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长青坚持程序正义 学术评奖要坚持程序正义

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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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期,在这一进程中,设置学术奖项.鼓励理论创新.推动学术繁荣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学术奖项评

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期,在这一进程中,设置学术奖项、鼓励理论创新、推动学术繁荣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学术奖项评选中坚持程序正义,是公平、公正地评价学术成果的第一级阶梯,是推出代表中华民族思维能力和当代中国学术水平的优秀成果的必要条件,是学术评奖服务于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大局的必然要求。

程序正义,来自于公平进行学术评价的实践积累,是公平原则的具体载体。程序正义源于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程序被视为“看得见的正义”。

作为解决争端和分配资源过程中的公平载体,程序正义是西方的一种法律传统,中国自古以来亦不缺乏类似的理念。

自进入现代社会以来,程序正义似乎已经成为超越法律之外,人们普遍默认的理念和社会普遍认同的规则,即只有经过公平的程序才能得到相对公正的结果。 学术评奖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就必须要基于学术评奖程序的公平正义。

程序正义虽然不一定能保证学术评奖的绝对公正、合理,但是没有程序正义,就会给各种“潜规则”留出更大的空间,就一定会为人所诟病。程序正义不是学术评奖的终点,但一定是完善的评奖制度设计的起点。学术评奖一定要发挥中国智慧,让“明规则”成为程序正义和结果公正的试验场。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副研究员)