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小贩夏俊峰事件 关于沈阳小贩夏俊峰的事件 你有什么看法?

2017-08-15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逐鹿四方 发表于 2013-9-25 13:17 侵华日军中,大部分日本兵也是平民百姓组成的. 楼主,你怎么看? 不敢有看法,说话不小心会别

逐鹿四方 发表于 2013-9-25 13:17 侵华日军中,大部分日本兵也是平民百姓组成的。 楼主,你怎么看? 不敢有看法,说话不小心会别抓的。看看新浪怎么说吧。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备受关注的沈阳小贩夏俊峰杀死城管一案的死刑复核又有新进展。

6月13日,最高法院刑一庭负责夏俊峰案死刑复核的合议庭三名法官,约见夏俊峰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陈有西,听取了律师意见,书记员作了记录。 据陈有西律师介绍,此次约见,是应辩护律师要求进行的。

此前5月23日上午,陈有西等辩护律师曾专程前往最高法院刑一庭,向夏俊峰死刑复核合议庭法官递交了三份申请书,请求法庭对该案死刑复核程序举行开庭听证,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申请就夏俊峰死刑复核案进行阅卷并复印相关材料。

同时,还申请最高法院向该案侦查机关、一审法院、二审法院调取相关关键证据,包括案发现场的第一次现场勘验录像、全部勘验照片,夏俊峰到案后拍摄的全部体表检查伤痕照片,以及夏俊峰案发地点,即沈阳市滨河区行政执法局2009年5月16日办公区、案发现场的所有监控录像等。

此次约见中,合议庭法官告知陈有西律师,合议庭已经收到他们提交的公函、新证据和调证申请,正在认真审核研究原案情。

将高度重视辩护律师的意见,复核时间不会很快。应合议庭的要求,京衡律师事务所正式确定了钟国林和陈有西担任夏俊峰案的辩护人。 据钟国林律师介绍,陈有西律师向合议庭成员陈述了其主要辩护观点。

即,原审事实不清问题、定罪证据不足问题、原审中伪证被釆信问题、原审程序违法问题、原审对被告到案投案经过没有查清问题、原审罪名定性错误问题、原审正当防卫没有认定问题,和原审量刑明显不当问题。会见进行了一个小时。

6月14日,辩护律师将向合议庭提交《关于要求对辽宁夏俊峰被控故意杀人案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审的律师意见书》。因合议庭法官提出,死刑复核程序是严肃认真的司法程序,有关意见和材料可直接提交合议庭,不宜上网。

因此,在复核期间,《意见书》将暂时不上网公布。 2009年5月16日,沈阳小贩夏俊峰和妻子张晶在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的交叉路口卖香肠。后被沈河城管执法分局滨河中队队长申凯带领的几名城管队员围住。

夏俊峰称,(城管)像土匪一样把锅碗瓢盆往地上扔,打他的后脑勺,三四个城管拽他到车里。城管方面的证人则称,当天对夏俊峰的执法过程中可能有一些拉扯,但绝对没有打人,夏俊峰是“主动上车的”。 之后,夏俊峰随城管队的车,来到沈阳城管滨河中队的勤务室内。

据夏俊峰称,在屋里,他遭到了两名城管队员的殴打,情急中,夏俊峰用切香肠的小水果刀,连续数刀刺向两名城管队员胸部、背部,导致两名城管队员死亡,一名城管队员重伤。

2009年底,沈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夏俊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驳回了夏俊峰的辩护律师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即该案被害人在该案中存在重大过错,夏俊峰具有防卫情节等辩护意见。

一审庭审中,夏俊峰的辩护律师曾向法庭提交了六份证人证言,证言均指当天城管查摊时对夏俊峰有过殴打行为,且夏是被强制带离的。但这六名证人并未获准出庭作证。 后夏俊峰家属提起上诉。2011年5月9日,辽宁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并否认了城管有殴打夏俊峰的行为。之后,最高法院启动夏俊峰案死刑复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