金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明南200万元。

2010-2011年间 张曙光接受双双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美的请托,先后两次收受150万元港币,共折合人民币129万余元。

2007-2009年间 张曙光担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时,接受武汉正远铁路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新的请托,先后3次收受人民币1850万元。

唯一索贿行为 张曙光先后3次向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戈建鸣索取800万元。

2005-2006年间 张曙光接受中技国际招标公司总经理王康给予的7万元、4万美元和1万欧元,折合人民币共47万余元。

2009-2010年间 张曙光担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时,接受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志远的请托,先后两次收受30万元和3万欧元,折合人民币共计57万余元。

此外,张曙光还多次接受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薛之桂和总经理郑斌等人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4万欧元和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共计57万余元[8] 。

2013年9月,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向企业巨额索贿,用于参评院士一消息引发公众哗然[9] 。公开资料显示,在中科院2007年和2009年院士增选中,张曙光都曾参选,两次参评专业都是“铁道车辆”。

张曙光涉嫌受贿案10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张曙光回忆:2006年他为参评院士做准备,戈建鸣得知后主动找到他,表示需要用钱、用多少就跟他说。张曙光回答“200万元差不多”。

大约2006年底2007年初,戈建鸣第一次给张曙光拿来了200万元。据张曙光供述,2007年参评因少了7票落选,他多次和戈建鸣电话沟通参评院士一事,主要商量“如何花点钱”促成此事。“戈认为是钱花得不到位,不是想象得这么简单,下一次要早作准备。

”此后,戈两次从常州开车到北京京都信苑饭店,每次将300万的现金用纸箱装好后交给张,用于张曙光参评院士开销。王建新则在接受调查时称,“2008年7、8月,张曙光找我去他办公室,当时他正在准备第二次申请院士,需要组织科研成果,让院士们了解他的成果,还要打点评审,需要一些费用。

”王建新立即表示可以“赞助一部分”,第一次给张曙光送去500万。2009年3、4月,张曙光的初评挺顺利,在他的办公室,王建新表示“评上了还得感谢评审”,自己可以再赞助。

王建新说,2009年,张曙光第二次以1票之差落选,很沮丧。王建新则表示,即使落选了,也得感谢评审,当年11月份,他又给了张曙光500万。对于收受北京博得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丙玉钱款人民币500万元,他同样表示“当时正是第二次申请院士,需要花钱。”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张曙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0]

个人著作/张曙光[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 编辑

张曙光长期从事高速铁路、特别是高速列车应用基础理论与工程技术研究,出版了《铁路高速列车应用基础理论与工程技术》、《超大型工程系统集成理论与实践》等专著,系统提出了适应于中国国情、路情的高速轮轨系统动力学理论,为成功研制中国品牌高速列车奠定了理论基础。

作为领军人物,主持了中国铁路高速列车、青藏高原客车、新一代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和内燃机车、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等国家重大项目和超大型工程,是中国高速列车技术的奠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