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教育局长陈才杰 佛山三水教育局长翁良受贿不到20万 丢了年薪30万工作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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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在担任佛山三水区教育局长.三水区社保局长期间,因收受同一老板贿赂,三水区原政务委员翁良站在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在庭审中,翁良当庭

在担任佛山三水区教育局长、三水区社保局长期间,因收受同一老板贿赂,三水区原政务委员翁良站在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在庭审中,翁良当庭忏悔:“为了总额18-19万元的受贿额,不但政治上付出巨大代价,经济上更失去了每年约30万年收入的工作。”

今年51岁的翁良曾担任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和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其2015年8月末被纪委从办公室带走时,担任三水区政府政务委员、党组成员。

根据检方控诉,本次翁良受贿金额总数并不算大,具体受贿均发生在其担任三水区教育局长和社保局长期间,且行贿者为同一人。根据检方控诉,在翁良担任三水区教育局长期间,2011年4月至2012年8月在三水区科技工学校校园网络集成综合布线工程项目及验收中为三水联科电脑有限公司总经理卢志恩提供帮助,收受卢志恩人民币3万元;2011年7月帮助卢志恩获得教育系统工程项目,收受卢送的价值澳门币10.

088万元的徕卡相机一部。

此外,在翁良担任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2011年底帮助卢志恩中标该局信息化建设项目,收受卢志恩港币10万元;2013年下半年,帮助卢志恩中标该局机房建设项目,收受其人民币8万元。

庭审中,翁良对3项现金受贿指控并无异议,焦点却在于价值澳门币10.088万元的徕卡相机是否属于受贿所得。据检方根据卢志恩证言提出,卢在与翁良一次聊天中,翁良主动提出徕卡相机非常好,并亲自在某官网选择了相机和镜头型号,随后卢志恩在澳门为翁良购买该相机和镜头,并在自己公司位于三水广场的办公室中将相机送给翁良。

然而,据翁良辩称,自己当时根本没有主动要求卢志恩给自己买相机,2011年7月自己收到相机后,仅用过一次,后来自己觉得相机对焦困难,且太过昂贵,同年9月就把相机还给了卢志恩;2013年,卢志恩又借口搬办公室将相机送来。“一放下相机就声称有事情走了。”自己又在当年9月份吩咐司机将相机还给卢志恩,“后来我再没见过这台相机了。”

对于翁良的辩解,检方表示,根据卢志恩的证言,当时自己听说翁良可能在被纪委调查,害怕出问题,自己才先收回相机的。

“为了总额约18-19万元的受贿款,我不但付出了沉重的政治代价,还付出了经济代价”,当天庭审最后,翁良当庭流下了悔恨的眼泪。他表示,自己在担任三水区政府政务委员等职务时期,每年正常工作收入也有约30万元,即使8到9年后退休,也还有10多万元的退休金,“本来美好的退休生活,现在全部化为泡影了。”羊城晚报讯 记者杨桂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