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勇:周森锋的被提拔是中组部同意的?

201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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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周森锋这一干部人事改革湖北样板,难道是中组部同意的?"最年轻市长"的提拔又有了新的进展.羊城晚报道:2009年6月当选湖北宜城市市长并被称为

周森锋这一干部人事改革湖北样板,难道是中组部同意的?“最年轻市长“的提拔又有了新的进展。

羊城晚报道:2009年6月当选湖北宜城市市长并被称为“最年轻市长”的周森锋又要提拔了,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11日回应羊城晚报记者说,周森锋属于“破格提拔”,已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过,符合相关规定。关于周论文涉嫌抄袭之事,组织部和清华大学均还未回应。(羊城晚报2011年4月12日)

与周森锋的沉默不同,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终于有了回应,他们搬出中组部去年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这个办法第三条明确指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周森锋符合其中第四款,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

周森锋担任2006年的正处干部,这次提拔交流,应该是省属干部,那么湖北省委组织部按照中组部这个办法应该上报的“上级”是谁,只能是中组部。

要说明的是中组部这个办法的这条是同意,后方可进行,因此湖北省委组织部的上方宝剑只能来自中组部,他们手中应该有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批复。

另外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回应说,周森锋是属于“破格提拔”,但对记者的追问,对周森锋的破格提拔条件无可奉告,这背后有什么不能公示?那么中组部这个关于干部提拔任用中有没有对“破格提拔”有什么具体界定,如果有。人家沉默我们来倒推周森锋破格条件。

这个办法第四条这样表述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其中第一款说到“破格提拔干部的”,湖北省委组织部的说法一句应该是这一条。也即是湖北对周森锋交流提拔的公示,是征求了其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这一点也证实了中组部是知道破格提拔周森锋的,并且周森锋的“破格条件”中中组部也是了解的。

问题在于,什么是“破格提拔”,“破格提拔”的条件,该办法没有半个字的解释。那么这个“破格提包”就有可成了一个权力的菜篮子,当权者可以任意填充,而不会有任何制度上的风险。这就印证里坊间的一副对联“说你行不行也行,说不行行也不行”横批是“不服不行”。因此周森锋“破格提拔”条件,湖北省委组织部无可奉告,还是遵守的某种规则,也许他们也是无可奈何。

看来周森锋的提拔,这次已不是湖北省委的意图,他们是有了更高的旨意。周森锋面对的公众诸多质疑,背负的尚未洗清的“道德污点”,并且能在短短几年连续提拔,还需要更多的回应,那么只有中组部和清华来做最后解释了。(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