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军黑社会 渭南黑社会以暴力非法占用农地 黑老大获刑15年

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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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本报渭南讯(记者 卿荣波)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团伙,非法占用农用地,近日,蒲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该黑恶势力老大郭向阳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

本报渭南讯(记者 卿荣波)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团伙,非法占用农用地,近日,蒲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该黑恶势力老大郭向阳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余各案犯也被判处一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郭向阳是蒲城县东阳乡祥塬村人,2001年6月,他当上了祥塬村九组代理组长。2002年初,郭向阳打着建设工厂的幌子,成立了开发组,自己担任副组长,开始非法征地和建设活动。

郭从社会上雇用王红光成立了“治安办公室”维护工地治安,同时纠集吕书建、张文学等人参与开发,从而形成了以他为组织领导者,吕书建、张文学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先后以暴力手段,非法占用农用地144.55亩,采用打白条不入账、低买高卖的方式获得120余万元,其中80余万元用于九组开发建设,其余款项用于雇凶、发工资,并对反对开发的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在担任祥塬九组代理组长后,郭向阳和其领导的黑社会团伙就开始了蓄谋已久的变耕地为庄基地的违法犯罪活动。郭向阳先是在未获取土地部门合法审批手续前,将该组地块对外出售,而后又组织人员将九组耕地进行平整,并开始建设独院。虽经土地管理部门多次阻挡,但郭向阳一伙从未停工。

据了解,2001年11月,为报私仇,郭指使王红光、权刚等人将装有配制炸药的三公斤银粉放至郭晓瑜商店门口,以此进行诬告陷害。

昨日,记者从蒲城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郭向阳等不服判决,已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