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宪生任省长 李宪生任湖北省副省长 吴永文任湖北省公安厅长

2018-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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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新网武汉1月15日电 (记者 艾启平)十五日下午,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免去阮成发的湖北省副省

中新网武汉1月15日电 (记者 艾启平)十五日下午,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免去阮成发的湖北省副省长职务,任命李宪生为湖北省副省长。会议还决定,免去郑少三的湖北省公安厅厅长职务,任命吴永文为湖北省公安厅厅长。

李宪生,男,生于一九五四年九月,山西阳曲人,博士。一九八四年十月至一九八五年五月任武汉汽车工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一九八五年五月至一九八六年十月任武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一九八六年十月至一九九一年一月任武汉市青山区委书记;一九九一年一月至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任武汉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党组书记;一九九二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任武汉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一九九七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九年八月任武汉市委常委、副市长兼武汉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副主任;一九九九年八月调任中共十堰市委书记;二000年一月兼任十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湖北省九届人大代表;二00二年八月八日任武汉市市长。二00八年一月李宪生因工作变动辞去武汉市市长职务。

在二00七年六月召开的中共湖北省第九次党代会上,中共鄂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吴永文已当选为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后又当选为中共湖北省政法委书记。在二00八年一月九日的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原湖北省副省长阮成发被任命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十五日召开的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吴家友辞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按照《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会议还决定:接受吴家友辞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