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李世明恶贯满盈称霸离石命赴黄泉

2018-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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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现在我们48个村庄,单位共20996人及被告人张旭平的母亲王候娥,特向国家主管机关和主要领导大声急呼,诚恳请愿:"请求您们以事实为依据,以

:现在我们48个村庄,单位共20996人及被告人张旭平的母亲王候娥,特向国家主管机关和主要领导大声急呼,诚恳请愿:“请求您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依法判决本案。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凤山街道办下水西村位于离石城区西侧,“大——交”公路穿本而过,是离石区的亮丽夺目的一颗明珠。全村1000余口人,原有水地270余亩,山地720余亩。近年来,在原村支书李世明任职期间,串通官商,网罗黑社会势力,大力破坏耕地,大兴土木,殴打群众,累累违法犯罪,仅仅几年功夫,将安居乐业,生活富裕的下水西村遭踏成一片狼藉,全村百姓怨声载道,苦不堪言,群体上访多年未果,2008年9月23日,暴发了震惊离石的“9.

23”杀人一案。——本村村民张虎平,刚刚年满18岁的孩子张旭平杀死了李世明,从此又一次激起了群体上访。

一、张旭平一家及张本人连年多灾多难,累次惨遭黑社会头目李世明迫害,苦大仇深。

1、2002年——2008年,李世明个人准许村干部,街道、机关及官员毁地建房,破坏耕地500多亩,部分土地被非法出售,骗取村民现金7000余万元,滥伐林木17000多株,李私制炸药100余吨;在市区居民住地土法炼焦半年之久,先后殴打无辜群众,干警人数达100余人,反而造成被查,入狱,判刑群众共40多人次。

2、2008年10月初,在群众的强烈要求下,吕梁市国土局指派工作组,离石区委,区纪检委,凤山街道办组成联合工作组,分别对村里土地违法和干部违纪问题进行过为期两个月的调查,仅查出土地违法案14件,破坏耕地400余亩,查干部严重违纪的问题走了过程,两个工作组突然撤走至今未予公布,更谈不上处理。

3、李世明与张旭平一家的矛盾,早从2000年春季开始,因当年春,李领导群众搬山填沟造平原时,毁坏张旭平家的树木800余株,因张母王候娥上访告状,从而李对王候娥怀恨在心,从此以后李时时事事处心积虑欺压王候娥一家,王候娥当然也随时对李的违法违纪问题陆续进行举报。

(1)2001年7月26日,王候娥向离石林业局举报过下水西村毁林的严重问题,引起了林业部门的重视。

(2)2002年3月27日,市林业局确定本村毁林问题为特别重大案。

(3)2002年5月28日,市公安局韩来牛局长批转离石公安查处毁林一案,前后陆续有8家媒体追踪报道。

(4)2002年8月27日,下水西村36个村民到市信访局反映李世明违法违纪问题,均无结果。

(5)2002年9月23日,本村24人赴太原上访催促村里,将十几亩水地低价非法出售经纬机电公司和园林处的问题,李报离石公安局,晚上将24人抓回离石。

(6)2002年9月25日,24人中有9人被入狱限制了人身自由。(其中也有王候娥和9.23杀害李世明主犯张虎平)。

(7)2002年9月28日晚,李指令他人将张旭平家自留地内的树木、房子、铺盖等一切生活用品全部挖埋。(让公安一警官盖了楼房)

(8)2002年9月25日张旭平的母亲王侯娥被关离石看守所后,李贿买看守人员指使他人每三天毒打一次王侯娥,有一次曾戴脚镣、背拷长达58小时。

(9)王侯娥在看守所被关一年中,李贿买看守人员天天辱骂王侯娥,一不听话就挨打或者捣上脚镣或背拷。

(10)2003年9月24日,王侯娥上午出狱,下午就被李指使张旭平所在学校老师将张旭平开除,经找人说情后张旭平才重返校园,但在一个月内先后七次将张旭平赶出学校,最终学籍彻底被开除,从此张再未能上学。

(11)2005年9月参与别人抢东西总价值不足1000元充当望风角色的张旭平,被抓进看守所后李暗地操纵贿买看守人员故意殴打张旭平,期间,因张忍受不了非人的催残拷打,遂割腕自杀,被管教发现后,戴上18公斤重的脚镣三个多月。(当时张旭平刚满14周岁)

(12)2006年1月26日,王侯娥路遇李世民,二人发生口角,被李猛击一拳,之后李指使他的手下追打王,王在紧急关头避险,逃到凤山街道办主任办公室长达五、六个小时,后见李的手下走了,王才回了家。

(13)2007年5月11日,王侯娥去凤山街道办找书记反映问题,被李指使的城北派出所干警,将王抓到所里,非法拘禁18天,至今一直未能得到处理。

(14)2007年7月11日,张旭平兄弟二人,无辜被李世民指使其心腹张开勤和李的黑势力将张旭平的哥哥打成轻伤。但在李的活动下加害人一直至今未能受到法律追究。

(15)2008年5月8日凌晨1时20分许,李世民暗地指使其黑势力砸烂张旭平家的门窗、玻璃、碎砖头在室内地板上撒了一地,幸好家里住的人未受伤,此案已报公安机关,至今尚未破案。

二、张旭平参与作案事出有因,虽其主观上屡遭李世明迫害,苦大仇深,但客观上受雇于首犯张虎平收买,作案始终在张虎平的组织、领导并提供作案工具,又现场指挥下,张旭平在最后用张虎平车内备有的刀子将李世明捅死,作案后又用自己的小车将张旭平转移,逃离杀人现场。

近几年,被告人张虎平多次和李世明及家人手下发生殴打,且被告人张虎平的土地、财产、及小型企业屡遭李世明黑社会势力的破坏,在告状无门的情况下,张虎平遂生报复杀人的恶念。2007年—2008年夏季,张虎平就雇佣本案被告人李焱新,张自己驾车和李相跟,追踪李世明,授意李焱新不管用车撞或刀子把李世明杀死,不知是什么原因,最终李焱新没有完成了杀死李世明的任务。

2008年8——9月份,张虎平又寻找张旭平充当杀手。一见面。就给旭平1000元现金,用于买手机充卡,旭平接受了虎平的邀请。张旭平按张虎平的指示买来4张卡交给张虎平,张虎平分别分配给张旭平、李焱新各一张。

(为了方便于联系张、李,从此两人经常在虎平的指使下准备做案)于是经常坐在虎平的小车里,随时追踪李世明。期间,虎平掏钱买了作案的服装、眼镜、刀子带在车内,虎平窥见李的小车停留在此院里,就通知张旭平,坐上他开的小车里,尾随李世明到龙凤大街,见李进了龙凤小学院里,虎平开的车在大门口,叫张旭平拿刀进入院里,旭平和李世明迎面相见,捅了李世明一刀,不知捅的如何就跑。

接着虎平用自已开的车将张旭平送走,逃离了作案现场。后李世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上述事实和前后作案经过充分证实了张虎平在作案,始终是组织领导者。该张先雇李焱新杀人阴谋末逞,又雇张旭平充当杀手,既出钱置买作案工具,又在数月追踪盯哨后,窥见李世明迹象,通知张旭平到自已车内,尾追在后,最后,指使张旭平用刀杀死李世明。又用自已的车将张旭平送走逃跑。

因此,张虎平在本案中是主犯、首犯是第一被告人;张旭平在张虎平的领导组织、现场指挥下,杀死李世明。在本案中,属从犯。然而,令我们两万多人不理解的是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有法不依、执法犯法,故意颠倒了首犯与从犯的主从关系,竟在“起诉书”中将首犯张虎平排为第二被告人;把从犯张旭平排列在首位——即第一被告人,显见其中必有蹊跷。

请上级主管部门和主要领导同志千万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公公正正地给我们两万多群众一个合法合理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