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原书记徐建华去向 东莞市委书记徐建华:发表署名文章 畅谈东莞发展

2017-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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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首届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以下简称"海博会")将于10月底在东莞举行,在此之前,东莞市委书记徐建华在<人民日报>发表了署名文章

首届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以下简称“海博会”)将于10月底在东莞举行,在此之前,东莞市委书记徐建华在《人民日报》发表了署名文章《借力海博会再创新优势》,阐述东莞办好此次活动的意义。记者梳理盘点发现,从来莞任职至今,徐建华至少在报纸杂志发表了7篇署名文章。其主题各有不同,涵盖了东莞的发展整体思路、党建、农村集体经济、法治建设、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发表署名文章为海博会造势

徐建华的署名文章《借力海博会再创新优势》发表在昨天的《人民日报》“中国城市”专刊上,全文近两千字。从文章发表的时间来看,显然是为月底将在东莞举行的海博会造势。

徐建华在文中表示,办好本次海博会,既是东莞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重大契机,也是东莞展示城市形象、提升综合竞争力的有利机遇。徐建华认为,借力海博会,东莞将可打造港口物流新通道、拓展产业合作新领域、谋求贸易往来新突破以及开启人文交流新篇章。

徐建华写道:“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港口相比,东莞在海上丝绸之路西线和南线上有着独特的优势,通过南海,进入印度洋,到达南亚次大陆和中亚、中东、非洲国家的航线最短、最便捷。特别是虎门港已经建成投产17个3万吨级以上的深水泊位,开通航线24条,去年货物吞吐量突破1亿吨,成为我省沿海的地区性重要港口之一。

我们将充分发挥紧靠货源腹地的优势……全力建设珠江口东岸临港产业集聚区,努力打造内外贸沟通的重要通道,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航运和物流节点。”

在拓展产业合作领域方面,徐建华表示,将围绕纺织服装、家具、玩具、造纸及纸制品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任务,创新产业合作机制,引导和支持东莞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企业围绕产业链分工开展合作,推进传统产业发展高端化、集群化、国际化。

任职东莞以来至少已发七篇署名文章

徐建华的署名文章并不鲜见。记者通过梳理发现,自2011年12月来莞担任市委书记至今,徐建华至少在报纸杂志发表了7篇署名文章。其文章主题各有不同,从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问题到深化改革的思考,从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到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思路,从党建到法治建设的经验,均有涉及。从其选题看来,均为当前东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

所选择的报刊均为党报党刊,其中在《人民日报》就发表了两篇署名文章。除了上述的《借力海博会再创新优势》之外,在今年5月14日,他还发表了一篇题为《倾心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署名文章。

徐建华发表署名文章所选的时机和选题并非心血来潮,而是基于当时的政经背景。如2012年11月06日,《东莞日报》全文刊登了其署名文章《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若干问题的思考》。当时他到任东莞刚好接近一年,同时东莞G D P增速自2012年初全省垫底以来,当时已见起色,各项指标逐渐向好,市委书记向社会全面阐述施政思路并提出要求,正当其时。

又如在今年2月7日,徐建华在《南方日报》发表了《继续保持敢为人先的改革锐气》。当时正值广东省两会结束,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期间。

2013年12月9日,徐建华在《法制日报》发表《坚持依法治理建设法治东莞》。而就在此前一个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观点]

深化改革:

东莞过去因勇于改革而率先崛起,未来也必靠深化改革而再度领跑。近年来,虽然我市推进转型升级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拐点”尚未稳步迈过,制约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束缚尚未根除,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理念加快推进各项改革。

要放权于市场,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压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前置条件,按照“能并不串”原则推进并联审批,全面实施项目投资建设审批流程再造。放权于社会,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政府行业管理、微观事务管理等职能向有资质的社会组织转移。放权于基层,深化简政强镇改革,优化市镇两级权限配置。

———《以改革创新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

农村集体经济:

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的实践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试点先行,分类指导,不设立统一标准,不搞“一刀切”,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和引导各地解放思想、敢闯敢试,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农村集体经济转型模式和发展路径,才能取得转型升级的实际效果;必须坚持着眼长远、勇于变革,忍住“缺氧”阵痛,牺牲暂时利益,加强资产管理,严控举债分红,勇于破解现有利益格局制约,才能为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以改革创新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

法治建设:

着力为转变政府职能确立更明的法治导向。始终坚持政府建设的法治导向,从制度上、程序上规范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关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各级各部门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做到依法管权、依法管事、依法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